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同的行为。个人为了其自身的目的,常常为使用和隐藏自己族群认同,然而在所有城市种族群的存在是政治经济结构的核 [NextPage]
三、族群关系的理论
通常,一种理论是解释某一特定的事件发生原因、过程和后果的,可是在族群关系的范畴中的理论主要是解释族群的区分,族群的维持时间,为什么一些族群要与别的族群严格区分,为什么存在族群歧视,为什么一些族群能保存认同,而另一些族群则融入主体文化之中,等等。
关于族群关系的讨论有许多不同的理论。笔者在此介绍美国学术界的理论,他们上运用这些理论研究特定的美国族群:包括非裔美国人、亚裔美国人、西班牙裔美国人、土著美国人、以及白人族群。主要有如下理论。
(一)同化理论
早期的部分美国人有个信念,认为族群移民融合到主流社会生活是成功的。一位最早的社会学理论家,罗伯特、帕克将同化视为"群体和个人相互渗透和熔合的过程,即个人与群体从其他群体获得记忆、情感、态度,并且共享他们的经历和历史,逐渐融汇成共同的文化生活。"(帕克 1924)
帕克把同化分为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同族群接触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接触是竞争性的,族群之间为资源、如就业、居住空间、政治代理等竞争。第二个阶段是不稳定合作的时期,移民被迫改变和适应新的环境。这时期,移民之间以及移民与主体社会已经有了某些程度的稳定关系,即使这种合作是移民被迫进入低下阶层。然而一旦族群分层存在,即便低下阶层、从属族群团体也可能被同化,但同化的速度就急剧地降低了。最后一个阶段,按照帕克的理论是移民族群与其他族群的同化(帕克,1950)。
近来,同化的理论有更多地解释:(1)主体社会和文化的本质是移民群体必须与之相适应(2)同化的类型、层次和程度会有不同。正如,戈登(1964)所强调的,美国的移民必须适应"白人的、安格鲁-萨克逊的中产阶级模式"。然而从不同的族群次级群体可以证明,适应于主体的安格鲁-萨克逊文化是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的。当价值、信仰、教条、意识形态、语言等与主体文化的符号系统相适应时"文化同化"就发生了。大部分族群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文化同化。与文化同化相反的是结构性同化,即移民群体成为主体族群中的次级群体,其家庭、密友、俱乐部成员和组织化的群体都成为主体群体中的一部分。戈登强调结构同化比文化同化更难成功,因为其涉及到渗透到主体族群的社团和密切的关系中。即使族群的成员渗透到次级的和正式的社团,如学校、工作地、政治团体,但是他们仍然与主体族群缺乏重要的、个人的联系。
同化的类型是基于一个族群在文化同化或结构同化的程度:婚姻同化,移民族群与主体族群有较高的通婚比例;认同的同化,个人不再认为有什么特征而与主体族群的成员相同,并且他们认同参与和成功地进入主流社会之中;态度-接受的同化,主体族群和移民族群没有歧视的态度和刻板印象;行为-接受的同化,主体族群不再对次级族群强调辨别;市民同化,族群之间基于价值和政治取向的冲突减少。
按照戈登的说法,美国的同化经历了几代人。到第三代,大量的同化已经发生了,尤其是白人族群中。他们开始文化同化;他们进入主要群体,或非常少进入安格鲁-萨克逊核心的组织;他们开始与其他族群通婚;他们认同制度系统;他们是少数偏见、刻板印象和歧视行为的牺牲者;他们减少了价值和政治权力的冲突。但是什么是非白人群体呢?因为他们同化的过程是缓慢的,可是戈登乐观地认为即使是美国最强烈认同的从属族群,如非洲美国人和土著美国人也在同化之中。
同化理论从族群关系看开始可能是痛苦的,残酷的,但是指出了一条族群通往主体文化的不同方面的道路;这包括文化的、结构的、通婚的、认同的、态度和信仰的、行为的和政治的同化。确实,有许多不同程度的同化提供了歧视的类型是怎样反族群从属群体的。例如,与美国主体安格鲁-萨克逊社会公存了几百年的非洲美国人和土著美国人是结构性的非同化,仅有部分同化于文化中,表现为与其他族群通婚率低,仅认同社会的一部分和部分制度,经受了许多偏见的刻板印象,经历了的歧视法案,还保留了部分政治上的不平等,包括大量非正式的和制度性的歧视存在。虽然同化理论不能解释歧视力量的运作,可提供了其后果的情况。[NextPage]
(二)文化多元理论
大部分同化理论对"熔炉"假设的反应是强调族群性模式维持的过程。确实,要维持不同的文化、组织和行为的特性经常是歧视的翻版。独立的族群认同对一个敌意的世界提供了支持和指导的资源。当族群认同被培育时,族群性成为多元的、永久的马赛克式的拼图。
大部分赞同文化多元的学者并不否认某些族群被同化于主体社会分支的情形。然而,他们认为族群性仍然有强大的力量,甚者那些经常被认为已完全同化的白人群体也如此。GLAZER和MOYNIHAN(1970)第一次强调指出即使是一些习俗被主体的安格鲁-萨克逊社会同化的白人族群他们仍然保持着居住的、行为的、组织的和文化的模式的族群认同,他们与中产阶级的、安格鲁-萨克逊清教徒核心有着微妙的区别。
"民族基因"被用来描述作为适应歧视的手段创立独立族群性的过程。GREELEY(1971,1974),认为从美国的族群分布来看,同化模式根本无法解释。族群不仅保留原有因素,而且还构建和创造新的调适歧视的方式。经过几代人后,虽然与主体的白人安格鲁-萨克逊清教社会共享许多特性,但是他们仍然有选择地保留其族群的传统和所创造的新的因素。如爱尔兰、波兰和意大利美国人经过三四代以后仍然保持他们的族群认同,甚者创造新的符号来显示其族群传统的自豪感。
多元理论虽然对同化理论作了重要的纠正,但是这些理论无法解释引起和维持歧视的合理的、广泛的社会力量。假定,族群是多元性的,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是歧视的结果,可是这些理论没有说产生这种歧视的力量。换句话说,他们关注民族基因,而非民族基因的动因和社会的扩展结构。
(三)生物学的理论
近几十年来,社会生物学的兴起导致了一些社会学家新的民族基因理论产生。这种理论与多元理论不同是强调生物性作为族群性的基础。
这些生物的基础是什么呢?早期社会生物学的基本定位是自然选择的单位是基因而非个人。按照社会生物学的观点看来,个人仅仅是基因库生存所需要的作为基因暂时的房子或容器。这样,基因被视为"自私"的并且趋向极大的健康,或者是保存在基因库中的能力。关于族群性的社会生物学理论也是基于这种假设,认为基因是族群性产生和维持的驱动力(特纳1993)。那么,这种进化和生物的力量是怎样运作的呢?BERGHE(1981)已经从社会生物学的角度进行了有力的论争;让我们来审视这一问题的答案。
依据巴赫和大部分社会生物学家的观点,认为社会结构仅仅是维持基因健康存在的"生存机制"。社会生物学家引进了两个概念来解释为什么"自私"的基因创造了社会结构或"生存机制"。一个概念是"亲缘选择"(KIN SELECTION)或"极限健康",即家庭结构是一种策略使得男性和女性的基因能极大的健康将基因物质保存在基因库中。然而,当家庭成员互相帮助时,他们保证一部分基因保存在基因库中(因为兄弟、姐妹、父母和所有的后代共享50%同样的基因;祖父母、堂兄弟姐妹、叔叔、阿姨、侄子和外甥共享25%的同样基因;第一类表亲、堂外甥、曾孙共享12%同样的基因)。这样家庭成为基因保存在库中的策略。另一概念是"互惠的利他主义",用于解释非家庭成员为生存的相互帮助;假使最大限度的健康是基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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