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当前会计诚信危机的实际,应当建立社会主义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体系。这个体系可分三个层次,其大致构架如下:
第一层次 这是社会公众对会计人员道德标准的最低要求,也是会计行业主体的生存底线。
1.守法意识。
法律和道德属于上层建筑中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规则体系,但二者又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互完善。法律作为由国家强制执行的行为规则,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和服从,会计人员也不例外。《会计法》和各项会计准则、会计
制度及其他有关的财经法规和制度,会计人员都必须严格地遵守。会计人员失去了守法意识,其道德底线就会全面崩溃。
2.诚信意识。会计行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通过诚信
服务,增加经济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赖性,向社会承担责任。诚信不仅是会计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会计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诚信应当成为会计行业最起码、最基本的执业理念。会计人员把“诚信为本”原则看成自己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是不言而喻的。
3.人格意识。人格意识重在强调会计人员心灵中内在的自强、自尊、自重的品格。会计职业决定了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严格的自律意识。会计人员有的直接掌握着金钱,有的间接支配着数字形态的资金,若缺乏严格的自律意识,经不起金钱和物质的诱惑,则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具备了自律意识的会计人员首先应把自己看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以高尚的精神情操面对会计工作,以纯净的操守为社会及公众服务。
4.真善意识。会计人员的职责要求必须以完全符合实际的(即“真”的)又有利于社会的(即“善”的)会计信息来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真”是客观世界的规律性,会计作为真实反映社会经济生活规律的职业,其基本功能就是通过会计信息的披露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善”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合乎目的性,会计人员只有把符合社会需要的、真实的会计信息提供给社会,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会计法》规定,必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这也是社会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最低的要求。
5.公正意识。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会计职业道德秩序,要求会计人员应具备公正、公开、公信的平等意识。会计人员为国家、人民理财执法,就必须出于公心,主持公道,随时随地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绝不做明知对人民群众利益有害的事情。会计人员在理财过程中,要把满足人民群众整体利益作为会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如不做假账,就是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
6.节俭意识。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崇尚节俭的传统美德。会计人员将节俭作为自己必备的职业道德,是不言而喻的,无须赘述。
7.廉洁意识。会计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首先在经济上必须是廉洁奉公、公私分明的人,社会也以此标准作为考查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之一。
第二层次 这是在第一层次基础上的进一步要求。它的基本着眼点是会计人员的职业特点,具备了这一层次的道德意识素质,才算是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
1.敬业意识。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首先要矢志献身于社会主义会计事业,在工作中无私地奉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干;其次要通过自己的勤奋学习和积极实践,尽可能地掌握高深复杂的会计
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
2.原则意识。会计人员的原则意识主要是指对各项会计方针、政策、财经法规的严格遵守、执行和坚持。会计人员在其会计业务工作中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依法办理有关业务,无论是对上级领导,还是对亲朋好友,都必须一视同仁,不讲亲疏。
3.责任意识。有人说:“会计职业受人监管,却又有意无意地被假定应分担其监管者的部分责任,极易成为企业和监管者的代过者。”这话有一定道理,但会计人员切不可以此作为自己逃避责任的借口。虚假的会计信息毕竟是从会计人员手中产生的,无论有什么理由,这个责任恐怕是无法推卸的。要想不代人受过,就必须坚持自己的责任。当前的责任主要是:坚持原则,依法理财,依法核算,依法监督,真实、完整地向社会提供会计信息,尽职尽责,恪尽职守。
4.主人翁意识。也就是为人民理财的意识,这是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在会计道德观念上的集中反映。主人翁意识与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一致的,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原则也是一致的。它体现了会计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特点,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会计人员的特别要求。
5.自律意识。自律意识是人格意识与廉洁意识在更高层次上的综合,是会计人员通过自觉自愿的精神力量实现自己人格尊严、保证自己廉洁行为和诚信形象的观念。自律意识要求会计人员时时处处、方方面面都对自己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活动加以反思、检查和分析,促使自己的会计道德境界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
6.优化意识。又可称作竞争意识,是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竞争,使会计职业整体形象达到最优化目标的精神动力。对会计人员个人来说,竞争是优胜劣汰,是促进个人素质不断提高的有效动力。只有树立牢固的竞争意识,全面优化个人综合素质,才能立足于社会。
7.独立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独立自主的人格品质。会计人员只有具备了独立自主的人格品质和自由精神,才可能有在相互交往中的必须守信的道德要求。同时,会计人员在人与人的相互交往中必须承担自身的责任,才可能有获得社会信任的道德要求,并使他们的自由和权利受到相应的约束。市场经济正是在权利与责任的制衡中不断运行的。惟有具备了独立自主的人格品质,才能使会计人员的自由不流于放任,才能将会计市场变得井然有序,从而使诚信的会计人员拥有选择诚信的单位和诚信的上司的自由。
8.保密意识。会计人员因职业特点,经常会接触到有关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会计人员保守所了解的秘密,维护国家、单位利益是应尽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做到保密并不难,难的是在特定环境下即受利益驱动时,仍坚持原则,这需要经常性的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
第三层次 这个层次应当是优秀的会计人员应具备的更高级的意识规范。
1.管理意识。作为高级或优秀会计人员,将更多地参与企业和单位的管理工作。时代的进步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使财务管理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方式、管理技能都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资本必将渗透到经济的各个领域,也必将介入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树立牢固的管理意识,从账房先生、簿记人员的传统观念中解脱出来。
2.协调意识。不仅存在会计人员和企业内部人员的来往,而且存在会计与会计、会计与企业、会计与社会、会计与国家等多种关系。特别是当前会计监督目标已显示出明显的滞后性,更迫切需要会计人员的协调。加上目前我国的会计监督作为一种权力还非常有限,会计监督的权威被“软化”,这时会计人员的协调能力就显得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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