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斯泰麦托伊(Peter Stamatov)在分析保加利亚社会转型的时候则提出了“不良公共性”(bad public)的概念。这个概念是与带有种族色彩的民族主义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裂痕联系在一起的(Stamatov,2000)。可以说,这是一个极有启示性的概念。因为在此之前,人们几乎总是不加分析地认为,只要是独立于国家的社会中的横向联系,只要是这样社会中的任何组织形式,就都是好的。这一点对于认识中国在社会转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中国改革之初,人们也曾将新的变迁动力寄希望于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的发展。在当时,人们期望的是一种很理想化的情景。经过20多年改革和转型的过程,新的社会力量开始形成了,但这种社会力量却是以断裂和失衡的状态呈现出来的(孙立平,2004),这就是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分野和裂痕。在一方面,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开始构成一个巩固的联盟;另一方面,则是碎片化的弱势群体。其结果是两者争取自己利益能力的高度失衡。这种“不良社会”的出现,不但对社会的利益格局,甚至对整个社会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
[NextPage] 社会不平等的独特机制社会不平等是发展社会学关心的一个核心问题。在社会不平等问题在不同类型的社会中体现为不同的逻辑。在西方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占据支配地位的是自由主义的理论,在制度场面则体现为自由市场以及所提供的自由竞争的机会结构。而在发展中国家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则出现了更为复杂的理论解释。库兹涅茨的倒“U”型曲线理论分析了社会的不平等状况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水平之间的关系。依附理论和世界体系理论则着重强调的是国家间的不平等关系,以及贫穷的发展中国家的外部因素。
然而,转型国家所因循的是另外一种全然不同的逻辑。在转型之前,在这些国家种占支配地位的是再分配体制。从再分配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构成了这些国家社会不平等问题的基本背景。其实问题还不止如此。转型国家转型前占压倒一切地位的再分配体制以及从再分配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给了人们一个机会来深入了解再分配与社会不平等以及与社会分层的关系。
转型理论对社会不平等的研究始于对国家社会主义时期不平等状况的判断。在《国家社会主义再分配经济中的社会不平等》一文中,撒列尼提出了一种关于“国家社会主义中的社会不平等”的理论。在这个理论中,撒列尼将“非市场贸易”的概念应用于对国家社会主义再分配经济的运行机制的分析。撒列尼认为,认识再分配经济的关键之点是分析剩余产品是经由何种过程被国家获取的。在他看来,国家社会主义的特征之一是,劳动力的价格是由国家通过行政手段确定的。由此,如果说劳动力市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核心制度的话,那么,国家社会主义经济的核心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非市场贸易。工资和薪水是通过行政手段而不是通过市场交易确定的,剩余产品直接集中到国家预算中来,并依据中央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价值观进行再分配。正是通过这种配置过程,社会不平等形成了(Szelenyi, 1978)。
而对转型早期的研究,则表明了市场化改革具有一种明显的“平等化效应”。换言之,他们认为,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的受益者主要是在转型开始时处于不太有利的地位的那些人。他们认为,在转型的过程中会形成一个新的企业家阶级,这个阶级是由新人构成的。这也就意味着在社会结构的顶端,实现了人员的根本更替。因而,至少是在改革的最初阶段上,社会中的不平等程度是有所下降的。作为市场转型理论主要代表的倪志伟自己也承认,这只是一个短时段的分析,也没有考虑跨地区、跨部门的不平等以及周期效应。而在进入改革中后期的时候,社会不平等程度的急剧扩大,已经成为一个公认的事实。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迭戈分校的罗纳—塔斯(Akos Rona-Tas)提出一个区分,即社会主义经济的侵蚀阶段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在罗纳—塔斯看来,侵蚀阶段基本上是自下开始的,推动这个过程的就是那些追逐个人利益的人们;转型阶段则是自上启动的,它通过主要是通过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关键的立法行动实现的。在侵蚀阶段上,社会主义国家仍然是将私营部门看作是敌对的,只不过是有所让步,承认它的临时存在的必要性。向市场转型则开始于国家对致力于合法的市场经济制度的明确承诺,标志是保护产权、对私营部门不另眼看待。罗纳—塔斯认为,市场改革的平等化效应的观点较适用于改革的早期阶段,即社会主义经济的侵蚀时期;而认为市场改革会加剧社会不平等的观点则适用于描述改革的晚期阶段,即实际的转型过程。而撒列尼也力图通过不同市场类型的划分来解释市场取向改革的不同社会后果(Rona-Tas, 1994)。
转型理论对转型时期社会不平等问题的研究,已经孕育着一个重要的理论突破。在此之前,对于社会不平等的解释主要是来自两个传统。第一个是马克思主义的不平等理论。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看来,不平等是根植于一种叫做市场的机制之中。市场中的竞争,特别是肆无忌惮的资本,是不平等的源泉。解决的办法,就是用国家的再分配来代替市场的机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也就是一场力图用再分配来解决不平等问题的巨大社会实验。第二个是自由主义的不平等理论。自由主义对不平等的解释与马克思主义几乎完全是对立的两极。在自由主义看来,有权力介入的再分配才是造成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因为权力在财富分配中的介入,会从根本上破坏公平。相反,市场机制才会提供平等的可能。当然,自由主义常常受到这样的质疑:在西方的自由市场社会中,不平等不也是普遍存在吗?但这不能动摇自由主义的信念,因为在自由主义看来,这些社会存在不平等的原因,恰恰是因为市场制度的不完善。
而转型理论则提出了第三种解释,即近些年来刚刚形成的关于不平等的新制度主义理论。这个理论认为,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不平等的理论尽管是对立的,但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两者都是把不平等看作是某种经济整合机制的固有特征,而忽略了这种机制所身处其中的制度环境。通过对上述国家市场转型过程的研究,他们发现,无论是再分配还是市场的经济整合机制,与社会不平等都没有一种固定不变的关系。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下,不同的经济整合机制的制度中对于社会不平等形成的作用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是不平等的主要源泉,而福利国家的再分配干预具有一种抵消这种不平等的作用;国家社会主义社会则是一种完全相反的情形,在这里,再分配制造不平等,市场则起一种抵消的作用。更抽象一点说,无论在任何经济体制中,主要的、占支配地位的调控机制总是服务于有特权的、有权力的富人的利益,而没有特权的人,无权的人和穷人就不得不依赖于第二位的、补偿性的机制。次级机制往往可以被那些在政治上处于被支配地位,在经济上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人们用来作为生存的策略。
新制度主义理论给我们分析中国社会不平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思路,促使我们去关注不平等现象产生的机制问题。然而,如果直接用这些理论来解释中国过去20多年间不平等的迅速增长,又可以发现是很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