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财政税收论文 推荐度:
日期:2006-2-25 14:49:00

中国财政改革:立足点、着眼点与着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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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改革:立足点、着眼点与着手点
沉重的税费负担压弯了腰的农民们了!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财政是经济与政治的结合部。民营经济的发展相应要求政治的民主化和财政的公共化。公共财政是一种体制,也是一个结果。财政要支持经济发展,公共财政要合理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其保障措施和切实手段就是民主财政。民主决策、民主财政一旦实行,违背公共财政原则的事便一般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也会减少到最低限度。英国思想家、哲学家罗素明确指出:“民主政治虽然不是一个完全的解决办法,但它是一个主要的解决办法。”“将所有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和财政收归国有并由政府管理”,还不能保证对普通老百姓有多少益处,“它还需要有一种比以往任何纯粹政治的民主更彻底、更能防止官僚专制、对宣传自由更周密规定的民主来补充。”(见罗素:《权力论》)或者说,“只有公共活动的民主性才能确保公共资源的最优配置”:“从根本上讲,公共财政一定是民主财政、民主活动”。(刘云龙,2001)大多数经济人的偏好的集合是相对稳定的,其走势是比较一致的;而单个人的偏好则具有个性和特点,可能出现摇摆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当我们看到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战略、财政收支决策出现重大失误和剧烈变动时,我们就有理由质疑:这个地方的财政是不是公共财政?是不是民主财政?

  有无经常的的批评和评论,是民主政治、民主财政的试金石。开展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及时的而不是过时的、公开的而不是“私下”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毛泽东倡导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主席讲了“两个务必”之后,紧接着强调:“我们有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器,我们能够去掉不良作风,保持优良作风。”这种优良作风有些久违了,现在应该继续发扬光大。还是罗素认为,在同一张报纸上用相当篇幅发表不同观点,是民主政治的良好体现,这能使读者通过比较,自己判断是非,从而减少许多偏见,因而他不赞成宣传的一致性。如果报纸总是一种观点,一种论调,只是“表扬和自我表扬”,那就与批评和自我批评背道而驰,从而离民主政治相去甚远。那些脱离实际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之所以不能及时制止,就是因为缺少民主监督,缺少批评,缺少社会正气。在现实条件下,接受人大的监督和审议是最有直接意义的;同时更要发展充分广泛的民众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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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改革的着眼点:政府职能转变与依法理财

  财政,从字面看,是“财”与“政”的结合:“以政敛财”时,“政”是“财”的靠山:“以财行政”时,“财”是“政”的依托。这里的“财”是与“政”即公共管理、国家政治相联系的“财”,“政”是与管理公共“钱财”相联系的政府事务。财政的职能是以分配为主线,并再派生出资源配置、调节、监督三大方面。各级政府是财政分配的主体,它们以国家权力为依托,并藉靠财政分配来履行政府的各种职能。(贾康,1998)政府作为公共钱财的管理者,其政治经济职能决定了它对公共钱财的分配和使用的特性。

  一、财政改革的着眼点之一——政府职能转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国家财政职能随着政府职能的变化而变动调整。开国之初,中央政府领导全国人民大力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国家财政与此紧密配合,并随着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而完成了从战时财政向和平时期财政、由以农村为主的分散财政向以城市为中心的集中财政、由供给财政向经济建设财政的转变。五十和六十年代,在西方国家实行经济封锁、苏联给以援助又突然撤销的背景下,国家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财政则实行以在本国筹集资金为主、以争取外援为辅、大力支持国家工业化发展、压缩城乡居民消费的“建设财政”方针。十年内乱期间,林彪、“四人帮”忙于篡党夺权,不仅给国家经济建设造成巨大且难以弥补的挫折和损失,而且也迫使财政为其政治目的服务,使国家财政遭到严重的冲击和破坏,产生了可怕的后果。(见《当代中国的财政》,1988)

  建国以来直至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年间,我国实行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进,也走了一些弯路。中央计划包揽一切,对生产经济统得过多过死,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严重挫伤了生产者主体的积极性,同时也造成宏观经济中的产需脱节,比例不协调。这种缺乏科学性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其说是“计划经济”,不如称为命令经济、统制经济更恰当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社会经济活动主要通过市场发生联系,一切经济活动都要遵循价值规律。政府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来间接地调控经济,实行适当、适度的干预。政府职能与财政分配之间紧密相连、互相依赖的关系,决定了财政改革的着眼点应该也必须放在政府职能转变上。

  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对我们既是巨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世贸组织是政府间组织,它所约束的第一主体就是各成员国政府。各缔约方政府对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协议必须严格遵守,并对以前的职能、行为作出必要的调整。对于世界上人口最多、且正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我国,特别对于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来说,各级政府如何应对挑战,其意义和作用更为重要。政府要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和规模,完善和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管理;要组织和管理好公共物品的生产,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制定健全的市场运行规则,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纠正市场运转失灵,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这就要求政府继续转轨变型,改革过去传统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关键就是要扭转政府“越位”和“缺位”情况。必须改变过去那种大包大揽、事无巨细无所不管、凡事必由政府部门审批的做法。只要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要介入,财政就不需支持,不要越俎代庖,否则就是浪费国家财力,就是“越位”;凡社会公共需要而市场不能有效提供、必须由政府提供的物品和服务,财政则要积极介入,尽力支持,不能推诿,不能“缺位”。要完全解决政府的职能“错位”问题,就是要实行政府职能的改革,从计划经济的统管一切的职能转移、定位到为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到位”的公共服务上来。

  政府与经济的关系突出地表现在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上。我国计划经济的组织基础就是大量的国有、国营企业。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国家对企业长期采用集中的统收统支办法。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中最重大而又最复杂的问题。这当中,政府方面占据着主导的地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政企关系的规范在政府,政企是否分离、如何分离在政府,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关键也在政府。政企关系特别在财政和企业财务中鲜明地体现出来。从改革前的统收统支与奖励基金制度,到改革后的利润留成,从两步“利改税”到承包制,再从税利分流到今天的所得税分享,各级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从亲密无间到逐步分离,越来越合理、规范,向现代企业制度逼进。这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也是政府对企业财务关系改革的结果。

  人们常把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比喻为“只当裁判员,不要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我说,作为规范的市场社会经济结构,如果把经济运行比喻为“运动会”,把各个经济主体比喻为“运动员”,那么,政府只应该担任“组委会”的角色,起“组委会”的作用,全面组织和部署经济活动的运行。“组委会”的工作已经够重,同时担任“裁判员”并不合适,应该把“裁判员”的角色让给人大和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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