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公文易 >> 地方法规 >> 广东省法规 >> 珠海市法规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决定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决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广东省珠海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广东省珠海市
[发布文号]: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
[发布日期]:2004-07-08
[生效日期]:2004-07-08
[失效日期]:0000-00-00
[发布单位]:广东省珠海市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决定

(2004年7月2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7月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第七条第二款内容予以删除,修改后的第七条为: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依法实行许可证制度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出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决定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申明 | 投放广告 | 会员注册 | 网站投稿 | 使用帮助 | |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03-2007 www.govyi.com 公文易文秘资源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05023659号 E-mail:govyi@126.com 网站QQ群:4377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