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社会学论文 推荐度:
日期:2006-3-13 7:55:00

转型期中国的社会冲突--对当代工农维权抗争活动的观察和分析

字体大小:
转型期中国的社会冲突--对当代工农维权抗争活动的观察和分析
的社会政治生态下发生的。虽然农民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三,但他们在经济上被剥夺的同时,还一直被排斥在国家政治生活之外,“是一个在正式的政治过程中没有其利益真正代表”的弱势群体。因此,他们的抗争活动只能属于弱者的反抗,是一种被“法律认可”的但被“政治禁止”的行为。这说明了中国政治的非法治性。但这并不是说,农民维权活动不具有政治上的意义。农民维权活动与国家政治有十分复杂的互动,为我们正确理解中国政治提供许多相关的信息。

    

其一,农民维权活动构成了一种社会压力,迫使执政者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农民的处境并不停地修正其相关政策。政府多次下文,“三令五申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为农民负担问题等权益受损而产生的农民维权活动,首先是被作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消极因素来看待的。随着事态的发展,这些“消极因素”也就成了“政治问题”,并进而成为“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成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这说明,执政者认识到了农民权益受损的政治后果,从而改变国家政策来调整利益关系。 

    

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是农民由于饥饿而对那种穷折腾的体制的背叛。这种背叛所形成的压力被邓小平这样的领导人所认可,并顺势将其变成推动中国农村改革的动力。能否继续顺应农民维权活动所提出的政治主张,将其合理地转化为中国新的农村政策?我们已经看到,中国新一代领导人在农民维权问题上表现出尊重民意的特色,“亲民”已经成为他们最主要的政治标志。学者们所称道的新民本主义就是以维护民权为核心内容。

    

当然,农民维权活动与执政者的政治行为相一致是有条件的。首要条件就是把农民的维权活动界定为体制内的政治参与和政治协商,在制度上保征农民维权活动的合法性。农民捍卫自己法定权益的行为很难在现实政治框架内取得成效,这势必导致农民维权活动的诉求从维权升级为争取社会治理权。而维权活动一旦进入到政治运动阶段,将对执政者构成严峻的挑战。

    

其二,农民维权活动在许多方面改变了基层政府的施政行为,农村的政治协商已经成为可能。农民维权活动的直接目标是基层政府,他们以中央的权威作为基础,试图以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作为一种标准来衡量地方政府的行为,并在许多场合是以地方政府监督者的身份采取行动。这样,农民就在事实上成为地方党政必须顾及的实实在在的政治力量。

    

对待这种力量,地方党政最初都力图打压和消灭。他们借用国家的力量或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对农民维权代表进行各种迫害。这些迫害不仅没有将农民维权代表消灭,反而引发了一系列群体性事件,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秩序甚至执政安全。这就使中央政府采取措施约束地方党政的行为,并对农民采取一定的安抚行为。中央政府的这种态度,让农民感到“青天”的存在,他们的行为具有了“合法性”和“正当性”,而那些被迫害受打击的农民维权精英也就成了英雄。这就使更多的农民参与维权活动之中。

    

而地方党政在中央要求稳定和农民要求维权的双重压力下,有的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有的则采用收买维权精英的办法。在有些农民维权精英力量较为强大的地方,地方党政已经不得不把农民维权精英看成是可以协商的对象,在执行某一政策时,听取维权精英的意见,并希望他们帮助说服村民。虽然这种协商还只是初步的、非制度化的,但其意义十分重大。

    

其三,农民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推荐文章

我得网服务大全:适时新闻 | 秘书资讯 | 专题文档 | 实用查询 | 新华字典,词典 | 成语词典 | 全唐诗 | 歇后语大全
关于我们 | 版权与隐私 | 爱心救助 | 加入会员 | 网站地图 | !报告错误 | 联系方式
公文易爱心文秘网,我得网 © 200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