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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

长沙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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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05〕17号,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文号]:长政办发〔2005〕17号
[发布日期]:2005-06-21
[生效日期]:2005-08-01
[失效日期]:0000-00-00
[发布单位]: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

(长政办发〔2005〕1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长沙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加强我市著名人物(以下简称名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名人档案,是指具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人物,在从事各种活动中直接形成或收藏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形式的载体和具有档案性质的实物。?

  第三条 我市名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由市档案局(馆)负责。市档案馆内设名人库,专门管理全市名人档案。?

  第四条 市档案馆名人库是永久保存全市名人档案的场所。?

               第二章 名人建档对象

  第五条 名人的建档对象为:长沙籍或长期在长沙工作和生活的非长沙籍的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宗教等各界重要人物及知名人士。主要包括:?

  (一)担任过副市级或副厅级以上职务的党政领导及其他政界知名人士(包括相当级别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宗教组织、社会团体领导职务者);?

  (二)被授予大校以上军(警)衔或担任副师职以上职务的军(警)界领导;?

  (三)在长沙或中国历史的某个时期或某个重大事件中起过重要作用的政治家、军事家及各界名人;?

  (四)获得两院院士、国家级专家称号及有重大创造发明或获得重大科研、学术成果的人士;?

  (五)获得全国、省、市劳模、英模等称号的人士;?

  (六)具有重要影响和名望的企业家;?

  (七)有重要影响、有较深造诣、有突出成就的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教育家等;

  (八)在全国重大文艺比赛中获得大奖的演员;?

  (九)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

  (十)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知名人士,著名的艺(匠)人;?

  (十一)海外和港、澳、台著名的长沙籍人士;?

  (十二)其他同等条件的有关人士。?

              第三章 名人档案收集内容

  第六条 名人档案的收集内容:?

  (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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