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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5-17 8:33:59

“焚书坑儒”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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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新说
。”看起来是个温和清静之人。但考虑到晋本是篡位而得天下,魏晋之际政治风云险恶,我们对史书上的话是不能不提防的。
郑冲起自寒微而“耽玩经史,遂博究儒术及百家之言”,终“以儒宗登保傅”(《晋书•儒林传》)。司马氏家族是河内服膺儒教的大族,司马懿的祖父司马隽即“博学好古”,其父司马防家中“父子之间肃如”;而曹魏出自寒族,且与阉宦有关,曹操“任狭放荡,不治行业”,“细政苛惨,科防互设”,节俭礼制,“唯才是举”,根本与儒学精神相违。因此晋之篡魏实际上是儒教政治在社会稳定后对乱世所行刑法的变革。
郑冲以儒学大师而干政,其政治面目是很清晰的。所以“率群官劝进”并“致晋公茅土九锡”的是他(《晋书•文帝纪》),代表魏元帝“奉皇帝玺绶策书,禅位于晋”的还是他(《晋书•礼志上》)。晋立国之初,郑冲与荀顗“裁成国典”,以复古周官五礼为标榜定立礼制,并切实行三年之丧礼(《晋书•礼志》);又助贾充重定法律(《晋书•刑法志》)。本传所谓“文帝辅政,平蜀之后,命贾充、羊祜等分定礼仪、律令,皆先谘于冲,然后施行”,其言不虚,郑冲是晋时制度的总设计师。
郑冲“经为帝师”,他为高贵乡公讲《尚书》是件很出名的事。《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讲尚书业终,赐执经亲授者司空郑冲、侍中郑小同等各有差。”《晋书》本传亦记此事。以郑冲与郑小同区分而言,或恐与他们家数不同相关。郑小同是郑玄的孙子,曹魏时的《尚书》大师,传郑玄家学;怀疑郑冲的《尚书》学与王肃相关。《晋书•刑法志》说郑冲定晋律之前的旧晋律“诸儒章句,但取郑氏”,“未可承用”,或可为一旁证。 
郑冲屈学干政,为现实之政治不惜造假作伪、删改史说,是将儒学作为绝对之儒教,已根本上背离了孔子开创私学、传播知识、普遍教育、自由学术的真精神。为文化专制的儒教政治效命服务,是郑冲刻意厚诬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真正原因。 
  
历史总是很容易就被某些有现实用意的人利用作借口或是遁词,人云亦云而三人成虎。好在真正的史家坚定地相信史实的唯一存在,并习惯于处理层层歪曲删改的史料以尽可能地复原历史的真实,只要不是全部史料统统被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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