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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5-17 8:34:01

简帛文化价值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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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帛文化价值述论

内容摘要:本文从形制、文字、内容三个方面论述了简帛的文化价值,试图较为全面地建立简帛学的研究范畴。

关键词:简帛 文化价值  形制  文字  文献

方孝坤  南京大学博士生  阜阳师范学院讲师

本文为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批准号:2000jqw25)

    简帛出土已经一个世纪了,自简帛出土之日起,简帛研究也就开始了。许多学者在相关的领域取得了杰出的成就,或补充史料,或辑佚文献,或订正讹误,在史学、考古学、文字学及文书档案学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然而,往者研究较多集中在文字考释、史料利用及文献的整理和研究,综合研究简帛的文化价值的文章很少,随着简帛学的成熟,从事简帛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综合研究、开发利用简帛的价值已成为必然。本文拟从完善简帛的研究对象出发,对简帛的文化价值,从形制、文字、内容三方面加以论述。

一,             形制论

    简帛究竟始于何时,我们不得而知,由文献我们可以推测,至迟在商代就已经出现以简帛为载体的书本了。从以出土的战国至魏晋的数十万枚简牍中,我们发现,简牍的形制已超越其原始的契刻或书写载体的雏形,直启中国书籍的滥觞。

简牍所用的材料,大体上分为竹木两类。《说文》曰:“简、从竹,间声”简是削竹成片的狭长条。牍从片,片是剖开的木片,篆文木字的一半即为片。《说文》曰“判木为片”,可知牍是狭木条。约在秦以前,简和牍有相对严格的界定,《论衡·量知篇》云:“截竹为简,破以为牍,加笔墨之迹成,乃成文字,大者为经,小者为传记。……断木为椠,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到了秦汉以后,竹木均可称简。《急就篇》师古注:“牍,木简也。”出土的简牍也证明了这一点。

竹质的简牍多为毛竹、慈竹,少量用短穗竹与苦竹,多用于南方。木质简牍多用松木,有青扦、毛白杨、水柳、怪柳等品种。不管竹质还是木质,据出土物看,都是当地易取之物。

除竹木之外,还有玉简、石简、帛书等。玉、石质的原料制成简形,书之以文,也可曰简。《旧唐书·礼仪志》云:“造玉册三枚,皆以金绳连编玉简为之,每简长一尺二寸,广寸二分,厚三分。”此虽为唐制,亦为汉沿袭而下。《续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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