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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5-17 8:13:16

碑石所见清代后期陕南地区的水利问题与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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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石所见清代后期陕南地区的水利问题与自然灾害

【英文标题】Water Conservancy and Natural Disasters as Seen from Steles in the Late Qing Southern Shaanxi Region

【内容提要】经历了明清时期的全面开发,秦巴山区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以水土流失为核心,水文条件恶化,从而影响到灌溉堰渠等水利设施及其效益,与此相关联,自然灾害,尤其洪涝灾害增多加剧的趋势相当显著。本文主要依据汉中、兴安二府所存碑石资料,考察了清代后期陕南地区堰渠水利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灌溉面积盈缩无定,用水秩序混乱,修浚困难重重等,并探讨了与这些变化相关的自然、社会因素。同时,对清代后期该地区自然灾害(以水患为主)的基本特征及其与人类活动的相互关联进行了初步研究。

【英文摘要】Due to excessive opening of new lands during the Ming-Qing period,the ecology and hydrology of the mountainous areas of Shaanxi witnessed some distinctly negative changes.Serious soil erosion led to increasingly ineffective irrigation canals and other types of water conservancy,as well as to the rapidly growing number of natural disasters,especially floods.This essay relies on stele inscriptions from Hanzhong and Xingan prefectures to investigate the changes that irrigation and water conservancy induced in Shaanxi during the late Qing.The articIe also examines the special characteristics of natural disasters,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atural disasters and human activities in this locale.
【关 键 词】陕南地区/水利问题/自然灾害
 
 
【 正 文】  
  以汉中盆地和安康盆地为中心,陕南地区的堰渠水利有悠久传统,汉中地区早在宋代已形成较系统的堰渠。明清时代,尤其清代秦岭—大巴山区经历了一次广泛的开发。就水利建设而言,不仅以山河堰、五门堰、杨填堰等为主的许多堰渠仍在发挥作用,还兴建了一些新的堰渠灌溉工程。特别是在川楚移民开发山区的过程中,修建了不少小规模堰渠,山中农田水利面貌因之一新。(注:参见拙作《明清汉水上游山区开发与水利》,文载《武汉大学学报》(哲杜版),1994年第1期。)不过,清中叶以后,与山区自然生态环境及社会状况的变化相关联,陕南地区的堰渠水利也发生了一系列值得思考的变化。与此同时,水旱等自然灾害也有增多加重的倾向,并由此成为该地区发展进程中影响深远的转折。本文主要依据现存碑刻资料,对清代后期的有关变化作一初步探讨,(注:碑刻资料主要据陈显远编《汉中碑石》(三秦出版社,1996年),张沛编《安康碑石》(三秦出版社,1991年),参以有关方志著录。)并请方家指正。
 
一、清后期陕南堰渠水利中的矛盾冲突
 
  清中叶以后陕南堰渠水利值得关注者有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堰渠变迁频仍,表现为大堰渠灌溉面积盈缩不定,小堰渠甚或存废无常。前者最典型的例子可推城固、洋县二县共同用水的杨填堰。嘉庆年间,该堰灌溉城固田1400余亩,续增加到6800余亩。灌溉洋县之田远较城固为多,始为10800亩,相继增加到17000余亩、18400余亩。即所谓的“城三洋七”,也是“三分堰”、“七分堰”的来由。后来,城固先后报下苏村、苏寨村、留村冲废田计1100余亩。到同治年间,三分堰水册所载灌溉面积仅存3800亩,较之6800亩原额,失额达44%之多。(注:《修复杨填堰告示碑》,同治九年十一月。)又如城固县五门堰,清初灌溉面积30000亩,后增至40000亩,最多时城固、洋县合计达50000余亩。其间因宅基所占,为流沙所摧,或为堰长、渠长隐匿,最少时仅存田28000余亩。道光年间曾“清而厘之,复额如旧”,到同治、光绪年间,“田册毁于兵燹,其减者视前更甚矣”。光绪元年(1875)始又清查,仅“田之由隐而显者,计数在四千以外”(注:《五门堰复查田亩碑》,光绪元年六月。)。灌溉面积盈缩现象在山河堰、汉阴凤亭堰等堰渠皆不同程度存在。
  小堰渠之存废无常现象主要发生秦巴山区,山区灌溉设施修建难度大,规模小,有因时因地制宜的性质。如汉中府属留坝厅:
  “本无水利,近年以来,川楚徙居之民,就溪河两岸地稍平衍者筑堤障水,开作水田。又垒石溪河中,导小渠以资灌溉。”“小留坝以下间引留水作渠,各渠大者灌百余亩,小者灌数十亩、十数亩不等。町畦相连,土人因地呼名。然至夏秋山涨,田与渠尝并冲淤,故不得名水利也。”(注: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卷20。)
  兴安府属平利县,“凡傍山小田,能引水灌溉之处,均由乡民自行修浚,移徙无常。”略阳县、定远厅皆有与留坝厅类似的记载。(注:光绪《定远厅志》卷3:“夏秋水涨,田渠亦易冲淤。近日垦田灌溉,数倍往时,其利终难恃,故渠溉田数目多本汉中志。”此说在嘉庆《汉南续修府志·水利》中已有,文字略有差异。“夏秋山涨,田渠亦冲淤。近日垦田资渠灌溉者虽数倍往时,而其利终不可恃,故各渠灌溉田数目仍循旧志”,该志论及略阳水利时云:“原无水利,现有水田者,近因川楚人民徙居来泥开垦,引山沟水以资灌溉,每处或数十亩、十数亩不等,然至夏秋山涨,多被冲淤,不得称为水利也。”)一方面是扩大灌溉面积的努力,另一方面却是无法避免的冲淤废弛的结果,实已表明垦田灌溉与山地环境之间并不相宜的关系。
  堰渠灌溉面积的盈缩,大多是从“册载”的意义上而言,特别是册载灌溉面积的减少,不少是为逃避修堰负担而有意隐匿、失载的,而非灌溉面积真的萎缩了那么多,杨填堰城固一方的灌溉面积大幅度失额即有此因素作用。但也有实际上的减少,除了战乱时期外,主要是自然因素作用的结果,如水冲、沙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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