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还包括收入、权力和权威。其他的资源也是重要的,虽然移民将人文资本(技术和教育)和金融资本(储蓄)带进了美国,可更重要的是歧视。对于带进人文和金融资本的移民,歧视影响着他们怎样和从哪里引进有用的资源,进一步影响资源积累的层次和类型。那些没有携带人文和金融资本的移民族群生存在较低社会和经济的层面中,同时歧视也阻止他们获得资源。无论是建立了获得资本资源的渠道还是拒绝那些没有资本的人,歧视维持了认同;因为群体成员拥有资源的层次和类型影响着他们的行为、文化、和组织特性。当一个群体缺少金钱,教育程度又低,还很少权力渠道,那么就会形成其特性,反过来容易成为进一步歧视的靶子。例如美国黑人、土著美国人和大部分泛西班牙人极明显地成为歧视的靶子,因为他们共享的有价资源太少。或者,当一些排除在权力和权威之外的族群利用金融资源谋取更多金钱时,经常会因为他们的财富产生敌意,结果也成为歧视的靶子。例如,亚洲的商人群体有这样的经历,以及在欧洲被歧视了几个世纪的犹太人在美国也同样收到歧视。
歧视、认同和资源关系是互动的。假使一个群体很容易被认同,那么将成为歧视的靶子;假使有歧视,那么这一群体会形成特别的共享资源,从而增加其可认同性。我们增加了另一特征,即族群分层的程度。假使某种资源共享模式容易被人辨别,通常会在社会的分层中形成族群性的压抑。例如美国黑人被认为是社会底层的代表,而这一情形增加了可认同性,即"无法测量"的社会指标,结果这提供了进一步歧视的基础,这样使得黑人长期地保持着匮乏的共享资源和社会分层体系中的位置。
因为歧视阻止人们获得资源,限制人们回升的能力,或难以摆脱这一状况。假使一个次级群体没有权力的通道,他们怎样来反歧视呢?假使他们得不到良好的教育,他们怎样获得工作机会和权威,怎样往上流动呢?假使他们没有钱,又怎样获得改进呢?资源共享的形式也决定人们对歧视的反应;假使他们的选择权是受限制的,他们更多地接受其困境,结果是保存认同性继续成为歧视的靶子。
歧视、认同性、资源共享和分层的循环圈中具有不断增加的动力。为什么人们会歧视?认同性是仅有的原因吗?至少还有另一个原因:即威胁。假定一个次级群体在政治权力、经济优惠、文化符号(语言、习俗、价值、和信仰)、社会结构(经济、政治、家庭、教堂、学校、
医疗)等方面受到主体族群的威胁,那么威胁会转化为敌意,并燃起歧视的烈火。[NextPage]
四、族群与中国的实践
在现代中国的版图内,自古以来是多民族、多族群活动的区域。从先秦至明清以降,历代统治者面对多民族的情况都制定了相关政策和采用过相应的措施。这些既是中国宝贵的遗产,也是当代民族政策制定的基础。这些民族政策既反映了历代人对民族和民族关系的理念,也成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形成的根基。
中国古代民族政策特点
历代王朝的统治者为了维护和巩固其统治地位,就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统治民族与被统治民族之间的关系,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虽然各王朝制定的民族政策各有特色,但是总体上看,中国古代的民族政策具有如下共同的特点。
开拓性。即民族政策为开疆拓土服务。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自秦始皇统一的开始,每一个王朝在处理边疆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上,无不奉行开疆拓土的民族政策。在开疆拓土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民族容纳到中央王朝的统治下。如秦时统一岭南,南越诸族成为其臣民。由于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是极不平衡的,王朝统治者为了巩固统一和扩大版图,对被征服或臣服的民族不得不实行优待照顾的安抚政策。如秦汉与匈奴的"和亲",唐与土蕃的"和亲"就是一例。
羁縻性。民族政策中体现"以夷治夷",给予少数民族一定自主权的特点。即在少数民族所在地划分地域,设立特殊的行政单位,任命少数民族首领为"土官土吏",政治上隶属中央王朝,经济上有朝贡的义务,其余一切事物由少数民族首领自己管理。秦汉时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道"或"属国",南朝时设立"左郡"、"左县",唐宋时设立羁縻州,元明清时建立土司制度。
同化性。即民族政策体现了使少数民族汉化的特点。在中国民族史上最突出的现象,就是不断有少数民族被汉族同化,代复一代、朝复一朝,使得汉族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使汉族成为中国乃至世界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历代汉族统治者都制定了同化政策,如自汉朝以来的"编户齐民"政策,就是把被征服或臣服的少数民族直接编为郡县的编户。有意思的是,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统治者,也积极推行同化政策,强迫本民族汉化。他们推行一系列的政策,如讲汉话、写汉字、习汉俗等向汉族经济生活靠拢。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族政策
中华民国处于中国社会的转型期,即从近代走向现代,从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走向国家独立的时期。这也是社会动荡不安时期,经历了辛亥革命的成功与中华民国的建立,北洋军阀混战,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不论怎样动荡,掌握了政权的统治者都制定了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和民族政策。从整体上看,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族政策具有如下特征:
规范性。与历代的民族政策相比具有
法律性、法规性和配套性的特征。首先是在宪法上承认民族的平等地位。其次,除了在根本大法里规定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外,更多地以法规的形式颁布具体的政令。其三,制定配套的与民族相关的法令和法规,如针对选举、自治、组织、教育、宗教、
交通、经济等方面制定专门的法规。
自治性。即民族政策中在统一的前提下,以"民族自治"为基本政策的特征。中华民国时期实行民族自治政策是历代"羁縻政策"的延续,最重要的是保障民族地区业已存在的社会制度和组织,如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内蒙古盟旗、王公制度等。
实业性。即在民族政策中突出经济、文化的内容。无论是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的民族政策,还是国民党的边疆政策,与历代的民族政策相比,更多地注意到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问题。孙中山的实业计划相当一部分是在民族地区实施的。国民党以民生主义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方针和政策,以此"改善其生活,扶植其文化,以确立其自治之基础"。
(三)当代的民族政策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遵循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吸纳了传统民族政策的精华,结合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制定了以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为基础的一系列政策。包括制定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民族识别、民族立法、民族区域自治、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权利,以及民族干部、
统战、经济、教育、人口、文化、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政策。这些民族政策可以概括如下特征:
平等性。虽然资产阶级提出了民族平等的口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