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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3-13 7:55:00

网络时代社会学的理论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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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社会学的理论重构
信息,发送电子邮件等。这意味着互联网最基本的意义在于链接。在互联网这一借助链接而建构的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ies)或虚拟社会(Virtual Society)中,人们确立各种虚拟身份,建立各种与现实社区中的关系不同的虚拟关系,从而形成一种类似于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互动的自由空间。这些网络虚拟空间,包括像BBS或Newsgroup这样允许人们随时访问并给予反馈的虚拟空间,以及像IRC或Netmeeting这样的允许人们像在现实中面对面交流那样进行虚拟空间中同步交流的虚拟空间,甚至像真实社区那样的虚拟社区��人们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一个免费的电子空间建立自己的个人主页,结果像在真实社区中那样,有着相同兴趣的人因其相互之间强烈的认同感而住在一起,进行相互交流与互动。因此,网络空间的虚拟特性,并不意味着虚幻和容易破灭。网络虚拟空间虽然是由纯粹的数字、数据、图表或各种表征现实世界的信息组成的,不存在有形的物质实体和有生命的个人,但由于它同样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因此网络空间中的所有构成要素又都是真实的,是一种虚拟的真实。
在互联网上,每一个网络使用者,通常都以ID账号或匿名出现,个人可以隐匿部分甚至全部在真实世界中的身份。多媒体世界提供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面具,网民可以从中任意选择一个甚至几个作为自己身份的象征。个人因此丝毫不用担心其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和生活会对其在真实世界中的生活和行为产生任何负面影响。与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互动不同,在网络空间中,个体的角色扮演具有很大的随意性。那些在现实中人们无法改变的天赋角色,如家庭出身、性别、外貌等,在互联网世界中却可以被轻易改变。互联网的这种匿名特征,使人们在网上有一种摆脱压抑、无拘无束的感觉。网民可以一方面始终处在隐密的私人空间之中,而另一方面,却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塑造出一个有别于其在真实世界中的人格认同,扮演各种角色与身份,在虚拟社区这一公共领域中与他人进行互动,以展示一个在真实世界中无法展示的自我。这时,网民实际上生活在一个与真实世界不同的虚拟世界之中,
自由和开放是互联网的精髓所在,“互联网的关键概念在于,它不是为某一种需求设计的,而是一种可以接受任何新的需求的总的基础结构。”在互联网上,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从在BBS、IRC或Newsgroup上发帖子,到申请自己的讨论区,再到建设自己的网页、网站,这一过程很少受权威意识形态的钳制,在这里,除了技术层面的规范之外,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同时,网络的管理模式是一种松散的、去中心化(decentralize)的模式,任何信息可能来自任何节点,只有网站管理者对其网站的内容进行管理,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力机构来规范与控制网络,亦使互联网成为一个完全开放的空间。[NextPage]


我们认为,网络社会学作为一种回应互联网技术革命所导致的上述社会结构整体转型与重构的新知识形态,应该有其有别于经典社会学的问题意识与理论范式。在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关键,应该在如何理解与解释网络虚拟空间的独特本性及其社会学意义。因为迄今为止,社会学家对于网络虚拟空间所做的社会学思考,基本上没有摆脱破碎片断的局限,尚未形成系统整体的研究,因此,将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重心,放在针对网络虚拟空间的独特本性,建构一套有深厚理论思考作支撑的概念命题系统上,以克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支离破碎的方式,是目前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也是网络社会学研究所需要突破的重心所在。这一突破的社会学后果,可能是一种全新社会学研究范式的确立。
具体地说,这种基于网络社会学研究的新理论范式,其研究范围和问题大致应该包括以下一些主题:(1)对网络虚拟空间的社会特性及其社会学意义的研究。例如网络空间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领域?生活在这一空间中的网民与生活在传统社区中的人们有什么区别?网络空间的组织方式有什么特点?等等。(2)对网络空间所特有的社会问题的研究。例如网络空间中的信用与风险问题、网络中的青少年保护问题、网络安全与控制问题、网络综合症问题、网恋问题、网络病毒问题、网络色情问题、网络黑客问题、网络中的知识与权力问题等。(3)网络虚拟社会生活对现实社会生活的影响研究。在21世纪,网络将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社会生活空间,但是,无论网络技术发展到什么程度,网络作为一个人造的虚拟世界,始终只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无法代替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所以,网络社会学研究也应该考察人们在网上的社会生活将会对现实社会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与现实社会空间相比,网络空间的独特本性及其社会学意义是什么?网络社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这是网络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首先面对的基本问题。对于网络空间的特性,本尼迪克特(M. Benedikt)认为,“全球网络化,由计算机支持、由计算机进入和由计算机产生,是多维度的、人造的或‘虚拟’的真实。它是真实的,每一台计算机都是一个窗口;它是虚拟的,所看到的或听到的,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物质的表现,相反它们都是由纯粹的数据或信息组成的。” 也就是说,网络空间在本质上是一个虚拟空间。而网络空间的社会特性,在相当程度上正是由网络空间的这一虚拟特性所造成和决定的。与传统的社会空间不同,网络空间是一种没有时空边界、没有身份、没有家庭和阶层等社会背景的虚拟社区。在这一虚拟社区中,社会成员没有身份(阶层、组织、群体)的差别和限制,经典社会学用以划分阶层的财富、学历、地位等概念也因此在网络世界中失去了作用。
对于这一新崛起的网络社会的性质,曼纽尔·卡斯特尔(M.Castells)认为,网络社会既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也是一种新的社会模式。在卡斯特尔看来,我们的社会正经历着一场信息技术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信息技术就像工业革命时期的能源一样重要,它重塑着今日社会的基本结构。互联网作为现代社会的普遍技术范式,引导着社会的再结构化,从而改变了社会的基本形态。在卡斯特尔看来,我们正在进入的这个新历史时代,可以称之为信息时代,或者说网络时代。网络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新的社会结构与形态。在互联网世界中,所有的节点,只要它们有共同的信息编码(包括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成就目标),就能实现联通,构成网络社会。卡斯特尔认为,今日西方社会就是一个由各种节点通过网络联接而成的网络社会。这种以网络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是高度动态的、开放的社会系统,而这种网络化逻辑的不断扩散,必然会改变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以及人们在网络中的在场和缺席,网络与网络之间的动态关系。网络社会的凸现,意味着人类经验的巨大变化,意味着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的巨大变化。 
我们以为,由互联网所营造的这种新社会空间所引起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经验的变化,首先体现在随互联网兴起而产生的一个新的特殊社会群体��网民身上。如果说农业社会的基础是农民,工业社会的基础是市民,那么,网民就是网络社会的基础。网民并不是简单的电脑使用者,而是电脑使用者通过链接而形成的一个活跃的、有生命力的社群。其成员在网络社区如BBS、IRC、Newsgroup中相互交流、沟通情感、传递信息。与人们在传统社区中的交往不同,网民在互联网中是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联结和组织起来的,这彻底改变了传统工业社会从中央核心向边缘的信息传播模式与人际互动模式。在互联网中,即使处于最边缘、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同网络中其他人一样,有同等的表达意见的机会,也都处在一种自由、平等和直接的交流之中。同时,与工业社会的市民不同,网民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某一地区、某一国家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网民就是世界公民,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群体,他们超越了地域、民族和文化的限制,从而使麦克卢汉(M.McLuhan)所说的“地球村(Globl Village)”的实现有了坚实的基础。对于社会学来说,网民这一全新社会群体出现的重要意义在于:互联网在连接计算机的同时,也连接了使用计算机的人,而一旦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使用计算机的人连接起来,计算机网络就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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