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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3-13 7:55:00

中国的平等与社会公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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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平等与社会公正问题
抑”与“不抑”交替实行还是不行?古代思想家们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也试图寻找“处方”。如朱熹所说:“古今祸乱,必有病根”21。关键在于“权力至上”而不是“公正至上”的封建经济不可能讲什么“起点与过程的公正”,无论是专制王朝的“公权力”还是官僚权贵的“私权力”都不讲规则(或如吴思先生所总结出的中国官场上盛行的是另起炉灶的“潜规则”而不是正式规则),不讲公平,一切由权力说了算,于是政府实行自由放任政策就会放成一片散沙,而政府实行高度集中的经济统制政策则会与民争利,形成经济上的“万马齐喑”。中国政治经济体制的这种弊端一直影响到现代。我国1979年以后的“增量改革”所实行的“放权让利”政策,其成就当然应作历史性的肯定,但其所造成的“诸候经济”及贫富差距扩大的后果,我们是不是感觉有些似曾相识呢?而90年代中期以后针对贫富分化、分配不公的社会现实学界又开始争论如何对待“暴富”阶层缩小贫富差距问题,这是不是与历史上抑不抑兼并的争论有一些相似之处呢?

  许多学者喜欢谈论改革速度的“渐进”还是“激进”,谈论少一些自由竞争多一些国家干预,谈论公平与效率谁优先,但是他们很少谈论“起点与过程”是否公正,说明是否“抑兼并”这一负面的历史文化对今天的我们仍有着相当的影响,也说明中国知识分子自古以来在探讨事关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时出于对权力的种种顾虑而避重就轻自说自话的痼疾在当代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对经济活力的追求不应当影响我们把平等与社会公正奉为一种信仰,当作一面旗帜,如法国学者皮埃尔- 勒鲁在《论平等》中所说,平等与社会公正“是一项神圣的法律,一项先于其他一切法律的法律,一项派生出其他法律的法律”。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正是由于社会主义思潮的出现,使得西方社会更加关注社会公正问题,并有效地把社会公正的理念制度化了。既然社会主义国家传统的意识形态以高度强调社会公正著称,那么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任何理由排斥或回避社会公正的理念。对集权、国有的制度进行改革,绝不意味着要抛弃社会公正的理想。事实上,如果忽视了社会公正,任何改革都不可能真正获得成功。历史不止一次地昭示我们:改革如果放弃了公正的旗帜,反改革的力量就会以某种形式登场,扮演维护“公平”的角色,并假借社会危机使改革夭折。普鲁士的容克式改革最终导致了民族社会主义(纳粹),伊朗巴列维的“白色革命”最终导致了原教旨主义。他国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深思。一个贫富差距拉大的社会绝对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它的成员也绝不会拥有平等与自由的公民权利。这些年来,我们在奉行“猫论”的经济发展道路的时候,却过多的容忍了不平等和不公正的分配方式的存在。虽然适度的收入差距可以刺激经济发展,但如果居民收入过于悬殊,同样会成为经济增长的障碍。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表明,平等和社会公正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一个政府如果不能为自己的国民寻求平等和社会公正,就将永远无法使自己的国家获得真正的繁荣,也不可能获得长治久安。我们不应在效率与公平谁优先这样的“伪问题”上争来争去,而是要努力寻找经济发展与平等、社会公正之间的一致性和动态平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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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择什么样的政策

  本文重在“诊断”,不在“开药方”,但事关收入分配这样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感觉还是有必要针对“非派”学者的观点作一点理性的分析。

  “非派”学者提出的有关解决我国当前贫富分化、分配不公的“对策”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22:

  1.主张强化政府权力,造就一个强势政府,并依靠它强制性地对社会财富进行重新分配。

  2.主张“淡化”甚至终止市场化改革,认为如此可解决分配的公平问题;

  3.主张提高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把更多的民间财富转移到政府手里,强化政府的再分配职能。

  “非派”学者的观点看似很有道理,但其中蕴涵着极大的理论误区。上层决策者如果听信他们的主张,不仅不能解决社会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的问题,反而可能中断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给社会带来灾难。

  首先,市场经济不需要什么“强势政府”,它需要的是一个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23。现代经济学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和规模是有限的。弗里德曼说,政府的职责只有四项:即保护国家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弥补市场缺陷和保护“不能对自己负责”的社会成员。政府的权力就锁定在这范围内,市场活动不能听命于政府,而主要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发地进行调节。只有当市场调节的成本比政府干预大的时候,才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去调节,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只是个“配角”,“别人”不愿意干或干不了的事,才需要政府去干。当然,政府这个“配角”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或是说公共需要领域,政府可做的事情和必须由政府来做的事情很多,只是它的活动范围只限于公共需要领域,做一个有限的政府。如果不是这样,仍然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做无所不包、无所不干的“无限政府”,那么市场就会变成一种畸形的市场,一种扭曲的市场,一种被窒息的市场。无限政府最明显的一个外在特征是机构膨胀、官员冗多,机构和官员均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并且任何改革和整顿措施都无法真正扭转这种趋势,最终成为社会和人民的一项无法摆脱的极为沉重的负担。社会和人民不得不用有限的资源来养活一个越来越不受限制的、越来越庞大的政府。过大的政府必然妨碍经济的正常发展,而不良的经济又会带来大量的失业人口和贫富分化的社会结构。无限政府无法作到及时和足额地供给各级机构的经费需要,因为它的机构实在太大;无限政府也无法作到 “高薪养廉”,因为它的官员实在太多。因此,无限政府的一个主要的并发症,就是全面的经费短缺,它的财政往往是一种典型的“吃饭财政”,它的财政税收秩序必然是紧张和混乱的。各级行政机构为谋求自存不得不在预算外谋求收入,于是设卡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违反民意的行为便层出不穷;官员们则乘机谋求工资外的收入,于是索贿受贿、贪污腐败便屡禁不止。这种局面一旦形成,中央财政便会陷入尴尬的境地:征税少不敷庞大预算的需要,征税多则妨碍经济的发展,在轻税和重税的两难之中,政府为了自身的生存,必然也只能选择重税的政策。这时候,总是会有“改革家”、“经济学家”之类的人积极向中央政府建议强化中央的税收权,把财政收入更多地集中于中央政府手中,同时极力强调税收的“刚性”原则,即使是在经济发展出现低迷状态时也极力主张强化中央税收的地位与力度。但人们看到,“强化”的结果往往是一种“饮鸩止渴”的效应。由于存在着巨大的体制漏洞,中央政府加大税收力度的做法给地方政府和官员“搭便车”收费提供了良机,于是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政府收的税越来越多,国家财政却越来越紧张,财政每年有巨额增收却无法阻止预算赤字的扩大,而官员们的私囊却越来越饱,最后,只好走竭泽而渔之路,而无数历史事实说明,竭泽而渔的路无论如何是走不通的。实际上,财政紧张的真正原因,并不是中央财政的集中能力太弱,而是政府的“摊子”和“盘子”太大,政府征税的速度总是赶不上它膨胀的速度,无论收多少税、集中多少财政收入都是不够用的。这时候的政府就像一只气球,不断膨胀,一直到它“爆炸”才算完成整个过程24。一部中国历史,就是围绕着“小政府—大政府—财政、政治危机—衰落”这样一个“怪圈”演进的,形成一种“治”与“乱”的恶性循环。在人类历史上,只有一种制度安排能够持久和有效地摆脱这种怪圈,这就是政府的规模、职能和权力以及财政税收的制度与政策受到法律的限制和人民的监督,而人民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我国,就是要建立一个民主的法治化的社会,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一种宪政制度下的“有限政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找不到这样的制度安排,“无限政府的悲剧”就无法避免。在目前中国正大踏步地迈入市场经济之轨的关键的历史时刻,“非派”学者们提出的建立“强势政府”的建议是万万不可取的。

  其次,“淡化”或中止市场化改革的路是走不通的。一些“非派”学者认为是市场化改革造成了分配不公,拉大了贫富差距,于是呼吁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机制作用、强行抹平的办法来实现分配的"公平"。实际上,如果认真分析分配不公的原因,就会发它与市场经济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反而恰恰是在市场发育不全或市场机制发挥不充分背景下发生的。这个问题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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