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金融证券论文 推荐度:
日期:2006-2-26 9:27:00

论2006年银行业在防范风险前提下的创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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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2006年银行业在防范风险前提下的创新理念
   当前,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一些银行机构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或者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大案、要案屡有发生,导致银行大量资金损失。极个别机构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已经突出暴露了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管理偏松、绩效考核不够合理的问题,致使部分分支机构片面追求市场份额和经营绩效,忽视了内部管理。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针对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违法违规案件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工作,督促国有商业银行真实反映不良资产;要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改革,严格内部控制。为此,各银行机构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笔者认为应该从在以下几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一、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上级行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总行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得延误。对有章不循的,要将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 
  二、切实加强稽核建设。要不断完善稽核体制,充实稽核力量,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业务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对业务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同时,要建立对疑点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制度;总行及相关上级行要对跟踪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要强调有效性、严肃性和独立性。 
  三、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对权力过大而监督管理又不到位的基层行,要重点加强监督,促其及时整改;要强加对权力的监管和监控,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 
  四、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行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的高管人员,要认真履责,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对薄弱环节要定期自我评估,并请外审机构进行独立评估。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和新闻舆论对银行的监督。对已发生的大案,可以披露的,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详细介绍整改规划和具体措施,正确引导公众舆论,争取主动。通过公众监督,防止银行懈怠操作风险管理,防止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和滥用权力。各行高管人员要分工合作,一级抓一级,并注意对基层的抽检,到问题多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加强银行内部审计力度
银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有关人士称,这是银监会成立以来,按照国际惯例提高监管透明度,推行分类监管,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银监会明确表态:高风险银行将被关闭。达到5级和6级的高风险商业银行,银监会将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关闭等监管措施。此举将对促进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加强监管机构的持续、审慎、有效监管发挥重要作用。《内部指引》是在借鉴国际通行的骆驼评级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队伍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来的。它确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CAMELS+”的监管评级体系。即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状况等六个单项要素进行评级,加权汇总得出综合评级,而后再依据其他要素的性质和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程度,对综合评级结果做出更加细微的正向或负向调整。综合评级结果共分为6级,其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基本依据。对于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的高风险商业银行,银监会将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关闭等监管措施。
    2006年底国内银行完全开放之后,随着外国资本纷纷进入国内银行业,国内银行业改革的重要性日益凸现。除了强化对自身风险认识和管理外,如何面临外国银行业的竞争将是2006年我国金融整个行业包括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 ,因此笔者认为,只有进行金融创新才是提高中国整个金融业质量的关键,才能有效强化商业银行风险,提高与外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加大银行改革力度,如果从国内银行业所担负的历史使命来看,可以说银行改革是中国现代化的基础(易宪容)。换句话说,如果中国的现代商业银行体系不能够确立,那么国内经济繁荣、中国的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因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离开了金融,现代经济就没有源头活水。而在中国现行的金融架构中,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其他融资市场及融资工具缺乏,国内银行不仅成了整个金融市场最基本的融资渠道与工具,而且成了保证民众财富的安全性、提高民众财富收益必不可少的工具与渠道。无论是从国内银行的规模、范围、金融市场的主导性及潜在风险来看,国内银行的任何调整与变化都会对国内经济与个人财富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创新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当前,金融创新已成为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纵观国内外银行业,经营体制、管理模式、服务方式和产品的创新日新月异:从传统的分业经营到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混业经营,从传统的资产负债管理到新兴的客户管理,从面对面的柜台服务到电子化远程服务,从单一的存贷款产品到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创新活动一刻未曾停止,创新模式从产品主导向客户主导演变。在创新中求发展,已成为银行业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
中国银行业在改革开放中步入创新时代。经济金融改革使我国银行业从陈旧经营体制和管理模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实现市场化经营的道路上不断迈进。经济金融改革还为我国银行业在制度和产品创新方面提供了用武平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提高对外开放度,更对我国银行业迅速提高综合竞争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激励着我国银行业加快创新步伐。 
  为提高中国银行业发展水平,中国银监会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银行业创新,同时,针对金融创新对市场反应迅速,产品推出速度快、更新周期短,组合化、交叉化、复杂化、电子化程度高等特点和趋势,密切关注和识别伴随创新的金融风险,及时引导银行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创新,在创新中实现发展。(来自银监会网站) 
  以下将从几方面介绍创新的方式
(一)中国银行业的业务创新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银行业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一统的人民银行独家经营模式、80年代到90年代期间的专业银行模式,发展到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商业银行模式,银行业务也从简单的“存贷汇”发展到多层次、多品种、多方位的综合服务,业务创新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培育核心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经营绩效的主要手段。(唐双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从简单模仿和复制新产品、增加业务品种向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渠道、交易工具和交易市场四个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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