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来的艰苦努力,1994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4家银行革新为国有商业银行。同时相继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995年颁布《商业银行法》,为构造商业银行体系和组织机构创造了条件,并为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提供了
法律依据。1996年以来,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运而生,金融机构迅速增长,金融业务日趋多样化,金融服务成为整个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出现后,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对银行业、证券业、
保险业分业
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体制,撤销了省级分行和地市以下分支机构,成立9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迄今,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为主的中国金融体系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稳步提高。中国政府通过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扩大内需,避免了经济增长的大起大落,保持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可分为两大的阶段:
1、 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持币值稳定阶段(1984---1995年)
在这一阶段,我国虽然没有明确货币政策的目标,但主张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持币值稳定的“双重目标”的呼声要远远大于主张单一目标和多重目标的呼声,而实际上,我国执行的也是既支持经济发展,又保证币值稳定“双重目标”。从1979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到1995年,我国曾先后出现四次通货膨胀,即1980年、1985、1988、1993年。每次通货膨胀持续一、二年,甚至三、四年时间。如果加上治理通货膨胀花掉的时间,这一时期我国经济基本上是在通货膨胀的影响之下发展的。而通货膨胀致使社会
物资畸形分配和浪费,经济结构失衡,劳动积极性受挫,从而使经济发展受到严重损伤。这就使经济界多数人认识到,在当时通货膨胀频繁出现的情况下,货币政策要做到既支持经济发展,又保证币值稳定,即实现所谓“双重目标”,是很困难的。在改革开放初期,人们一下子看到我国同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巨大差距,都想更快发展经济,追赶上去。加之当时仍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市场对经济发展速度的约束力很弱。而把发展经济和稳定币值平行列入货币政策目标,则人们很容易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到发展经济方面,过多地安排基建项目,把经济推向过热,不利于币值的稳定,最终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而只有把保持币值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直接目标,即所谓“单一目标”,而把发展经济作为保持币值稳定的目的或目标,即货币政策“目标的目标”、间接目标、高一层目标,各种经济活动的共同目标,才可能既保证币值稳定,最终又有利于经济的更快发展。所以1995年把货币政策的目标规定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是建立在我国这一时期经济发展、货币流通状况和对这一状况的认识基础上的,是非常正确的。而我们中国在经历了八十年代末期的高速增长中“通胀猛于虎”的痛苦以后,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的目标得到强化。
2、 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阶段(1995年以后)
这是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规定货币政策目标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货币流通和经济发展情况做出的。具体来说就是,货币政策是把保持币值稳定作为目标,而把发展经济看作是稳定币值的自然结果,只要实现了币值的稳定,就能促进经济的更快发展。事实上,稳定汇率成为我国货币当局所追求的唯一目标,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单一化,使货币政策的操作有了坚定正确的方向。在九十年代初,经济的过热中,施行了紧缩银根的政策,其后虽然成功的实现了经济的软着陆。但是现今的通货紧缩中,货币政策实行却收效甚微。今天的解释也各不相同,与那时的过紧是有联系的。我国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独创了宏观政策选择——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一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了经济的总体增长,另一方面,稳健的货币政策保证了金融运行的稳定,防止了金融风险向银行体系的迁移。
虽然2003年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对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表述仍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多目标与单一目标的争论,依然没有停息。中国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更快地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货币政策势必会向多目标调整。当前,虽然货币政策仍将保持稳健的基调,但在稳健的基调之中仍不失积极的声音。[NextPage]
二、 现行货币政策目标局限性与充分就业目标的缺位
在粗放的经济增长阶段,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前提下,经济增长目标充分就业是相一致的,1979年到1995年中国的年经济增长率均超过10%,经济高速增长自然带动就业。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现代
科技的进步,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提高使得经济增长目标与充分就业产生了越来越突出的矛盾,充分就业目标将是货币政策不能再忽视和回避的选择。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投资增长与扩大就业之间的联系进一步被削弱了。经济高增长,资本高投入并不一定必然带来较高的就业增长,也不会自动地转化为就业机会的扩大。可见,经济的增长、投资的扩大能否扩大就业机会和社会和谐发展不仅仅依赖经济增长的速度,还取决于增长模式的战略取向。日渐成熟的市场不能自动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目标的局限性就愈来愈明显。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弱化货币政策主管部门支持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当货币政策与中央政府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发生冲突时,货币政策会忽视与国家计划、财政政策的相互协调与紧密配合。今后虽然仍有可能出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现象,但内需不足、物价稳定甚至下降现象可能出现的机率更大,持续的时间更长。从理论上讲,货币升值、物价下降,也是币值不稳定的表现。然而由于物价下降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有利于群众当前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偏爱物价下降,往往把物价的低幅度下降也列入物价稳定的概念之内。既然货币政策的目标就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货币政策主管部门就有可能认为,制止了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现象,货币政策的目标就算基本实现、任务就算基本完成。从而在出现通货紧缩、内需不足、物价稳定甚至略降现象时,主动采取更多措施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动力无形中减弱。前几年社会上对银行在支持经济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有些批评,说银行贷款不积极。这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可能同没有把发展经济列入货币政策直接目标,少数基层银行职工对银行在支持经济方面的重大责任认识不足有些关系。
2、弱化货币政策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由于给货币政策规定了稳定币值的单一目标,没有把发展经济、充分就业列入货币政策直接目标之中,货币部门少数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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