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来担当,让人大和法院发挥自己更大的、应有的职能作用。无论是“运动员”、“裁判员”还是“组委会”,都要遵循运动比赛的规则:“组委会”做好组织、部署、协调的工作,“裁判员”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保证运动比赛的正常、有序和有效率地进行:“运动员”尽力做到“更高、更快、更强”,出更大的成绩。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要改革行政体制和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构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前提条件,政府职能转变又是机构改革的原则基础。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的背后就是政府职能的肢解。政府适应市场经济的职能定位对了,职能转变就有了明确的方向,机构改革就有了具体的目标,财政资金的分配也就有了科学合理的标准。财政改革的每一步必须紧盯着政府职能的转换,政府要干什么,财政就要及时跟上;政府不再干什么,财政就要迅速撤退。“政府应做的,就是财政要干的”。(何盛明,1998)因此说,政府职能的转变正是财政改革的着眼点。
二、财政改革的着眼点之一——依法理财
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通过法治来形成和维持。健全完善的法制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国家实现四个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就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促进市场效率,保持社会公平。依法理财是为了实现财政的规范运行,抵制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和长官意志,减少工作失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保证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依法理财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又是建立公共财政、民主财政的核心问题。全国财政会上项部长概括“六项重点工作”的第六条就是要加强财政法规体系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
依法理财首先要求实行“公开财政”,形象地可称为“阳光财政”,即财政政策公开透明、百姓能够了解、人大便于监督、腐败无处藏身、政府行政效率提高、社会诚信和法治程度加强的财政状态。这就要求信息公开透明,资金完整统一,各项开支有明确的标准和定额,还要接受有效的外部监督。
财政监督的目的是保证财政活动切实遵守国家的
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方针政策,同一切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强化财政监督是保证财政管理和改革任务实现的重要条件,也是实现民主财政的可靠手段。不仅要加强财政内部的监督,还要加强人大、舆论和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不仅要加强财政事后的监督,特别要加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要严格整顿财政收支秩序,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监督水平。
中国长期以来是一个封建小农经济国家。封建官僚政治的各级成员“只对君主负责或下级只层层对上级负责,而不对人民负责;所以官僚政治基本上没有多少法治可言,主要是依靠人治和形形色色的宗法和思想统治来维持。人治是官僚政治固有的基本特征或规律。”(孙越生,1980)新中国成立后,旧社会遗留下来深厚的封建专制传统并未肃清,加上革命者对西方法律的蔑视,使得我国没有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国家活动中缺乏依法办事的规程,国家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因循着“人治”和“礼治”的老路。我国的财政法律法规也一直处于不完备、不健全的状态。那些脱离实际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说到底不过是“长官工程”,是“人治”的体现。党的十六大再次强调“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对我国公共财政和民主财政的建立也是完全必要、非常及时的,因而也是财政改革的着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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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改革的着手点:调整支出结构与加强制度建设
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与政府职能转变都是改革的目标,它们的实现需要有一个过程。作为执行具体业务职能的财政部门要尽力而为,改革的着手点要放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制度建设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益上。
一、财政改革的着手点之一——调整支出结构
广义的财政包括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支出管理的意义较之对收入管理更大。财政收入讲的是国家聚财,国家聚财之道在于聚财有度,聚财的“度”是由公共需要和私人需要之间的数量关系决定的,既不是越少越好,也不是越多越好。聚财要讲究公平、合理;要完善税制,公平税负;要依法
征收,依法减免,降低税收成本。这里有财政的部分职能,但主要有专职的
税务部门负责。财政收入具有客观性、不确定性即预测性;相比而言,财政支出更具有主观性和决策性。对财政部门来说,如何分配财政资金、如何有效地管理好财政资金更为重要。因为,“取之于民(纳税人)”的财政资金如果真的完全“用之于民”,则多取或少取一些问题并不很大,即对聚财“度”的掌握可以不必太过严格,稍有过度人们也能承受;但若财政资金不是完全用之于民,不是为满足公共需要,而是被某些人乱支滥用,造成浪费,甚至拿去用于私人目的,大肆挥霍,搞公款消费、贪污腐败,则定会导致纳税人和广大民众的不满,严重的还会引起反抗。所以财政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更是重大问题。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分对、管严、用好财政资金,应该成为专司其职的国家财政部门改革的着手点。
今年的财政工作要突出保证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赤字规模。项怀诚部长具体概括为“三保三抓”:一要保经济发展大局,在保持国债投资力度下确保重大项目的投入,重点向农村、向结构调整、向生态环境建设倾斜;二要保社会保障、工资发放等重点支出需要,促进社会稳定;三是要保其他重点事业支出,支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四要抓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五要抓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六要抓整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这当中,三个“保”和第二个“抓”都是讲支出结构调整:“保”的是要增加或不减少支出,“抓”的则是降低政府施政成本,减少行政经费开支。由此看来,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配合政府职能的转换,及时合理地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压缩不必要、不合理的支出,正是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的着手点。
二、财政改革的着手点之二——加强制度建设
财政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因为只有财政才能对国家行为构成硬性约束”,“财政改革的意义就是要为市场经济立宪。”(何帆,1998)财政机制的创新和运行有赖于制度作保证。已有的、经过实践检验的制度要严格遵守;成熟的改革成果要得到巩固,也要通过正当的程序,把它提升为法律、法规或规范性制度。
国家管理也同企业经营一样,在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也应该降低施政成本。市场经济要求的是“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不仅人员要精干,费用还要低廉。政府机构改革不仅机构要撤并,人员要减少,行政经费支出也要降低,主要是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要逐步降低。有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不快,供养人员过多,再加上人均经费水平提高,行政经费支出增速过快、比重偏高。这一方面是人员编制控制不紧,另一方面是行政经费掌握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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