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历史学家、伦敦经济学院欧洲思想史教授约翰·格雷(John Gray)1998年春季出版了专著《伪黎明:全球资本主义的幻象》(False Dawn:The Delusions of Global Capitalism)一书,该书从世界近现代历史的大视野,对市场经济、全球化、现代化、资本主义等问题进行了考察,尤其是对自由市场
制度进行了从宏观到微观的多角度审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部简明的、不可多得的世界近现代市场史。
但作者立足于深厚的世界历史之中,其趣旨远不只是满足于对市场史的一般考察,作者的落脚点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历史命运。因而作者实际上关注的是自由市场制度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在全球推行?现代化是否命定地只有“西方化”(作者不认为有单一的西方模式)一条道路?[1]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只有美国化一条道路?而美国化仅仅指实行自由市场制度?东亚模式的新崛起是否是另一类现代性的体现?亚洲金融危机是亚洲模式的资本主义终结的信号,还是全球自由市场制度危机的征兆?[2]
作者对英国、美国、俄罗斯、德国、新西兰、墨西哥、东亚的日本、中国、韩国、新加坡等国的市场制度进行了比较后得出结论,自由市场制度只在英美等少数几个国家实行过,并且都是因为社会灾难而被强行中断,因而只是短暂的历史过客,而且是强
政府策划的产物,绝不是历史的自然发展结果,更不是人类的天性。全球资本主义,即全球自由市场制度是启蒙范式的乌托邦,如果强行实行,会带来全球性的灾难。该书对自由市场制度提出了全面质疑。[3]
作者期待东亚和欧洲提供另一种不同于英美模式的市场制度。但作者忧虑的是市场经济的“格雷欣法则”[4]:恶劣的资本主义(英美模式的资本主义,在此专指自由市场资本主义,但其实英美模式的资本主义远不限于自由市场资本主义,英美模式的资本主义是历史地、动态地发展着的,这在下文中有专门的讨论)驱逐优良的资本主义(德国模式的资本主义或社会市场资本主义、东亚模式的资本主义和各种本土资本主义),因为这样不仅最终会毁灭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本身,也可能会毁灭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作者在该书的最后部分专辟一章《西方的暮年和亚洲资本主义的崛起》来对东亚的新崛起进行分析,作者对东亚模式(作者并不认为有单一的东亚模式或亚洲模式)是寄以期望的,那就是它能否成长为另一种现代性?
一、全球资本主义为何是个幻象?
(一)自由市场体制、“华盛顿共识”与全球资本主义
1. 自由市场体制
约翰·格雷认为自由市场体制是在个人主义
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形成的,以自由放任主义经济哲学为指导的,以最大程度追求经济效益却置社会效益于不顾的,由强政府强行策划的,使市场运作独立于社会需要之外的一种市场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在英美等少数几个霸权国家推行过,而在战后的墨西哥、俄罗斯、新西兰等国只留下失败的记录,即使在英美等国也只是短暂地推行过,留下的却是深刻的社会分裂和社会创伤。用约翰·格雷的话来说,就是:“自由市场政府的政策曾经是以自由放任主义,即19世纪中期政府不干预经济生活的政策为模式的。放任主义政策的经济指的是那种解除了桎梏的市场经济,也就是被置于政治和社会控制之外的经济,然而,这种经济实际上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即使在它的全盛时代,这一命题也是错误的。它是由国家的高压政策造成的,它在运作时,无时无刻不在依赖政府的权力。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自由市场结束于它最极端的形式,因为它满足不了人类的需要,包括对个人自由的需要。”[5]尽管约翰·格雷不赞成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但他并不反对市场经济体制,恰恰相反,他坚决反对单纯的计划经济体制,捍卫市场经济体制,但他捍卫的是各种具有本土形式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单纯的市场经济体制,即由市场单独、自动发生作用的市场经济体制。
2. 社会市场体制
作者认为社会市场体制是这样一种市场经济体制:它也和自由市场体制一样是人为建构的,不过,社会与市场是相互协调而不是分裂与对抗的,在一定程度上既满足经济效益又不忽视社会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某种临界性平衡,以人的需要而不是市场本身为目的,市场只是满足人的需要的实现手段。社会市场体制在实现经济效益时,既考虑社会成本,又考虑环境成本。决不以牺牲社会凝聚力和人的幸福为代价。“人们对社会凝聚力的需要对经济生活有限制作用”,因而“社会市场是被嵌入社会的,并受制于种类繁多的规定与限制。”[6]约翰·格雷认为,“在任何社会中,受限制的市场是正常的,而自由市场才是策划、规划和政治高压的产物。自由放任主义政策必然在中央计划之下产生,而规范的市场则是自然产生的。自由市场并不像新右派(新自由主义或新保守主义)思想家们所想象或声称的那样,是社会进化的馈赠品,而是社会工程和坚定的政治意志的一个有目的性的产物。它在19世纪的英格兰之所以可行仅仅是因为这个国家缺乏行之有效的民主制度。”[7]约翰·格雷一再声明自由市场体制只能产生于“前民主社会”、“政治高压”国家或“霸权”国家,否则只能导致失败。意在说明自由市场体制与民主政治体制是格格不入的。
3. 华盛顿共识
“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8],按照约翰·格雷的理解,就是新右派(新自由主义或新保守主义[9])思想家们关于全球自由市场体制的实践宣示,这些新右派思想家认为“民主资本主义”很快就会在全世界被接受。一个全球自由市场将成为现实。一直为世界所包容的多种形式的经济文化和体制将被并入单一的、普世的自由市场。而自由市场应该最大限度地独立于国家之外,其实是国家之上,“小政府”或“最小国家”(minimum state)是他们的主要理想,“认为文化、政体和资本主义不同种类之间的差别在决定国家的经济角色上并不重要。”他们没有认识到,“这些差别是决定性的”。他们也就“没有接受、或者说没有充分认识到当代资本主义的多样性。”[10]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国际经济
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世界
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开发署等,要把自由放任主义向全球推行,形成单一的全球资本主义,即全球自由放任主义。他们把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的实践看作是普世和标准的资本主义,而不尊重资本主义的多样性和多元性,“跨国组织为了使每一种经济体制都穿上按照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的个别实践缝制得到紧身衣,强迫各国都采取不适合它们历史和文化的经济政策。”[11]他们禁止各国政府保护社会凝聚力,禁止它们保护由自己发展起来的特定类型的资本主义,把寻求保护独特文化和生活的政策污蔑为贸易保护主义。“按照美国自由市场观点的理解,如果日本的街头小店或欧洲受到保障的香蕉市场被判定为限制竞争,就必须禁止它们,不管它们是否有益于社会凝聚力。” [12]约翰·格雷认为,美国是通过寻求把个别的经济文明强加给全世界来支持华盛顿共识的,但风险是把原来易于处理的差别转变成为难以对付的冲突。因此,华盛顿共识不会永远存在下去。“毫无疑问,它将被经济动荡与地域和政治条件的转变所动摇。它只是美国寻求战后一致性的一幕,不会比其他的美国舆论和政策更稳定和持久。世界银行的观点也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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