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社会冲突问题,是一个非常敏感但却不可回避的问题。如果不能正视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诉求,特别是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群体所进行的抗争活动,而将其排斥于体制性利益表达之外,将在客观上积累社会动荡和爆发的能量。
过去一个时期中国的社会冲突状况
以1989年六四为标志,中国的社会冲突经历了由知识精英主导的进取性争权,到由工农为主体的反应性维权抗争活动的转变。前者的特点是在民主和法治的旗帜下重构社会价值和政治体制;后者以在法定框架内争取和维护基本权益为特征。这些转变和特征都是由社会利益结构以及由此决定的统治秩序所决定的。
1989年后,特别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开放的经济领域出现的下海经商潮,消解了部分知识精英的政治热情。同时,那些仍然具有政治抱负但愿意认同现体制的知识精英,获得了更多的进入权力体制的通道。到20世纪末,中国形成了一个具有排斥性的统治格局,社会冲突也就进入了新阶段。
这个新的统治格局有如下特征:
特征一,代表权力主体的政治精英、代表资本主体的经济精英和代表文化主体的知识精英,在共同“合法”地享受着社会主要经济成果的同时,初步形成了相互间身份转换机制。在领导干部“知识化”的要求下,许多知识精英已成为权力精英;权力精英又可以通过下海经商或官商兼顾等方式成为经济精英。这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他们对政权的认同,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形成了具有相对稳定边界的社会统治集团,实现了所谓的“精英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