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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位置,为了与“绝仁弃义” 相配合,“民复季子” 变成了“民复孝慈” 。清代魏源《老子本义》将王弼本《老子》第十七、十八、十九章合为第十五章,引陆希声曰:“太古有德之君,无为无迹,故下民知有之而已。德既下衰,仁义为治,天下被其仁故亲之,怀其义故誉之。及仁义不足以治其治,则以刑法为政,故下畏之。及刑法不足以服其意,则以权譎为事,故下侮之。此皆由诚信递降,故渐有不信,若夫在上者行不言之教,而及其成功,百姓各遂其性,皆曰我自然而然,则亲誉畏侮之心不生于世矣。”陆氏将中国先秦社会的发展,分为德治、礼治、法治三个时代,传世本《老子》所反映的时代,是“刑法不足以服其意,则以权譎为事”的时代,面对这样的历史时代的要求,道家主张“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如是则“亲誉畏侮之心不生于世矣”。《绝智弃辩》(老子甲)与传世本《老子》所反映的是两个不同时代道家的政治观点。前者是礼治走向衰落时代(春秋时期)道家原创者的政治观点,后者是法治时代(战国时期)道家的政治观点。
三、老莱子:言道家之用
《治人事天》(老子乙)存简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