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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小泽征尔音乐塾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小泽征尔音乐塾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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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小泽征尔音乐塾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05〕1326号,文化部,文化部,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文化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5〕1326号
[发布日期]:2005-07-26
[生效日期]:2005-07-26
[失效日期]:0000-00-00
[发布单位]: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小泽征尔音乐塾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326号)




中国对外演出公司:

  你公司中演文字[2005]12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日本小泽征尔音乐塾乐团一行90人,于2005年9月至10月到北京、天津、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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