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顾问凯思·马斯顿(M.Karsden)曾对70年代10组20个不同税负的国家进行实证分析,他通过比较认为,低税负国家或税负适中国家的增长速度要明显快于高税负国家,并得出税收每增长1%,就会引起GDP增长率减少0.36%的结论,也就是说提高税负水平,只能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马克思的生产决定财政也是这个道理。
本文支持减税的基础是中国的宏观税负过高,这一结论来自安体富与林鲁宁的研究(安体富 林鲁宁2002)。具体一点来看,增值税的法定税率为17%,但如换算成与国外可比的口径,即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则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实际税率将达23%左右,已高于西方国家(大多在20%以下)的水平,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而德国为25%,日本为30%,英国也为30%,美国实行15%、18%、25%和33%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前三档都比我国低,最高税率才与我国相同。对税基弹性[xiii]与国内生产总值以及消费、投资和出口规模这四个宏观经济指标的相关关系的计量检验,可以看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社会消费的增长、社会投资的增长、出口总额的增长均与实际宏观税负水平呈负相关关系,而且二者之间的相关性较强。即实际宏观税负水平越高,对上述四个宏观经济指标的牵制作用就越大。因此,税收负担的加重将导致整个经济萎缩,而降低税负水平将有利于刺激经济的增长。一些实例(如深圳市)的发展也支持了上述结论[xiv]。
(二) 系统性的减税计划是目前制度僵滞状态下社会福利提升的迂回选择。
我们前面提到收入的分化造成了目前制度僵滞的状态,而打破权势集团的垄断地位是解决收入分化从而进入制度创新阶段的根本。由于垄断的打破依赖于外来的竞争,这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减税可以看作一个打破制度僵滞状态的迂回和间接的手段。相比较前面的直接手段,间接手段的实施成本会较低,阻力也会较小。如果政府解决了下文说的减税障碍,通过减税可望得到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
税收,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对市场主体都是一种负担。税收是公民享用公共产品的成本,由于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林达尔均衡不可能成立,税收对经济的扭曲一直存在。在政府与公民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信息是不对称的,征税前的逆向选择和征税后的道德风险都是存在的,公民不能行使正常的激励与惩罚职能,因此,政府出于理性的考虑多征税是必然的。所以,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政府对税收控制力的强弱是与政府的干预程度正相关的。减税的本质是减少政府的干预。根据比较优势学说,政府与市场是有各自的边界的。在资源一定的前提下,政府干预的增强便直接意味着市场力量的削弱。政府的强大干预往往是与产权不清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市场的分配是根据土地、资本与劳动力的投入量与其边际生产力来进行的,政府获得收入是凭借一种行政的权力,因此,政府干预的背后是利益的获取。通过立法,政府利用税收这一金融手段完成了财富的转移,除去生产公民必要的公共产品的支出以外,剩余的税收便通过各种形式转化为官僚的收入。在公共生产的效率低于私人生产的效率的前提下,政府占有的资源越多,经济增长越慢,社会福利越少。因此,减税实际上是减少了政府的干预,也就是扩大了市场的效率。
如果回到前面的博弈框架,则可以看到,减税这个变量的加入可以改变穷人集团与富人集团、富人集团内部谈判的初始状态。使得原来各方合约的运用更趋向一个动态的公平与效率的均衡态势。对于穷人集团,因其应税收入很少,减税不会直接影响其收入状况,但会在市场化扩大的基础上,以其劳动力价值的提高为起始点,增加对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的占有。穷人集团提高了与富人集团谈判的能力,加速富人集团的福利让渡,从而改变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状态。对于富人集团中的非权势集团,即大部分的非国有经济则可以借减税的直接效应进一步壮大,从而避免樊纲(2000)担忧的非国有经济萎缩引起经济增长停顿或“危机”的可能性的出现。前文提到的“厨房效应”才不会发生,我们才可能分享蛋糕做大的快乐。另外,非国有经济的扩大,还可通过产业的扩散效应增加穷人集团的市场参与程度。因而在与另一部分富人谈判的过程中,可以迫使其放弃垄断的部分权力。如此,目前的制度僵滞状态才有可能不至于继续加强,也有可能为制度创新打下基础。
(三) 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改革
如果“只有一国经济步入正轨时,才能进行税制改革”;“当有钱可以放弃,因而没有或很少有输家时税制改革才是可行的”这些命题成立的话,我们就不要进行主动的改革,因为上述的条件目前不可能成立。第一,“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之后,中国的经济增长放慢,通货紧缩依旧;第二,目前的减税不可能没有输家,帕累托效率的改进始终伴随着利益的得与失;第三,目前减税计划的实施存在着巨大的障碍。
本文之所以认为现在应该减税实际上坚持了这样一个出发点,即“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改革”。目前的形势决定了我们目前的减税是一种被动接受之前的明智选择。
首先,全球的减税浪潮,使得坚持税收中性的呼声越来越高。二十一世纪初,新一轮世界性的减税趋势和潮流逐步形成。以美国、加拿大、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国家,针对当前世界性的经济增速减缓和滑坡,把减税作为刺激需求和扩大投资的重要手段[xv]。考察20世纪后几十年的税制改革,可以看到主要的发达国家的税制也越来越趋同。随着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到全球一体化中,发达国家的税制改革目标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改革的指向标。虽然在税制改革运动的蔓延过程中,很可能存在着一种国际攀比的赶时髦的因素,但这种时髦趋势的背后也有更多的质性原因。资本是生产的最具有流动性的要素,而对资本课税方面,经济的全球化已经成为了影响税制改革的主要因素(Cedric Scanford 1993)。汇率的自由化、跨国公司的增长和新经济的革命等所有这些加在一起提高了资本的流动性并加大了国际竞争的压力。如果说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的税制改革还可以“风景这边独好”不与国际潮流保持一致的话,那么现在,中国已经主动地融入了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改革还从封闭的思路出发,则不是理性的选择。因此,顺应潮流,则是正道。
中国目前的减税改革不仅是对加入WTO后国民待遇的承诺,更重要的一点还在于不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外部冲击对中国制度僵滞的打破具有深远的影响,加入WTO的目的还在于完善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制度的首要原则在于一视同仁,而现在出现了一种对非国有经济歧视的现象。如果请来了女婿,却赶跑了儿子,这个家也将不家了,因为这个家毕竟还是要靠儿子来维持和延续的。作为家长的政府,与其等到儿子走了再追悔莫及,不如为儿子和女婿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减税就是一个契机。
因此,我们可以说,系统性的税制改革其实是在中国渐进化的市场化进程中,顺应内部弱势群体的要求和外部制度的挑战,政府试图打破制度僵滞的一种与时俱进的主动选择。在这里,政府仍然是一个理性人,不过它考虑的是长期目标的最大化。在一个契约型的国家中,政府作为全体国民的代理人,只有尽可能地减少内部人控制,才能被国民拥戴,也才可能达到社会长治久安的目的。公共选择理论也认为政治家本质上是追求义理性最大化的。在一个跨时选择的模型中,考虑到未来的折现率,政府并不一定只考虑即期的消费最大化,它之所以只考虑短期目标,还在于在长期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一时难以克服的障碍。所以,减税计划的实施不能只从理论上证明可行,更重要的还在于实践中是否可行。
四、“J曲线效应”--------减税目标实现的障碍
目前,减税计划之所以被许多人反对,除了前面的几个原因外,关键的还在于目前减税存在着巨大的障碍。刘溶沧(2002)就曾担忧过,如果既降低税率,又不相应拓宽税基,既增加优惠,又放松征管,那将是税收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下降,财政、税收与经济的关系被扭曲。高培勇(2000)也认为一旦将减税同政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