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活跃银行风险管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积累和总结了许多先进的理念和方法。国际活跃银行重视从全球范围管理银行面临的所有风险,强调风险管理贯穿于银行业务的整个过程,并且大量利用数理模型等工具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从整体上衡量银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在国际活跃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正在从高深的理论变为所有从业人员的自觉意识和行为。
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从外部来看,银行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外部环境还不成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尚未建立信用体系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国外银行业务强调诚信原则,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件产品,而是一种信用,这体现了客户的信用习惯和社会地位。但目前,我国还是“非征信国家”,针对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中介服务还没有普及,不仅造成了银行进行客户信用审查的成本极高,而且也造成了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直接给银行风险管理带来了难度。此外,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的作用还远远没能充分发挥,尽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通过信息的规范化披露,加强投资者和市场对银行经营管理的监督和约束,但在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还很不规范和不完备,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还相对简单,市场对银行的外部约束作用还有待加强。
从银行内部来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观念、技术、方法等方面也与国外先进银行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第一,在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差距。在国外银行,十分重视风险——收益匹配的原则,把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看做同等重要的事情。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是:“2R”(Risk and Return)is the same coin.即风险和利润(回报)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彼此不能分离。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对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认识还有差距,一方面,一些基层人员或业务人员往往错误地把风险管理摆在业务发展的对立面上,不能正确地评价风险,不能正确地看待风险,认为风险管理是阻碍业务发展的。另一方面,部分风险管理人员不能研究业务、研究市场、研究效率,简单认为少发展业务就可以控制风险,通过否定业务逃避承担风险,使很多该发展的业务发展不了,反而降低了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第二,风险管理理念上的差距。风险管理是整个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一环,需要具备先进的理念和技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起步比较晚,风险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理念方面还不能满足业务快速发展、风险管理日益变化的需要。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仍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对市场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重视不够。二是缺乏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差别化的理念,忽略了不同业务、不同风险、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不仅不能管理好业务风险,反而容易产生新的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方法上的差距。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比较重视定性分析,如信用风险管理中,重视贷款投向的政策性、合法性、贷款运行的安全性等,这些分析方法在强化风险管理中是不可缺少的。但是,与国外风险管理方法相比,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还很不精确。如信用风险管理中,对借款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对借款企业产品需求的变量因素的微观分析往往不足。
第四,风险管理体系上的差距。体系的健全和独立是确保风险管理具有超前和客观的分析能力的关键。从国外银行看,基本都具有从董事会、风险管理部门到风险管理官在内的较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这种独立性不仅表现在风险控制要独立于市场开拓,还表现在程序控制、内部审计和法律管理等方面。例如在德国的银行系统,风险控制上奉行“四眼原则”(Four Eyes Principal),即至少有四只眼睛同时盯住一笔业务。这种“四眼原则”并不是简单地理解为一笔信贷业务要有“双人调查、双人审批”,而是强调有两只眼睛来自于市场拓展系统,有两只眼睛来自于风险控制系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银行对风险的分析和业务的判断会更全面、更准确。但在我国,一些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往往还不健全,风险管理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体现不够。
第五,信息技术上的差距。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善风险管理方法最大的障碍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银行无法建立相应的资产组合管理模型,无法准确掌握风险敞口,风险管理信息失真,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决策科学性,也为风险管理方法的量化增添了困难。
作为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仍不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弱。特别是入世之后,商业银行面临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承受着比以往更大的竞争压力,再不从根本上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商业银行的正常生存和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从商业银行外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监管,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适应业务发展要求。商业银行是以盈利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的企业,业务发展是商业银行的根本任务,没有发展本身就是风险。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确保业务发展健康和持续。不顾风险的发展和不顾发展的“零风险”都是不对的,风险管理并不是杜绝风险,而是在资本配比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第二,要适应外部监管要求。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外部监管越来越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监管部门的监管作为三大支柱之一。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合规经营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强风险控制的内在需求。监管法规是金融竞争中的“游戏规则”,银行风险管理只有与外部监管相适应,才有机会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第三,要适应业务流程再造的要求。风险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重要的一点是有科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而风险管理的组织模式又是以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为基础的。以往我国银行按照计划经济模式进行管理,层次多、权力集中。今后商业银行将按照各自的业务特点围绕盈利中心进行业务流程的再造,相应地风险管理组织模式也要适应这一变化的要求,只有这样,风险管理才能实现与业务的紧密结合。
第四,要适应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发展趋向的要求。随着国际银行业的不断变化,几十年来风险管理的方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仍将继续。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生时间还很短,与国际先进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国际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银行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未来几年,是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关键时期。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做好未来的风险管理,应该体现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第一,独立性与开放性统一。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必须是独立的,确保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四眼原则”是保证风险管理发挥制约作用的关键。但同时,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使风险增值,使风险由成本变为利润,因此,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