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讀為“嬉”,曹文以爲可能是“怡”的假借字,周文讀“擬”,釋為“比擬”。
[8] “ ”,馬文釋“玩”、“貪”,曹文從之。李文、廖文、周文釋為“願”。
[9] “ ”,李文、廖文釋為“攻”,周文疑為“求”之訛。
[10] “ ”,廖文釋為“恆”,周文釋為“極”。
[11] “ ”,馬文隸定為“ ”,以爲“可能是匹配之意”,廖文釋為“ ”,李文釋為“離”,以爲與“歸”呼應,周文釋讀為“儷”。
[12] 陳奐遊京師,從胡承珙共論《毛詩》。胡死,其子以遺稿付陳,陳以己作《詩毛氏傳疏》補《後箋》之《魯頌·泮水》以下。(陳奐《毛詩後箋序》,胡承珙《毛詩後箋》,黃山書社,1999/8。)
[13] 陳喬樅《三家詩遺說考·魯詩遺說考一》,《皇清經解續編》卷1118,上海書店影印本,1988/10。
[14] 劉向《詩》學為魯詩,自陳喬樅(《三家詩遺說考·魯詩遺說考自序》、《魯詩遺說考一》,《皇清經解續編》卷1118,上海書店影印本,1988/10)後魏源(《詩古微·齊魯韓毛異同論上》,《皇清經解續編》卷1291,上海書店影印本,1988/10)、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中華書局,1987/12)等全同此說。筆者不以爲然,說詳下。應劭之《甘棠》詩說,陳喬樅《三家詩遺說考·魯詩遺說考一》亦因對劉向《詩》學的判定而歸之魯詩。《風俗通義•皇霸》:“燕召公奭與周同姓,武王滅紂,封召公于燕。成王時入據三公,出爲二伯,自陝以西,召公主之。當農桑之時,重爲所煩勞,不舍鄉亭,止於棠樹之下,聽訟決獄,百姓各得其所。壽百九十餘乃卒。後人思其德美,愛其樹而不敢伐,《詩•甘棠》之所爲作也。”或亦可歸之韓詩乎?
[15] 《論衡•正說》。
[16] 周鳳五老師數與我言及此觀點。清儒陳澧亦有類似之說。(參見陳澧《東塾讀書記·詩》,世界書局,1937/12。)
[17] 戴君仁先生明確將漢儒經學著作分成解故和章句兩大類。戴先生並以爲故與傳當是一類。章句與說和記約爲同類(參見《經疏的衍成》,《經學論文集》,臺灣黎明
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七十年)。
[18] 汲本、殿本作“訓詁”。
[19] 鄭玄注《周禮•地官•士訓》:“道,說也。”又注《禮記•大學》:“道猶言也。”
[20] 劉熙《釋名·釋典藝》:“《爾雅》:爾,昵也;昵,近也。雅,義也;義,正也。五方之言不同,皆以近正爲主也。”
[21] 王充《論衡•是應》:“《爾雅》之書,五經之訓詁。”
[22] 黃侃《爾雅略說》,《黃侃論學雜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4。
[23] 郭璞《爾雅序》。
[24] 劉勰《文心雕龍•練字》。
[25] 《莊子·天下》。
[26] 《論語·述而》。
[27] 《詩•王風·黍離》孔穎達疏引,《周禮•春官·大宗伯》賈公彥疏引。
[28] 《詩•大雅·鳧鷖》孔穎達疏引。
[29] 《西京雜記》卷3:“《記》言:‘孔子教魯哀公學《爾雅》。’”此淺人妄言也。
[30] 今本《爾雅》為戰國齊魯儒生補苴重定自不待言。
[31] 向熹《〈毛詩傳〉說》,《語言學論叢》第8輯。
[32] 馬瑞辰曰:“毛公傳《詩》多古文,其釋《詩》實兼詁、訓、傳三體,故名其書爲《詁訓傳》。嘗即《關雎》一詩言之:如‘窈窕,幽閒也’,‘淑,善;逑,匹也’之類,詁之體也。‘關關,和聲也’之類,訓之體也。若‘夫婦有別則父子親,父子親則君臣敬,君臣敬則朝廷正,朝廷正則王化成’,則傳之體也。而餘可類推矣。訓故不可以該傳,而傳可以統訓故,故標其總目爲《詁訓傳》,而分篇則但言《傳》而已。”(《毛詩傳箋通釋》卷1《毛詩詁訓傳名義考》,中華書局,1989/3。)
[33] 《詩•周南•關睢》孔疏。
[34] 王先謙《漢書補注·藝文志》引,中華書局,1983/9。
[35] 呂思勉《章句論》,《文字學四種》,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6。
[36] 沈文倬《黃龍十二博士的定員和太學郡國學校的設置》,《宗周禮樂文明考論》,杭州大學出版社,1999/12。
[37] 《漢書•藝文志》著錄如:《易傳周氏》、《服氏》、《楊氏》、《蔡公》、《韓氏》、《王氏》、《丁氏》、《古五子》、《齊後氏傳》、《齊孫氏傳》、《韓內傳》、《韓外傳》、《周官傳》、《左氏傳》、《公羊傳》、《谷梁傳》、《鄒氏傳》、《夾氏傳》、《虞氏微傳》、《公羊外傳》、《谷梁外傳》等。
[38] 《漢書•藝文志》著錄如:《公羊顔氏記》、《樂記》、《王禹記》、《公羊雜記》等。
[39] 《漢書•藝文志》著錄如:《魯說》、《韓說》、《中庸說》、《明堂陰陽說》、《齊說》、《魯夏侯說》、《魯安昌侯說》、《魯王駿說》、《長孫氏說》、《江氏說》、《翼氏說》、《后氏說》、《安昌侯說》、《五鹿充宗略說》、《齊雜說》、《燕傳說》、《歐陽說義》等。
[40] 如《左氏微》、《鐸氏微》、《張氏微》等。
[41] 如《五經雜議》,據《文心雕龍·議對》:“對策者,應詔而陳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獻說也,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二名雖殊,即議之別體也。”可知用作解說經書的議與解說經義的射策的形式一樣。
[42] 去歲末雨夜,周鳳五老師來滬上觀書,越翌日,告我此簡“ ”字當釋讀為“儷”,匹、配之意。新年元日,又賜《新釋文》文稿,殊可感也,特志之。(參見周鳳五《孔子詩論新釋文》,未刊稿。)
[43] 周鳳五《孔子詩論新釋文》,未刊稿。
[44] 趙翼《陔餘叢考》卷5《史記一》,商務印書館,1957/12。
[45] 參見趙伯雄《〈左傳〉無經之傳考》,《文史》1999/4。
[46] 司馬貞《史記索隱•伯夷傳》
[47] 張守節《史記正義•伯夷傳》。
[48] 陳澧《東塾讀書記·詩》,世界書局,1937/12。
[49] 徐復觀《〈韓詩外傳〉的研究》,《兩漢思想史》卷3,臺灣學生書局,1979/4。
[50] 《孔子詩論》的首字是“孔子”還是“卜子”合文曾有不同意見,馬承源先生釋為卜子是合理的(參見筆者《“孔”字的寫法》,《簡帛研究》網站2001/12/18)。
[51] 李零《參加“新出簡帛國際學術研討會”的幾點感想》,《簡帛研究》網站2000/11/16。
[52] 若簡背的“子羔”真是紀錄者,依《墨子》、《韓非子》這樣的定名慣例,這批資料似乎也可定名《孔子》。
[53] 胡平生《阜陽雙古堆漢簡與〈孔子家語〉》,《國學研究》第7卷,2000年7月。韓自強、劉海超、韓朝《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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