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世纪中叶,融资租赁起源于美国。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融资方式,80年代初引入我国。因其比投资贷款有更多的比较优势,所以一进国门便迅速发展。然而好景不长,在发达国家几乎占技术改造设备八成的融资租赁,到中国不足10年便趋萎缩。 融资租赁为何到中国就变成早产的“畸形儿”?一个安全行业又为何变成高风险低效益的行业?我国融资租赁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出路何在?
关键词: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自80年代初期引入到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得到飞速发展。90年以后,开始逐步萎缩,大多数租赁公司
经营都因资金难于回收而陷入了困境,尽管租赁资产成倍增加,而资金利用率却成倍减少,约三分之一的租赁资产近乎灭失。租赁公司被迫忙于催债,新的租赁项目几乎不做,近乎瘫痪状态,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融资租赁观念尚未真正建立
1. 对融资租赁的内涵认识不足
融资租赁的做法和有关理论在许多
媒体上都进行过介绍。从出现的大量问题来看,表明理论与实践没有充分结合。主要原因是人们对融资租赁的观念尚未全面了解,只是从表面上学习国外的一些做法,未深入了解其真正的内涵,没有按照其自身规律与中国经济、政体改革过度期的具体情况正确结合,因此融资租赁在中国成为早产的“畸形儿”,许多基础概念被曲解和弱化。使租赁行业由安全行业畸变成高风险低效益的行业,这是导致租赁业陷入危机的根本原因。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政策面的关注
因为融资租赁在我国是新生事物,而我国的一些行政
管理部门习惯于独自制定本行业、本部门的经济政策。当出台新政策或调整政策时,对融资租赁这个跨行业、跨部门边缘性的行业,未能根据它的经营特征和它能给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特点加以考虑,从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往往在各自制定所管行业政策时,有意无意地伤害 了租赁行业。
(2)减少
税收优惠范围
在国外融资租赁之所以得到飞速发展,主要因为它享有鼓励性的优惠 税收政策(加速折旧)。这种政策维持了近半个世纪,直到90年代初, 经济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发达国家为平衡经济,才逐步减少融资租赁的税收优惠。而我国这种税收优惠才享受10年,经济远没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就和国外同步限制税收优惠,过早的限制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3)利用外资没有优惠
有些租赁公司的运作资金和设备是从国外筹措而来,由于融资租赁设 备的所有权最终将以某种形式转移给承租人的特点,减免关税的政策被体现在承租企业。可对他们而言,设备是从国内的租赁公司租来的,因此享受不到这方面的优惠,也失去了融资租赁的吸引力。
2. 计划经济转制带来的不利因素
国家项目审批计划失控,造成重复上项目过去在上租赁项目时,都要通过国家经济计划部门批准,目的是调节和限制相同项目过多、过烂重复上项。未经批准的项目租赁公司是不敢做的,有关手续也难以办理。租赁公司本想依靠这种政策保护安全上项目,可是由于放松了对租赁项目的计划管理,实际上还是上了许多重复项目,增加了经营风险。
政府担保被取消后,失去一半安全保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曾经认为政府担保是最安全的,许多租赁项目都是在“政府担保”的条件下开展的。88年6月开始国家取消政府担保,过去的政府担保责任转变成个人责任。这一改革将转轨风险转嫁到租赁公司身上,租赁业务靠政府担保与回收设备所有权的双重安全措施,立刻损失一半。
3. 忽略融资租赁的金融属性
融资租赁既然属于金融范畴,业务活动中的货币也随之赋予时间属性,即:随着时间的变化,货币本身的价值、融资成本和费用,将发生变化。一旦背离租赁合约的规定,将因时间因素增加承租人的还租负担和出租人的收租风险。在实际操作时,一些人头脑中,忽略了这个概念。把租赁公司当作一个贸易公司看待。如:
法院判决租赁纠纷案,以企业间经济行为标准判案,出现误判和错判;承租人拖欠租金不支付利息;出租人收回租金中的利息和罚息当本金冲抵债权;租赁公司上级主管以贸易公司标准考核和管理租赁企业等都说明这种现象存在。
4. 租赁资产产权观念不明晰
承租人把租赁资产当自己的固定资产大多数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缺乏明晰的产权概念。尽管租赁
合同对这些权利义务规定得一清二楚,但在实践中,一些承租人仍然无视租约规定的产权归属,习惯于将租赁资产视同按政府拨款、投资或扶贫获得的设备一样,权作自己拥有的固定资产。只要设备到手就“货到地头死”—— 有来无回,谁也别想拉走。至于交租,条件好时还点钱,经济不景气时, 那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一些承租企业作帐时,没有按财务规定将租赁资产单独标明,把它混为 本企业固定资产(实际上失去了加速折旧的好处)来处理。或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随意挪作他用,而不是按财务规定优先用于支付租金。也没有
法律规定对这种挪用进行有效的限制。
有的承租企业或地方政府,未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将租赁资产变卖,改造和拆分。他们把租赁设备当成是地方资产,当成事业上的政绩。在管理上随意划拨、分割租赁资产,频繁更换企业法人,干扰企业经营。当出现法律纠纷时,他们还以“稳定”为由,干扰法院的判决和执行。对设备所有权的模糊认识,是影响融资租赁安全回收的重要障碍。
出租人也有产权概念模糊之处融资租赁比贷款安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出租人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一旦出现回收危机时,可以轻松将租赁资产收回。但在实际应用中,当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时,有些出租人自己对产权概念的认识也存在模糊不清之处,不敢理直气壮地将租赁设备收回。甚至当承租人提出归还非通用设备时,还不愿接受。
有的出租人在财务处理上也表现出概念不清,没有按租金资产平衡表将租金的本息拆分和分项列帐,收回的资金(特别是发生拖欠后)不管是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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