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高层自然”
经过一番思绪漫游之后,让我们再回到人性上,对它作一些正面审视。尽管达尔文的进化论至今仍然不是无可置疑的,但支持它的声音远远高于反对它的声音,这一点则是无可置疑的。其中涉及的问题专业性很强,一般人难以置喙。为方便起见,此处我们也不妨接受它,承认我们人类是始于无机物,经过生物,从我们的近亲动物逐步演化而来的。
根据进化论,我们知道人类来自自然。从生物学、医学,甚至从经验直观上,我们知道人的生理乃至心理都是自然物。人类机体的构成就是自然界中的那么些数量固定的元素,身体与动物也有同构性,可以把动物的器官“借用”到我们身上。利用现代克隆技术,甚至还有可能象制造机器那样制造出“大活人”来。人的许多心理现象也是粘附在自然物质上的。染色体、血型的不同,由于年龄、性别等因素而引起的腺体分泌物的元素、分子式、浓度以及酸碱性质等方面的不同,都能影响到心理状态。“人是自然”这一论断可以说是确然不可移易。
不过,“人是自然”这一命题的绝对正确性只能从逻辑意义上来理解。若从事实上来理解,这一命题并不具有绝对性。它只是表明人具有“自然性”罢了。因为,仅以“自然的”眼光来看人,不能透及人的深层结构,只能察觉人的浅表。
如果说除了“自然性”之外,人便“一无所有”,那么首先碰到的就是价值问题。这个问题又可以从两个层次来发问,即:人的价值观的具体内容从何来?在人类当中何以会出现“价值判断”这一客观现象?
对于前一问题,当然可以从人的自然性出发来作一些“回答”。如说价值观念是由物质生活条件、阶级利益决定着的,源于经济结构等等。这种解说是与事实不符的,因而也是“不科学的”。这种理论不可能在任何程度上容纳有关道德价值的永恒性和普遍性的设想。可事实上,某些基本价值观念如珍重生命、友善等则是亘贯今古的。与变动不居的经济条件为参照物来观之,其“恒定性”十分明显。人权是政治上的观念,同时也是价值观念。当今提倡“普遍的国际人权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不能说这不是价值普遍性的有力证据。这是客观现象,是无法否认的。
对后一问题,即人何以会有“价值判断”这一现象,从“自然”角度出发也不是不可以给出一番“解释”。如进化论者、伦理自然主义者可能会说:“价值判断”是自然进化的结果,是动物行为的延伸、继续,是人用来适应环境的条件反射体系,纯粹是为了“种”的进化、繁衍等等。从思考方法上讲,这些说法都是循环论证。都是以进化论、自然主义为理论预设而得出的结论。若人纯然是自然的,只能有天然的本能,不可能有是非善恶、贵贱美丑这些意识,至少不必然会有这些意识。一切行为都是“发乎自然”,根本不存在“是否恰当”、“是否可恶”、“是否优雅”等自觉和选择。
如果认为人只有自然性,还无法解释人何以会有“终极关切”(ultimate concern),何以古往今来会有那么多的人“忧道不忧贫”,何以会有追求生命永恒意义的动力等问题。仅从自然的角度来理解人,人只能关心个体的生存、种的繁衍,只能关切实际的利益以及可用为谋利工具的科技知识。终极关切、追求生命的永恒,这不仅与实际利益全然无干,而且往往会给自然生命的存续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有时甚至还要以生命为代价。从自然的角度出发,很难予以解释。当然,这也可以从自然角度提供一些“说明”,如精神分析论者可能会说,这来自本能欲望、幼时的某种情结等等。可惜,这只是牵强的臆说,也是丐词。把心灵封闭起来,把“凡不是自然的都是不可能存在的”这类成见横于胸中,当然不可能得出别的结论。
不可将终极关切视为“心理问题”不予正视。人生活在这“因缘和合”、转瞬即逝的经验世界中,尽管暖衣饱食,仍会有“飘若陌上尘”之存在问题,进而寻求人生的究极意义,古往今来,这都是极普遍的现象,只是在个体表现上有强弱久暂之不同而已。宗教的影响力之广、之大、之深、之持久就是有力的见证。这种现象的客观性、普遍性的程度之高已不允许我们轻描淡写地以“精神病”视之了。尤其是当我们知道古今中外的许多可敬的人物如舍生取义者一般都在此列、大多数不可敬的人物如跳梁穿逾者都不在此列时,更应慎重待之。很有可能,追求永恒是人内在的本性。由于此种本性不像食色等本性那样是自然性上的、经验的,而是与个体和种的存续无干的、不能从自然的角度加以说明的,因而,很可能得从先验的角度来看待它才妥当。
当人不满足于把生命的全部委之于感性世界,任其牵拉袭蚀,惕然“求其放心”、戛戛体究“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之学时,往往能“直觉”到超越的精神实体的存在。古往今来的圣哲都有此般生命的转进、境界的升腾。这种直觉就是中国哲学所讲的“体证”,就是“见道”之“见”。它是一种“实证”(verification),一种不同于近世西方“实证主义”(positivism)意义上的实证的另一种实证。
一提起“实证”,人们惯常想到的是经验实证、科学实证。实际上,这是不全面的。既然直觉与感性、知性一样,也是人的官能,为什么只可信赖感性、知性,不可信赖直觉?直觉的确有不尽可靠的时候,不过感性和知性不是也不尽可靠吗?感性是出自五官感觉,其不尽可靠毋庸赘论。知性的不尽可靠,正如康德所揭示的那样,在于它只能认识事物的表象,绝对不能认识“物如”(Ding am sich )。即使是在揭示事物的表象时,也难保它给我们提供的结论是绝对真理,能够免除以后可能会发生的“修正”乃至“翻案”。若用佛家眼光观之,知性属“遍计执性”,它把“依它起性”的虚幻之物执持不放,以为实有,简直是自设迷障。
佛家对知性的正面功用也许太过忽视。比较通达的看法可能是这样的:正如不能只看见科学的价值而看不见宗教的价值那样,也不能只信赖经验实证而不理睬先验(心灵)实证,或者只怀疑直觉的可靠性而对感性、知性信之不疑;正如在探索科学真理时用“物证”、“外证”比较奏效一样,在体悟人生真理时,用“心证”、“内证”比较恰当。进而言之,如果通过经验实证建立起的真理能够配称真理,通过心灵实证把握到的真理至少也同样配称真理。
心灵实证把握到的真理是:自然世界之上还有超自然的精神世界存在。由于精神世界也是“天造地设”的,不是出自人为的构拟和外铄而有的,所以从这层意义上讲,它也是一种“自然”。又因为此种“自然”粹然至善,寄托着人生的意义,昭示着宇宙的光辉,更具根本性,如朱子所谓“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那样,所以这种“自然”与经验性的自然相较,是更高一层的,不妨称之为“高层自然”(higher nature)。用中国哲学术语说,就是“气质之性”之上的“天命之性”。经验性的自然世界与人的气质之性对应,“高层自然”或先验的精神世界与人的天命之性对应。更具体地说,气质之性源于自然、依于自然、同于自然并趋向自然——这是自经验层而言的“天人合一”;天命之性源于天理、依于天理、同于天理并趋向天理——这是自先验层言“天人合一”。
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这“几希”所指就是天命之性。天命之性虽然几微依稀,不像气质之性那样,块然赫然,可触可感,但由于它是人禽之辨所由判、希圣达天之所据,乃至治国安民所由基,因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