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持该说法的人中还包括鲁迅)。那种现在已不太有人提及的文字“世界语”,当时曾引起“五四”诸贤那么大的情绪亢奋,恨不得全体国人立刻拿来就用。
一方面新生的白话文粗陋不堪,另一方面白话文的坚决采纳者内心不仅没有使之纯粹化艺术化合理化的长远设想,还以十年磨一剑的居心期待着对它实施致命一击,这便造成了白话文的先天性难堪。它成了一个注定的弃婴,一种过渡时期的代用品。“五四”诸贤对于自己一手举荐一手创制的白话文,并没有清晰的体认,他们使用着它,又好像对它完全不知所措,因而也并不准备对它采取真正负责的态度。由于对白话文缺乏出自骨血的亲情(这本是任何一位文学家必不可少的基本情感,就像画家必须对画笔有一种迷恋一样),他们像一群逃出封建大院的大男孩,以貌似成人的举止随心所欲地提出并实践一个个轻率的主张,包括在文章和白话诗里无所顾忌地使用未经翻译或胡乱翻译的西洋字汇,包括认为欧化句(或翻译)代表着现代汉语的现在和将来,那架势仿佛中国乃文明不毛之地,原本如此美妙生动的文言竟只是蒙昧的土著语言。结果,当他们中个别人用“滴耳”代指Dear(亲爱的)而完全不考虑它无端隐含的歧义时(如是否指一种治疗耳疾的药剂?),我们当真看到了语言的蒙昧。
我们知道,革故鼎新与矫枉过正,在生成机制上原有共生之处,就像有石油的地方就有大量天然气。但理解“五四”诸贤的用意是一回事,听任美轮美奂的古国文言骤遭大劫,
质量全面下滑,使中国由一流的文学大国急剧降格为三流的文学附庸国,一度连本国语言的合法性都受到质疑,又是另一回事。一个公开的秘密是,几乎每一位中国少年,当他们在课堂上阅读、领会鲁迅先生的大作时,私底下都曾大惑不解,都曾为鲁迅先生佶屈聱牙的语言而恼火。慑于先生的无上威望,恼火又不敢发作,只能转为腹诽。这是中国鲁迅版的“皇帝的新装”。当老师在课堂上不断讲述鲁迅先生著名的标题“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中潜藏着多么巨大的深意时,一位稍有资质的中学生完全可能私底下嘀咕:将标题改成“资本家丧家的乏走狗”,岂不更加通顺自然?——当然,他们若有幸读到鲁迅先生用文言文撰写的学术著作和少年时期用文言文翻译的古希腊作品,也许立刻大气不敢出了。文言文才是鲁迅的母语呀。
说起来白话文在中国原也自有传统,“五四”诸贤若能暂时按捺住急切的救亡图存情绪,若能对本国语言多一些理智、少一些偏激,对拉丁诸语的态度也能像先人消化佛教语言那样多一点实际利用、少一点精神膜拜,以他们天赋神性的资质,他们本可以为我们设计出一种更加美妙切用的语言,本不必如余光中先生痛切指陈的,将“‘啭’、‘吠’、‘唳’、‘呦’、‘嘶’等字眼一概放逐,只能说‘鸟叫’、‘狗叫’、‘鹤叫’、‘鹿叫’、‘马叫’”,那的确是要“单调死人”的。美国开国诸公的无上智能,奠定了美利坚合众国的伟大前程,而我们“五四”诸贤制定的新文艺路线,却没有使我辈后人受到多大的遗赠。虽然不该苛求先人,但我的确想说,他们本来应该具备这一能力,若师法《红楼梦》而不是所谓翻译体,他们本来不必把大作纷纷写得那么“西而不化”,嗑人牙齿。逮至今日,当个别有识之士意识到现代汉语已经越来越乏味,急需从古典文学中输入新鲜血液之时,我们不得不深感遗憾,因为能够胜任这一工作的贤哲,十之八九已长眠地下,剩下的十之一二也已年登耄耋,我们也许已永远失去了这一机会,只能百般无奈地写什么“鸟叫”“狗叫”和“马叫”
了。
连区区一个“伊”字替代“她”都做不到,更遑论汉语的拉丁化了。语言作为传统,其力量本来就非人力可及。前贤见不及此,无足深怪。若借用黄仁宇先生的“大历史”(macro-history )眼光,我们对“五四”诸贤当年倡导白话文的功德,便仍应持积极肯定的态度。
因为我们发现,随着现代汉语的日渐普及深入,随着一代代作家和普通民众有意无意间的通力合作,女大十八变,白话文早已今非昔比,她出落得更加像样、更加成熟、也更堪重用了。
我们越来越无法想象她的拉丁化前途,新一代作家在使用她时,完全有可能生出那股前辈们所不曾体认到的骨血亲情,因而不仅理论上而且实践上也有可能使她变得更加明丽鲜活,更堪胜任载道明志之职、表情达意之功。
只是,作为对世纪文学的检讨和回顾,我们又必须承认: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实际使用着的是一种粗陋的语言,它远未达到文言文曾经具有的高度,它对“西化”的态度至今都显得暧昧。凭这样的语言从事文学,怎么看也有点先天营养不良,怎么写也难臻高境——这是20世纪中国文人命定的沮丧。
为了使上面的阐述得到一点具体印证,我且摘抄一段文字。
“成人中等
学校高中《语文》课本的开卷篇,是郭沫若的《梅园新村之行》,显然有范文中之范文的意思。文章记叙了国共和谈时,作者前往梅园新村周公馆拜访周恩来的经过,反映了周恩来在险恶的政治环境中,不顾个人安危,为和平事业献身的精神。只是,细读全篇,总觉得作者是在敷衍成文,下面是文章的最后一段:
“‘借了办事处的一辆吉普车,我们先去拜访了莫德惠先生和青年党的代表们,恰巧,两处都不在家,我们便回到了中央饭店。’
“‘我们先去拜访了莫德惠先生和青年党的代表们’,有两错,首先,‘先’字用得没道理,先去拜访了莫德惠和青年党的代表们,接着又去拜访了谁,让人心生疑窦。其次,‘了’字多余,既然没有见到被访者,就不必用‘了’来表示该过程的完成。另外,‘恰巧’也下得不是地方,如果事先没有预约,瞎闯了去,却遇见被访者,心里高兴,可以说是巧遇,如果没有碰见,必生惋惜之情,当然要用‘不巧’才能达意,除非作者潜意识里并不想见到他们,访而不遇,反而暗自庆幸,可是这一层意思文中并未暗示,我不敢胡乱会意。最后‘回到’一词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作者和周恩来明明是从周公馆出发,怎么能说是回到了中央饭店,何况‘中央饭店’在前文又一无所见。如果严谨一点,‘两处都不在家’也颇可斟酌,一处指莫德惠家,另一处指青年党代表所在的地方,说成‘两处都不在家’,难道青年党的代表们都出自一个家庭?青年党岂不成了兄弟姐妹党?这‘家’字用得莽撞。总共49个字,除起首11字外,其余分句都不够严密,实在遗憾。”
上文引自个人电脑,作者是笔者妻子,文章当然没有发表过。我基本同意她的观点,因而还想加上一句:将这样烂棉絮状的东西塞入教材,与犯罪无异,只是不属刑事犯罪罢了。
学生因此在课堂上哈欠连连,以书为枕,实在也情有可原。[NextPage]
二、缺乏旺盛的创造力
大作家应指写出世所公认的文学杰作的人,而不是所谓著作等身的人。这当然是一个常识,但该常识的另一面,却也不应被遮蔽,即一位作家倘可称“大”,他的创作量一般总是较为可观的,至少19世纪以降是这样。19世纪以后,域外文学世界的大师级人物,几乎无一不是著述甚丰。他们真正为人津津乐道、百读不厌的作品也许为数不多,但他们的行为又分明表示,他们除了有一颗最优秀的头脑,还有一双最勤快的手。他们对自己的工作有一种职业的忠诚,这忠诚在最低程度上也像制鞋匠对待他的鞋帮鞋底鞋钉那样,必须每天摩挲、敲打。
反观中国现当代作家,我得说,即使他们具有蟾宫折桂手,他们在文学道路上的跋涉,总体上又显得不够吃苦耐劳。我当然不好意思也没胆量说他们多属江郎才尽之辈,但相当一部分作家,对自己的工作绝对谈不上锲而不舍、孜孜以求。他们的心态是业余的,自然难免使创作状态的职业性受到斫伤。挂靠(其实是乞食)作协并不能证明自己的专业性,能因此不丧失或少丧失作家最可珍贵的自由思考精神、孤身创造意识,已属万幸。靠一部作品成名,从此便“著名”不已,“大家”不休,我怀疑世上没有别的国家比中国更甚,且不说这仅此一部的作品有时竟然还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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