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财政职能的转变也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 ,需要对财政职能进行正确的定位 ,也就是财政过去的一些职能应改变 ,一些职能需进一步加强 ,即初步建立公共财政的框架 ,而这个框架的建立 ,又需要采取转变观念、作大“蛋糕”、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
一、转变财政职能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对社会产品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 ,财政的职能和国家的职能密切联系 ,并受其制约。财政职能是财政固有的客观功能 ,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在财政分配过程中 ,财政通过与国民经济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而表现出自己的功能 ,并获得一定的效果。改革开放 2 0年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化 ,国家财政职能已经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收统支的财政
管理体制成为过去 ,符合及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财政职能正在转变(产生 )和培育 ,即“两职能说 (分配和监督职能 )”→“三职能说 [分配 (筹集资金和供应资金 )、调节与监督职能 ]”→“四职能说 (分配、配置、调控和监督职能 )”。分配职能 :是财政固有的功能 ,导源于分配关系 ,是财政本质最直接、最具体的集中反映。这是国家为了实现自己的职能 ,把财政作为一种分配手段 ,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筹集一定数量的物质资料 ,然后供应安排出去的客观功能。配置职能 :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特有的职能。
国家通过财政对经济运行中的资源进行直接干预 ,影响资源的流向和流量以达到符合意向的资源分布状况来弥补市场失灵所造成的资源浪费。调控职能 :
政府财政通过
税收、支出、转移、支付等政策 ,弥补市场缺陷 ,引导微观经济行为符合宏观发展目标 ,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在结构上的平衡。监督职能 :财政在分配、配置资源和调控经济过程中 ,对国民经济各个方面的活动状况进行综合反映和制约的客观功能。不论什么性质的国家、什么类型的财政都有其职能上的共性 :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和提供公共产品。而我国财政则有自己的特点 :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双重身分 ,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向社会取得收入并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 ,它是以政府职能的公共管理、公共
服务以及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管理为逻辑前提的一种财政。或者具体地说在以国家为主体的统一的财政前提下分为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两部分。前者是国家以政权行使者的身分主要以税收形式筹集资金解决市场资源配置所不能解决的问题 ,满足公共需要。后者是财政代表国家以生产资料所
有者的身分从价值形态上对国有资产和资源进行宏观管理和
经营 ,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以壮大国有经济。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国有资产收益 (资产占用费、利润、租金、股息、红利等 )和发行的公债。公共财政的活动局限在市场失效的范围内 ,是一种供给型财政 :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活动于市场有效运行的范围内 ,是一种经营性的活动。这是目前我国财政理论界基本得到认可的“双重结构管理”财政模式。经济体制等各项改革的深入进行 ,也为我国财政的理论和实践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即财政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工具 ,要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退出生产经营领域 ,把精力主要放在公共支出上。也说是说 ,适应形势的需要 ,国家财政必须加强其宏观调控功能 ,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应该说 ,这些年来财政体制改革进展顺利 ,取得的成绩显著。
但面对2 1世纪新的挑战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 ,我国的财政职能还明显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 :财政职能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和规范 ,财政支出的结构和顺序还应进一步调整 ,有些重点方面还要突出和加强。一些应由企业、个人或社会其他方面承担的职责 ,财政还未完全放开 ,还在过多过细参与微观经济活动和某些事务性管理。而本应由财政代表国家、政府参与分配、管理的领域却又未能有效地负起责任。各地和某些行业不同程度的“乱收费”,不仅造成财力分散 ,而且还是贪污浪费、导致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些矛盾集中起来 ,突出表现为国家财政集中的财力 ,特别是中央财政集中的财力与国家赋予的职责不相适应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 ,财政收入占 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都低得多。这种财力状况 ,不适应宏观经济稳定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要求 ,与一个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的客观需要有着明显的差距。加之 ,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 ,有些该办的事没钱办 ,不该管的事管多了 ,致使久已存在的矛盾更加难以解决。因此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振兴国家财政 ,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加快财政职能的转变。[NextPage]
二、财政职能的定位——“初步建立公共财政的框架”
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 ,要重新界定、规范财政的职能 ,就必须总结过去的经验 ,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对我有用的东西。应当明确 ,国家作为宏观调控的主宰 ,必须保持稳固的财政基础 ,即保证必要的财力 ,尤其是中央的财力。因为这是进行必要公共支出、促进社会公平分配、增强
社会保障能力、调节地区经济发展、优化配置资源的需要。也就是说 ,财政过去的一些职能应转变 ,一些职能需要进一步加强 ,重点解决其“越位”与“缺位”问题。
1999年 ,项怀诚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指出 :“转变财政职能 ,优化支出结构 ,初步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财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建立我国公共财政的框架体系也成为必然。国际经验和理论分析都充分表明 ,公共财政模式最能切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也是迄今为止惟一成功地实现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互兼容、相互促进的模式。它要求政府财政活动 ,应以弥补市场失灵为基础进行运作 ,以“公共”的角度为财政定位。也就是说 ,资源主要应由市场来配置 ,政府不再像过去那样包揽一切。要把市场能够调节的经济活动全部交给市场机制去调节 ,财政职能的范围只能是公共财政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领域 :
1 .有效配置资源。提供市场机制难以有效供应的社会公共服务 ,包括行政、国防、义务教育、基础科学、公共
卫生、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等。
2 .稳定经济。世界公认的宏观经济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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