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代的名流,如郑观应、康有为、张之洞、张謇等,都主张农业与工业并重。[5](p20~28,61~88)而在清末民初,政府的经济政策也是农业与工业并重。当时相信农业是工业的基础,而广大人民所需的
粮食必须由农业来解决。
清末民初,农民占中国人口的多数。到1931年时河北定县的调查,在10 803个13岁以上的男子中,83.4%为农人,1.3%在农田帮工,3.9%为商人,1.9%为技工,1.6%为非技术工,1.7%为教育工作者,1.6%
服务军警,0.4%在政府工作,4.5%为其它。[6](p38)据陈翰笙调查,1935年广东的38个县152村庄的家庭,85%为农家,另15%为商人、军公教人员和工人。[7](p2)
这种大量的农业人口,自清末民初以后遭遇到许多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土地分配不均。关于土地分配不均的情形,有许多不同的
统计,据1918年农商部的统计,中国约有50%自耕农,20%半自耕农,30%佃农。[7](p34)据前述陈翰笙1935年在广东38县152村庄中所作的调查,在24 776个家庭中,32.6%为地主,57.2%为佃农,10.2%为农家的长短工。[7](p115~117)
由于土地是当时生产的主要工具,这种土地分配不均的现象,被某些学者认为是增强了阶级的对比(见表1)。部分统计资料显示,在1920~1930年代,土地集中的情形愈来愈严重(见表2)。


农民的主要收入来自土地。由于大部分农民没有足够的土地,因此,这些农民很难维持家庭的温饱。1922年华洋义赈会(International Famine Relief Commission)在直隶(河北)、江苏、山东、安徽和浙江调查240村庄7 079家庭的37 191个成员,发觉江苏、安徽和浙江三省17.6%的家庭,和直隶、山东二省62.2%的家庭,每年的收入不足50元。据当时估计,一个家庭每年的最低生活费为100~150元。在这种情形下,饥荒是经常发生的。清末1878~1879年的饥荒使50万人丧生。[6](p69~70,76)饥荒也使人逃离家园,在1923~1926年的四年间,平均每年迁移到中国东北的人数达514 070人。在1927年的荒年,一年中就有1 178 254人去东北。此后在1927~1929的三年问,平均每年有1 021 005人去东北。[6](p105)
自清末以后,全国上下便不断对农村危机谋求补救。孙中山提议从平均地权和改良农业技术两方面着手,但其他的农业改革家则只重视改良农业技术。因此清末民初的农业改良主要集中在农业技术方面。在清末,至少在甲午战争以后,政府即开始兴办农业教育。在政府的提倡下,知识分子
组织农学会以研究农业技术;农民购买外国农具、使用杀虫剂及化学肥料、讲求灌溉及开垦,并引进新的品种。[8]到民国初年,上述的农业技术改良继续推行,耕地面积在1893年至1913年间增加9%,在1913年至1933年间增加8%,皆为荒地开垦的结果。灌溉面积,从1914年的三亿五千二百万亩,增至1924年的三亿九千五百万亩。化学肥料的进口,1912年为80万担,1928年增至250万担,1930年增至380万担。据柏金斯(Dwight H.Perkins)估计,在1350~1950年间,由于使用新品种、改良品种、和轮作,使每年的粮食增加39至57万吨。不过,由于粮食每年只增加0.6%,而人口则每年增加0.8%,粮食短缺还是经常发生,特别是遇到天灾人祸之年。[9]
1920年代后期,国民政府建都南京、完成北伐以后,把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和农业技术改良的理想付诸实施。在平均地权的措施上,因遇到阻力甚大,旋即停止实施。在农业技术改良方面,则不断努力。譬如在1933~1937年问,国民政府先后设立了中央农业实验所、全国稻麦改良所和中央棉产改进所。这些机构的主要工作是引进美国棉种,改良小麦和稻米品种以及实验杀虫剂和化学肥料。但不久抗战爆发,机关紧缩,在八年抗战期间,仅中央农业实验所尚存。[10]
除上述的研究机构外,国民政府也成立部会来促进农业发展。譬如行政院于1928年2月设立农矿部,于1933年4月成立农村复兴委员会,于1938年4月设置农产促进委员会,于1940年7月设立农林部。抗战胜利后,美国协助中国农村复兴,于1948年10月在南京成立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11](p78,196)
大体说来,在1900~1949年间,在农业技术上有些改良,在平均地权方面没有什么成就。那50年可以说是农业衰退期,特别是从1920年代到1940年代,战争及水旱灾频仍,农业衰退更甚。
在20世纪前半期,政府于改良农业的同时,也发展工业。当时中国工业发展,有这样几个特点:其一,政府与官僚为现代工业的先驱。兵工业全为政府所办不必论,即就棉纺织业而论,据严中平统计,在1897~1911年间在上海、天津、汉口三地所建的19家棉纺织厂当中,12家为官僚所办,3家为买办所办,2家为旧式商人或绅士所办,另2家不详。到民国建立以后,一般商人投资于新工业者渐多,在1912~1922年间于上海、天津、汉口三地所建的32家棉纺织厂中,21家为商人所办,6家为官僚所办,2家为绅士所办,2家不详。[12](p55)
其二,新工业的发展,受到严重的外资竞争。据估计,在1895~1911年间的490家工矿业的111 313 000元总投资中,88.25%属于外资。[13](p203)不过,也有的统计,外资的比例没有这样高,譬如建于1900~1911年间500工人以上的156家工厂中,26%为外人所办,74%为国人所办。[13](p1183)又譬如在1895~1913年间,中国在矿业、工程、纺织、
食品、电力、造船等方面的总投资为223 438 000元,其中46.16%为外资。[14](p82~83)
其三,新工业及新企业的建立多集中在沿江沿海地区。在1930年代,江苏、辽宁、河北(国民政府完成北伐后,改直隶为河北)、广东、山东、湖北六省,土地占全国10%,人口占全国36%。但外资占全国92%,铁路占全国53%,公路占全国42%,煤铁生产占全国64%,纺锤占全国93%,缫丝车占全国92%,榨油机占全国86%,电力占全国87%。在1920~1930年间所存在的1 302家工厂中,827家(占三分之二)设于上述沿江沿海地区的四大城市中:上海645家,无锡110家,汉口38家,大连34家。[6](p127)
其四,在现代工业发展的过程中,传统工业一直仍居工业的重要部门。在1912年雇用7个工人以上的20 749家工厂中,用机器动力的只占363家(即1.75%的工厂用机器动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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