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公文易 >> 免费论文 >> 法律论文 >> 论文正文 >> 试论刑事执法工作的人性化
归档:法律论文 推荐度:
日期:2006-3-6 15:34:00

试论刑事执法工作的人性化

字体大小:
试论刑事执法工作的人性化

目   录
一、论文摘要…………………………………………………………1
二、引  言……………………………………………………………2
三、刑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
四、时代呼唤刑事执法工作的人性化……………………………3
五、人性化执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4
六、结语…………………………………………………………6
七、参考文献………………………………………………………8


内容摘要:

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的同时,各项法律制度正在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完善,这使我们切身感受到法律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在不断加强,法律不再仅仅重视公民对国家与社会应承担的义务,更明确了公民所享有的权利。执法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更好地为民众服务,而人性化执法是执法者在行使法律过程中的一种行为艺术,它要求执法者在行使职权时,给予公民柔性的人文关怀,尊重其人格,维护其利益,体恤其要求,顾及其感受,求得“刚”性法律与“柔”性执行相结合的最佳统一。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力量,是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否能践行人性化执法,是体现执法部门人文关怀,维护人民群众及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重要指针。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相继探索性推出的“人性化执法”的举措,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意义凝重而又深远。一方面,端正执法人员的执法思想,改变传统封建的法制观念、权力观念和执法观念,树立起真正符合社会主义民主的法治观、权力观;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以崭新的形象给人民普法,普及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民众的公民意识以及权利意识,让法律取信于民,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是人民的法律,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法律。相信随着法治的不断进步和完善,执法的人性化必然会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真正实现法与人的统一,我们即将迎来一个民主与法制的新时代。


关键词:   刑事    执法    人性化

 


一、引言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各项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使我们切身感受到法律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在不断加强,法律不再仅仅重视公民对国家与社会应承担的义务,更明确了公民所享有的权利。那种认为法律是单纯的惩罚工具的立法思维正在被法律的权利保护思想所代替。现代法制理念告诉我们,法律是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即是法律对人的价值的尊重。即是说,执法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更好地为民众服务。而人性化执法是执法者在行使法律过程中的一种行为艺术,它要求执法者在行使职权时,给予公民柔性的人文关怀,尊重其人格,维护其利益,体恤其要求,顾及其感受,求得“刚”性法律与“柔”性执行相结合的最佳统一。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力量,是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侦部门作为这支专政力量中的重要一支,其是否能践行人性化执法,是体现执法部门人文关怀,维护人民群众及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重要指针。

二、刑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是对人民警察宗旨和要求的规定。然而,在我们的刑事执法工作中,不能不令人遗憾地看到,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反人性化执法现象屡屡发生,以至发生犯罪嫌疑人死、伤情况,令人扼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民警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缺乏严格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和人权观念,漠视犯罪嫌疑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具体表现在: 一是侦查办案过程中,漠视犯罪嫌疑人生命权、人格权;二是对犯罪嫌疑人的饥饿、冷暖置之不理,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看管不力、人身安全不能保障;三是有侮辱、辱骂甚至体罚犯罪嫌疑人现象;四是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利,告知的未予及时告知或不告知。[NextPage]

2、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特权”思想,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意识亟待加强。表现在:一是“以管人者”自居,而认为犯罪嫌疑人都是专政对象、低人一等,无所谓尊重不尊重;二是在审讯过程中,时有动手动脚、变相体罚犯罪嫌疑人现象;三是随意使用留置、传唤等措施,适用程序不规范;四是在侦查办案中,“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

3、部分民警办案素质不高,执法随意性大,证据意识淡薄,执法质量低下。表现在:一是有些民警在办案中不会全面收集证据、科学固定证据、综合运用证据,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技术手段揭露犯罪和证实犯罪;二是有的民警头脑中没有执法质量这根弦,存在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在证据不到位的情况下,就随意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三是对超期羁押习以为常,对退补、退查不以为然,导致侦查办案退查率居高不下,办案质量上不去;四是对法律禁止的执法行为,有禁不止。

4、执法行为方法简单、态度冷漠,对人民群众没有感情、缺少人情关爱。表现在:一是对群众报案求助推诿、扯皮,特别是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耐心接待,造成一些群众心理上难以接受;二是责任心不强,出勘现场不及时或延迟调查取证,使一些成为疑难案件,造成群众来信来访;三是不能正确树立“亲民、利民、为民”思想,对群众缺乏感情。

三、时代呼唤人性化执法

不解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就无法解决公安机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如何执好法、如何服好务的问题。中国法制发展到今天,面对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时代已经在迫切呼唤人性化执法,我们公安机关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必须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使广大干警真正懂得“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卫士”、“公正”、“亲人”的形象,真正推行人性化执法。

    1、人性化执法是现代社会人文关怀的基本要求

    人性,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和不同的社会集团中,由于不同的生活环境、

[1] [2] [3] 下一页




推荐文章

我得网服务大全:适时新闻 | 秘书资讯 | 专题文档 | 实用查询 | 新华字典,词典 | 成语词典 | 全唐诗 | 歇后语大全
关于我们 | 版权与隐私 | 爱心救助 | 加入会员 | 网站地图 | !报告错误 | 联系方式
公文易爱心文秘网,我得网 © 200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