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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2-26 9:27:00

支付结算风险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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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风险透视
 自90年代初至今,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宁,金融危机先后肆虐了东南亚、东亚、俄罗斯,并波及拉美、欧洲和美国,引起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金融界高度重视与警觉,未雨绸缪话风险,已成为当今社会各界乃至每一个经济工作者所思考的必然。笔者拟从基层工作实践出发,结合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对支付结算的风险予以透视。
一、风险表现
  支付结算风险是指债权方在办理支付结算过程中因偶发的和不完全确定的因素所引起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它的具体表现有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产生于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由于负债方无视商业信用,对到期的债务不予落实的支付结算过程中,其风险表现分别反映在银行和企业双方。在企业方的表现有:故意签发空头或与银行预留印鉴(支付密码)不符的支票。为套取商品物资故意承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拖欠或无理拒付到期的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对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不予付款,倒逼银行发放票据贷款以及信用卡恶意透支等等。在银行方主要表现有:无视结算制度与纪律的存在,对到期的支款凭证压单、压票、任意退票,截留和挪用客户与他行资金,受理无理拒付,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超占联行汇差资金。放弃对开户单位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少扣或不扣滞纳金与结算罚款,拒绝支付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款等等。这种风险由于受办理支付结算对象性质,即:债权方与债务方在经济交往中可互换性的影响,以及社会结算资金有限性的制约,必将诱发债权方因在某一支付结算过程中的债权得不到落实而反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想方设法逃避自身债务的恶性循环,从而导致支付结算运行体系紊乱,社会经济大环境的恶化。 
 2、支付风险
  支付风险首先表现为在办理支付结算过程中,收款人或代理收款人持有“给付对价”或按法律另有约定所取得的支款凭证,在办理提示付款时被付款人以合法的理由而拒绝兑现所产生的支付风险。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立法逐渐趋于完善,特别是为了规范社会支付结算行为,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与《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等法律与规章,这是我国自建国以来较为彻底的一次结算制度改革,也是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形成了一套严谨的支付结算法规体系和操作规范。由于受执行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和法律宣传普及的局限性,以及规范对象对新法津学习、理解、掌握的片面性等多种因素制约,客观形成了在支付结算过程中出现收款人持有出票不规范、背书不连续、签章不完整、不得更改事项被更改、不得转让票据被转让以及超过提示付款有效期等等,被法律所禁止兑现的支款凭证在支付结算领域中流通,从而导致善意持票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被迫退出支付结算债务链的清算环节。其次,支付风险还表现为银行因自身经营不善,形成资不抵债,支付困难或面临破产,使存款人的债权得不到及时偿还。
 3、竞争风险
  随着金融业实行自我经营,自我发展等五自方针以来。各家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在部分地区甚至趋于白热化和恶性发展,出现为抢占市场份额或争市场地位而盲从的铺摊设点,为争存款乱发纪念品,为吸引客户不惜利率倒挂,在法定利率上给付手续费或馈赠实物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为争拉存(贷)款大户以开具商业汇票作为交换条件等等。这些不正常的无序竞争不仅严重违纪、违章甚至违法,也使银行负债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下降,同时也迫使办理支付结算的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员为稳定“来之不易”的基本客户群,放松了对制度的执行,盲从积极参与竞争,违规为企业多头开户。为一般存款账户套取现金提供方便,违纪为公款私存开绿灯,违章受理不规范的支付结算凭证和办理贴现业务等等,从而导致银行因无序竞争而形成严重的经营风险和支付结算风险。 
 4、会计核算风险
  为正确核算自身的经营成果和分别考核隶属机构的盈利水平,各金融机构均设定了多项考核管理指标,如:存(贷)款余额数、费用指标数、固定资产占比数、表内应提应付利息数、呆账准备金提取数、利润完成数等等,这些考核指标的统计期间因受会计制度所规定的核算期间制约,一般均以月末、季末或年末的时点数为准。对基层金融机构来说,考核管理指标的完成与否不仅与下一考核期间指标数挂钩,同时还与机构和自身的发展及职工福利水平相挂钩。因此,在某些地方经济不发达地区,或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创利水平负增长的银行,便在会计核算上玩起数字游戏,或乱用、错用会计科目,搞账外经营和账外账,或假造、变造、更改会计凭证、账表与账簿,或采取月底压贷、月初放贷、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或少提错提,漏提应付利息和贷款呆账准备金以及虚拟支出、转移收入、挤占挪用费用成本等等。从而导致会计核算不实,会计报表信息反映失真失灵、形成严重的会计核算风险。
 5、经济诈骗风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摄取钱财,将作案目标首先瞄准了银行货币资金的总出口——支付结算的门市业务,加上金融机构因人员数量急剧增加而客观形成结构层次复杂,素质良莠不齐的因素存在,使支付结算领域中经济诈骗案件时有发生且急剧增长,据某一国有商业银行不完全统计,19××年支付结算案件所涉及的诈骗金额已高达26054万元。其作案的手段形形色色、多种多样,如:私刻印章伪造假票据与单证、变造和更改票据要素、伪造开户单位资料,骗取空白支付凭证、涂改银行进账回单骗取财物,其作案方法和伪造程度足以以假乱真,甚至已逞高科技犯罪。更为严重的是少数银行职员因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或监守自盗、作奸犯科,或内外勾结联合实施诈骗,使社会支付结算的可信度严重受损,也给国家资财造成一定的损失。
  上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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