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投资基金法》明确“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u 2005年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银行业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u 2005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作为短期融资券承销商的主体地位,开辟了银行直接主导国内证券发行市场的先河。
u 2005年5月份,央行又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了债券远期交易。联系到2004年10月颁布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央行频频出台诸多政策措施,意旨明显在快速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这为商业银行创新金融工具、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u 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6月4日批准,由中国工商银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6月2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工银瑞信基金公司的成立创下了国内基金业的两项纪录:首先,它是我国第一家由商业银行直接出资设立的基金公司;第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凯生,也是目前基金业最高行政级别的基金高管。(摘自2005年06月30日 《上海证券报》)
u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于7月26日起发行。这是首只由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推出的基金产品,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银行。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0%~95%,债券及现金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5%~40%。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摘自2005年07月22日 《中国证券报》)
u 在第一家银行号基金公司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开张营业后,另一家银行号基金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8月12日正式成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交通银行和国际知名的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内大型企业中国国际集装箱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三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5%、30%、5%。公司总部设于上海,注册资本为2亿元(摘自2005年08月12日 《国际金融报》)。
u 2005年9月28日上午,由中国建设银行、美国信安金融集团和中国华电集团共同组建的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在北京正式开业,其中中国建设银行持有其中65%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除建行外,美国信安和中国华电分别持股25%和10%(摘自2005年09月29日《证券日报》)。
而在此以前中国工商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在香港组建了“工商东亚银行”,在股票上市、股票配售、并购、项目融资等领域取得了迅速发展。中国建设银行和美国摩根斯坦利等合资组建“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全面从事股票债券的境内外承销和经纪业务、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企业并购顾问、投资顾问等业务;中国银行很早就成立了“中银国际”,并逐渐成为香港投资银行业务市场的主力军。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目前处于严格管制下的起步阶段。
2.3.2 存在问题
u 金融监管制度创新不足,特别是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法律建设、制度建设滞后,没有赋予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自主创新、定价的权力;
u 整个金融界对于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认识不足,理论界研究也出现断层,对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市场定位、发展策略、风险控制、运行机制等方面更缺少全面、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u 由于我国金融改革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存在着许多非经济因素,造成目前我国投资银行市场存在杂乱无序、低效竞争的问题,这将对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u 投资银行业务品种少、发展较慢,而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更是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u 商业银行内部部门设置仍然延续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设置,将投资银行作为辅助部门存在,要素资源架构上没有充分体现业务需求(普遍存在知识结构老化情况),资源调度上无法达到统一协调利用全行要素资源;
u 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因为目前仅仅是起步,因此各家银行基本没有市场工具、产品、服务和业务的细分的创新,基本是抄袭和同质化,没有更多的创新和个性化;
u 人才匮乏。[NextPage]
3、产品分析
3.1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部门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3.1.1 债务融资---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商业银行能够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
u 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
u 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
u 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
u 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
u 各种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
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商业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
u 包销
u 投标方式
u 代理推销
u 分销方式
投资银行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和佣金。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可以介入的债务融资业务有: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可转换债券的承销和发行担保业务,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分销业务。
3.1.2 证券交易&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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