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各字与标准字形相比较,显然都增加一“卜”旁。至于下列字形变异的平行现象也颇值得注意:
悁 10 上海简《诗论》18
孔 11 上海简《颜渊》
另外,《古文四声韵》卷三引《籀韵》“孔”作“ 12 ”形【5】,更能说明《考释》对《诗论》“孔”字的隶定是正确的。
“”,原篆作“ 13 ”。其下从“心”,疑是叠加“无义偏旁”【6】。“”所从“”,在战国秦汉文字中习见,多读“邻”。然则“”可直接释“隣”,即“邻”之异文(《集韵》)。
“邻”与“陵”双声,典籍往往可以通假【7】。另外,传世邻阳壶之“邻阳”应读“陵阳”【8】,地名。见《楚辞·九歌·哀郢》、《汉书·地理志》等【9】。凡此可证,简文“”,应读“陵”。
《礼记·学记》“不陵节而施之谓孙。”疏“陵,犹越也。”字亦作“凌”。《吕氏春秋·论威》“虽有江河之险,则凌之。”注“凌,越也。”至于20号简“其志必有以俞(逾)。”其中“(陵)”训“越”与“俞(逾)”训“越”恰可互证。
另外,《书·泰誓》“予盍敢有越厥志。”其中“越志”似乎可以做为对简文“陵志”的注解。
总之,“”有驰骋超越之意,在简文中为使动用法。其大意谓“诗歌不可使心志陵越,音乐不可使感情陵越,文章不可使言辞陵越。”凡此种种,都合乎儒家“过犹不及”的中庸之道,“游于艺”则应体现所谓“温柔敦厚”之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