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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5-17 8:38:56

關於上博藏楚簡的幾點討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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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上博藏楚簡的幾點討論意見
筆者自委託陸錫興先生購得《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以後[1],即焚香恭誦,筆錄條辨,閉門造車,成有幾篇草稿。爲著參考學者的有關研究,於是上簡帛網檢索,網上已是異彩紛呈,正所謂“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諸公或已先得吾心,或讀諸公著述而知吾說已誤,或拙解尚有與諸公不同者。除成稿待刊而外,因草此“意見”,或針對整理者的釋文與考釋而發,或針對學者的有關研究而發,或師心自用以獻疑,旨在通過切磋,希望儘早讀懂讀通這批珍貴文獻。行文依照簡帛網文章慣例,凡引網上文章,注以“簡帛網”。

 一、坪

“坪”字《詩論》計二例。學者多主張釋為“旁”[2],亦有學者釋為“坪”[3]

按整理者對“坪”字的隸定不誤。其字形可參郭店簡《尊德義》12“不順不坪”、34“均不足以坪正”諸例之“坪”。

釋“旁”者最有力的證據為《楚帛書》甲篇“旁”之字形。據此則將簡文“坪”隸作“旁”(從土旁聲)似乎無可非議。但這樣一來,至少《尊德義》中的二例“坪”得改隸作“旁”,其餘數十例楚係文字“坪”字的隸定均得重新考慮。

“平”以及“坪”字的字形分析是一個尚待研究的問題,是否以“旁”或“方”爲聲符,尚未敢斷言。古文字的隸定目前有嚴格隸定與寬式隸定兩種處理方式,若作字形分析,將其隸作“旁”是可以的。若作寬式行文,將其隸作“坪”亦是有根據的。若一定要斷言將該字隸作“坪”是錯誤的,甚至生出“坊門”等種種說解,竊意以爲不妥。

從辭例來看,《詩論》2:“頌,坪(平)德也。”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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