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种作法受到了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理论的挑战。
研究者们认为,人的行为,不管他是在思想、在分析、在推理,还是在与他人作交易、从事商务谈判,总免不了要受到情绪--情感因素的影响。心理学家麦独孤指出,所有有目的的行为都是由人的复杂情感来决定的。达菲对此作出进一步解释:所有的行为都是有动机的,没有动机就没有行动,而情绪就代表着极端的动机--能量。美国学者P.T.扬(Yang P.T.)指出:人的行为不可能离开人的感情,当有机体趋向于行动时,就有一个积极的中枢感情过程在工作。感情过程的作用是产生动机并影响行为。人的行为发生实际上遵循着如此原理:一是刺激引起感情和感觉。二是感情的唤醒使有机体接近或离开刺激。三是感情过程导致动机。四是动机的强度与感情的各个方面有关(如持续性、强度、频率和新鲜性)。五是感情过程靠影响选择而发挥着调节作用。六是从积极感情的激活到消极感情的激活的组织模式是广范围的神经行为模式本身所遵循的最终原则。
从消费行为学角度来分析,情绪--情感是消费者对某一对象商品所持有的评价与行为倾向,是个人行为的心理准备状态。如果消费者能从购买某种商品中得到一定需要的满足,对该商品评价较高,有一种积极购买的行为倾向,这就是消费者对商品的消费情感,商品就是情感的对象。情感作为个人行为的心理准备状态是一种内在的心理动力,激活着个人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行为,作用于对象。行为学家费希宾曾提出多属性态度--情感模式,明晰地揭示了情感与行为的内在关系。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