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和血腥,而仇恨什么,他大概觉得这样对待现实未免显得太过偏狭了,于是,就选择了幽默,以证明自己经历了与现实的各种冲突之后,开始获得宁静、平和与宽广。
回忆、忍耐和幽默,是余华缓解苦难生活所应用的主要的叙述方式,他的三部长篇,使得这三个词在现实面前熠熠生辉,而苦难,却因着它们的有效缓解而敛去了暴力和耻辱的色彩,开始变得遥远,变得温和,变得与受难者血肉相连。与八十年代余华的暴力叙事相比,九十年代的余华对现实显得过于宽容了,甚至还有点含情脉脉,尤其他在《许三观卖血记》里对苦难所进行的喜剧化处理,更是使苦难丧失了给人物和读者带来自我感动和道德审判的可能,它成了生活的馈赠,成了生活中我们必须经历的环节,成了现实得以展开的依据,成了存在的基本内容,我们惟有接受它,如同一个伟大的母亲在爱中接受美丑不一、智商不一的孩子们;母亲如何不能选择孩子,我们也照样不能选择生活的幸与不幸,你所能做的,不过是服从生活给予你的全部事实。而克服生活中的不幸,靠的也只能是生活本身——生活在生产苦难的同时,也生产麻木、幽默和乐观,后者使前者变得可以忍受。这似乎就是余华所发现的“活着”的哲学,它的里面,充满了中国式的智慧,当然,也充满了中国式的思想局限。
5、遭遇不是生存
我要继续追问的是:人类的苦难真的在余华笔下得到了缓解,并消失于乐观和幽默之中了吗?不。苦难如果作为一种遭遇,它的确是会过去和消失的;但如果苦难作为一种存在,它就将贯彻在人的整个生存之中,永不会消失,除非死,才能终止它在你身上的继续存在——而死亡本身,又何尝不是一种更大的苦难呢?因此,苦难是人存在的基本状况,或者说,人就是害怕苦难而又不能不忍受苦难的一种存在,如叔本华所言:“欲求和挣扎是人的全部本质,完全可以和不能解脱的口渴相比拟。但是一切欲求的目的却是需要,缺陷,也就是痛苦;所以,人从来就是痛苦的,由于他的本质就是落在痛苦的手心里的。”(17)一个作家,如果真正看见了这个存在论上的答案,他就不会轻易有乐观思想,也不会轻易让他笔下的人物放声歌唱,因为乐观或快乐,在整个二十世纪的历史现实中缺乏充分的理由。所以,二十世纪的文学史,几乎就是一部人类的苦难史。除了苦难,还有什么更重要的内容值得作家们殚精竭虑地去书写呢?
或许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快乐的典型,那就是加缪笔下的西西弗,他在推石运动中感到快乐,可他“是个荒谬的英雄”,“他之所以是荒谬的英雄,还因为他的激情和他所经受的磨难”。对这样一个人,加缪称,“应该认为,西西弗是幸福的。”为什么呢?“因为它的主人公是有意识的”,“造成西西弗痛苦的清醒意识同时也就造就了他的胜利”,而这种痛苦的清醒意识,使西西弗拥有了快乐,因为“他的命运是属于他的”,“荒谬的人知道,他是自己生活的主人。在这微妙的时刻,人回归到自己的生活之中,西西弗回身走向巨石,他静观这一系列没有关联又变成他自己命运的行动,他的命运是他自己创造的,是在他的记忆的注视下聚合而又马上会被他的死亡固定的命运。”(18)用西西弗这个形象来比较余华笔下的福贵和许三观,我们便会发现,这二者从人的存在
质量上来说是有天壤之别的。西西弗的存在是有意识的存在,“他的命运是属于他的”,“他是自己生活的主人”,“他的命运是他自己创造的”,他在痛苦面前一直没有失去自我;但福贵和许三观就不一样了,他们没有抗争,没有挣扎,对自己的痛苦处境没有意识,对自己身上的伟大品质也没有任何发现,他们只是被动、粗糙而无奈地活着;他们不是生活的主人,而只是被生活卷着往前走的人。无论是徐福贵,还是许三观,他们都是被命运俘虏的人,他们没有任何能力承担命运的变幻无常,也没有任何一刻有“痛苦的清醒意识”。——对于这样毫无存在自觉的被动生存者,他们有什么幸福和快乐可言呢? 而余华居然要在《活着》的最后,试图让我们相信福贵与那头老牛的角色互换、相依为命,是幸福的,那是经过漫长的苦难之后换来的片刻的宁静;在《许三观卖血记》里,余华也要我们相信许三观是快乐的,幽默的,他一次又一次用自己的血来换取全家人继续生活下去的权利,因此,他还是聪明而无私的。这些,就是余华向我们出示的乐观主义和活命哲学,但我此刻对这种思想发生了深深的怀疑。尽管余华指着《活着》说,“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19)但我还是认为余华忽视了这种高尚里所包含的虚假性——福贵对苦难的承受是被动的,他的乐观也是盲目的,他虽然学会了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也仿佛有着那头老牛一样的超然,但是,存在的幸福并不会因此而到来。为什么呢?因为人和牛毕竟是不同的,牛永远不会追问“我是谁”这样的问题,但人会,人在被迫反省自身时会进入到“人是谁”、“人何以为人”这样的意识和疑问中,这是人和动物的一个界限。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在目睹一男童挥鞭驱策一匹高头大马时,曾经感叹到,如果牛马知道自己的力量要比人大得多,人类从此之后将对它们无可奈何。确实,牛马忘记了“我是谁”,但人不能忘记这点,否则就与动物无异了。海德格尔说,“世界”是就人的精神性而言的,动物没有“世界”——其实也没有生活。为此,《活着》到最后,福贵主动将那头老牛称为福贵,与自己同名,主动将自己的存在等同于动物的存在,实际上就是对“我是谁”这一问题的放弃,就是宣布自己从人的“世界”里退出——这意味着一个人对自身的存在自觉的放弃;而福贵表现出来的所谓平静,实际上只是一种麻木之后的寂然而已。这就是一个经过了无数苦难的老人最后的结局和唯一的拯救吗?我不敢相信。从中,我不仅没有读到高尚,反而读到了一种存在的悲哀,因为放弃存在的价值和光辉,比存在的消失本身还要可怕得多。 我对余华所树立和推崇的福贵这个形象,的确有一些费解。从人物塑造的角度来讲,我不能不说他是成功的,但从存在的意义上说,福贵并非勇敢的人,而是一个被苦难压平了的人,为此,他几乎失去了存在的参考价值。到许三观,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这个人,好像很善良、无私,身上还带着顽童的气质,但他同时也是一个讨巧、庸常、充满侥幸心理的人,每次家庭生活出现危机,他除了卖血之外,就没想过做一些其他事情,这有点像一个赌徒和游手好闲者的性格。到最后,卖血居然成了他的本能,连自己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一碗黄酒”都想到卖血。这是个悲剧人物,余华却赋予了他过多的喜剧色彩,所以,许三观比福贵更像一个寓言人物,缺乏深刻的内涵。但余华自己似乎不这样看,他说“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许三观“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生活极其槽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槽糕,他也会心满意足。”说白了,许三观的平等思想的实质就是:“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20)所以,他自己做了乌龟,就教导几个儿子长大后去强奸对方的女儿;他知道妻子曾经和何小勇有过私情后,就自己也去和林芬芳搭上一腿;他卖血养大儿子,时刻想着的是儿子将来如何报答他的养育之恩……这些就是许三观的“平等”思想?读起来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看来,我们的确只能将《许三观卖血记》当作一个寓言来理解了。
我这样说,并非要余华为我们塑造一个完美的人物,而是想通过人物的这些漏洞,进一步探查余华所面临的局限。从《现实一种》这类小说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对人和现实的理解,以及他的叙述语言,都经历了一个从激烈到温和、从温和到轻松的过程,它以《在细雨中呼喊》为界:之前,余华的激烈和仇恨,多是延续卡夫卡式的与现实为敌、并且面对邪恶的人性而拒绝与它和解的精神传统,当时余华对人的追问是尖锐、决绝而勇敢的,他坚持用残酷的恶声来打击这个黑暗的世界;之后,《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两部作品,突然变得温和、坚韧而轻松起来,尤其是《许三观卖血记》,连苦难本身余华都对它进行了喜剧化的处理,叙述也变得规矩而老实,人物成了小说中最重要的部分。但正是在许三观(也包括部分的福贵)这个人物身上,我读出余华身上已经有了一种不易觉察的精神暮气,这至少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看出来:一、《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都没有了余华在此之前的小说那种内在的心灵力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