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06-25
[生效日期]:2003-06-25
[失效日期]:0000-00-00
[发布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06-25
[生效日期]:2003-06-25
[失效日期]:0000-00-00
[发布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州农业标准化“十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州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全州农业标准化“十五”发展规划》经州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全州农业标准化“十五”发展规划
(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为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农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技术基础作用,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应对国际挑战,将农业生产全过程纳入标准生产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市场经济为导向,以调整农业结构为主线,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为重点,逐步制定和推广农业标准化,逐步形成标准化体系;实行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实行公司+农户+标准化的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和优质特色农产品,提高我州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农业监测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适应和满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39项,在39个农业生产基地和31户龙头企业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标准化;建立7个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优质、名牌农产品和玉米、大豆、水稻、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全面实施无公害标准;培育22个州级以上名牌农产品。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步伐,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在现有农业标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制订农作物生产技术规程和良种标准,不断提高标准水平。“十五”期间,全州计划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39项。
(二)用标准组织生产,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十五”期间,水稻、玉米、大豆、烟叶、苏子、向日葵、白菜、番茄、黄瓜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无公害(A级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及黄牛、优质苹果梨、黑木耳等基地全部实行标准化生产。同
时,要抓好31个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