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掌握我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的发展情况,为政府部门制定产业扶持政策、用好政府专项资金、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提供依据,促进我市电子产品制造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调查时间
2008年10月1日—10月31日。
三、调查对象
(一)所属行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主要包括:电子通信产品、数字视听产品、计算机及外设产品、工业电子产品、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电子材料产品、配件、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应用等。
(二)企业规模:大中小型企业。其中,大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在200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在30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中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在300-2000人,销售额在3000-30000万元,资产总额在4000-40000万元的企业。小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三)企业类型
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四)地域范围。包括大连市所辖6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1县(长海县)、3个县级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和5个开放先导区(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
四、调查内容
详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五、调查方法
采取逐个企业、全面调查的方法。
六、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成立大连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调查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调查工作的开展。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唐忠德任组长,经济运行处处长徐云纲任副组长。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信息产业局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经济运行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电话:83655032;传真:83648632)。
七、进度安排
(一)2008年9月28日前:召开大连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调查和统计培训会议。
(二)2008年10月20日前:各县(市、区)信息产业局对本区域企业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整理汇总企业调查表,起草调查报告。
(三)2008年10月31日前:市信息产业局汇总分析,形成全市总体调查报告。
八、工作要求
此次调查对全面掌握我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完成我市信息产业“12345”的发展任务和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求各成员单位:
(一)高度重视,要由主要领导挂帅,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门小组,并在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
(二)按照进度要求统筹安排,认真组织企业填报调查表,并做好审查和监督,确保填报质量。
(三)要加强分析研究,搞好调查资料的开发和利用,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企业统计工作要形成长效机制,要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定期开展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