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科学集约化经营发展,以提高发展的效率。
三是以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整体推进为目标,追求发展的协调与均衡。在存贷利差不断缩小,风险控制不断加强,资本约束不断提高的市场环境下,发展资产、负债业务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将中间业务提到战略高度进行开拓推进,实现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全面协调发展,以提升国有商业银行满足客户需求的
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拓展发展的空间,变简单的借贷信用中介为提供多功能金融服务的机构。
四是以
企业文化和员工队伍的培育建设为根本,追求发展的和谐与统一。银行属智力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源是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发展要以人为本,国有商业银行的创新源泉和持续发展关键是要抓好队伍建设,既要加强员工
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更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从经营伦理、经营哲学角度锤炼队伍,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整体合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国有商业银行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必要性。
国有商业银行在当前之所以亟需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实践,是因为在近二十年来的快速发展中,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变,发展过程中隐藏着的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不反思不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不在发展理念层次上与时俱进更新发展观,就很难在新的条件下实现全面、良性、高效、快速的发展。具体来说,其必要性由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环境决定。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目前还处在是政府主导型阶段,市场发育还存在体制性缺陷,经济的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金融生态环境还有待改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宏观经济运行的波动性与周期性,还是投资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都存在着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这既会对人们经济预期的稳定产生影响,也会使对经济市场状况的判断增加困难。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选择风险偏好和发展战略,采取有效对策,才能趋利弊害,实现稳定持续发展。
其次是形势所迫。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加入WTO五年过渡期已过半,在破除封闭发展和垄断发展,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过程中,一方面外部监管标准全面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要从依赖政府信誉和政府保护的发展路径,转变为以自身的信誉和资本实力自担风险,自求发展;另一方面在转轨前遗留的大量不良资产等历史包袱,以及在转轨中出现的“规模冲动”和“大行情节”等问题,都急需更新发展理念,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第三是责任所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其运行效率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质量有着十分显著的影响。在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如果任其非理性发展,盲目扩张,往往会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产生不利影响。我国经济曾出现过多次大起大落,这固然有经济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但银行的非理性行为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国上世纪90年代和最近的这两次宏观调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调控重点。由于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国有商业银行能不能做到科学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最后是发展趋势要求。科学发展观,既要发展又要讲科学。要实现国有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就必须按国有商业银行的客观规律办事,要符合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趋势的要求。要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变革,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真正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就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方式,构建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先进的
人力资源管理与激励机制。确保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建立在科学的、可靠的制度基础上,提供国有商业银行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保障。[NextPage]
二、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从科学发展的角度看,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制缺陷。从体制上来看,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强力垄断金融资源的制度安排,承担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工具的角色,使之长期以来忽略了作为市场经济角色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制度安排的不适应性逐渐显露,并且直接导致国有商业银行难以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①产权单一,“一股独大”,制衡功能失效。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前均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为唯一出资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由国家
财政全额拨付。与此同时,国家作为所有者是由政府部门代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由财政部代为行使,而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由国家组织部门任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扮演着第二财政的角色,执行的是国家事业单位的内部
管理制度,政银不分,形成所有者及职业银行家缺位的局面。显然,国有商业银行不仅产权结构单一,而且缺乏一个人格化的产权主体,责权关系不确定,缺乏多元股权制衡,无法形成对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约束。在各种重要事项中仍沿袭旧有的决策模式,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效率低下、效益不佳和整体竞争力较弱的状况。②公司治理的框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一直保持着浓厚的行政色彩,可以说是一个行政化的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也是政府官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
机关化特征以及管理人员列入行政序列,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目标错位。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过多的政治使命,另一方面也导致管理人员对于政治前途的关心,从而有悖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在单一的产权结构和行政化的体制背景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健全,股东会和董事会尚未建立,监事会也是由原中央金融工委派驻。这种不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很难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发挥。③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在现有的体制和公司治理条件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实际上被政府官员掌握,一方面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政府任命,另一方面将控制权授予了经营管理人员,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剩余索取权属于国家,从而出现政府官员目标与国家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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