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的编连无问题,为孔子语应无疑问。
由此可知,“满写简”的五段,有四段为孔子语,属于孔子《诗》论;有一段虽然也有孔子《诗》论,但其主体为孔子弟子之说。此弟子为谁?简文没有指明。我们可试作分析。
我们知道“满写简”应属之于《子羔》篇。而上海简所谓《子羔》篇的头“15簡”,其内容“是子羔向孔子請教,討論‘三王之作’,即禹、契、后稷,他們的爲王,究竟是出身卑賤,得自禪讓,還是由已經成爲天子的帝王傳位於子”,其结尾应是《诗论》简的简1“……行此者,其有不王乎”[10]。也就是说,简文先是子羔问孔子“三王之作”,然后才是孔子论《诗》。这种形式,使我们不禁联想起《孔子家语·庙制》以下的记载:
子羔問曰:“《祭典》云:‘昔有虞氏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亦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湯,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此四祖四宗,或乃異代,或其考祖之有功德,其廟可也。若有虞宗堯,夏祖顓頊,皆異代之有功德者也,亦可以存其廟乎?”孔子曰:“善,如汝所問也。如殷周之祖宗,其廟可以不毀,其他祖宗者,功德不殊,雖在殊代,亦可以無疑矣。《詩》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憩。’周人之于召公也,愛其人猶敬其所舍之樹,況祖宗其功德而可以不尊奉其廟焉。”
比较《孔子家语·庙制》和简文的记载,可以发现子羔问孔子“四祖四宗”与子羔问孔子“三王之作”,性质有相近之处;而《孔子家语·庙制》孔子引《甘棠》诗作解与简文以孔子论《诗》继其答“三王之作”之问,也有某种相同。这种相近、相同,尽管也可作别解,但理解为子羔就是简文中传孔子《诗》论之弟子,应属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