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文号]: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8号
[发布日期]:2005-07-25
[生效日期]:2005-09-01
[失效日期]:0000-00-00
[发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文号]: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8号
[发布日期]:2005-07-25
[生效日期]:2005-09-01
[失效日期]:0000-00-00
[发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
兰州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
(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8号)
《兰州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7月8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津梁???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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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畜禽屠宰管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经营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畜禽包括猪、牛、羊、鸡、鸭、鹅、鸽子等动物。本办法所称畜禽肉品包括前款所述动物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胴体、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皮等。
第三条 市商业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畜禽屠宰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定点办”)具体负责本市畜禽屠宰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区商业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活动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定点办的业务指导。
农牧、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城管、环保、物价、公安、民族事务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畜禽屠宰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商业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