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社会学论文 推荐度:
日期:2006-3-13 7:54:00

中国当前城市贫富分化的基本特征及其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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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前城市贫富分化的基本特征及其原因分析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消费是收入的函数,也是收入的物化形式。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结果总体显示,贫富群体无论在消费总量还是在消费结构上都存在极大的差异。富人的消费结构主要侧重于对享受性、时尚性生活品质的追求,而穷人的消费结构则主要倾向于对基本生存和温饱的维持。

  根据恩格尔系数测算,本次调查的富人家庭的恩格尔系数是0.33,总体处于“富裕阶层”的生活水平线上;穷人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0.54,总体生活在“勉强度日”的生活境况之中。在日常饮食的质与价上,贫富阶层所呈现出的差距比抽象的恩格尔系数更令人触目。对大多数的富人来说,后小康时代,或者象征富裕的生活方式——“饭馆想去就去”,甚至“吃腻了”“只想吃青菜,喝粥”,关注一日三餐的营养分配,构成他们的日常饮食消费方式。对绝大多数穷人来说,小康生活距他们还有相当距离,下饭馆于他们绝对是一项奢侈性的消费,有的即使是吃碗2元钱的牛肉面也算是改善生活,相当多的人甚至还过着“肉一个月吃2回”“老吃受不了”“鸡蛋有时吃”的贫困生活。还有一部分穷人甚至生活在为一日三餐所困的境地,他们的日常饮食质量和消费水平与富人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在耐用消费品和休闲娱乐的消费方面,穷人和富人间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更明显地呈现出“断裂”的特征。虽然在第一类耐用消费品(家具、用于生活的家用电器等)的拥有量上,贫富群体没有呈现明显的差别,但这些耐用消费品在品种和实际价值上的极大差别凸现了这两个阶层在消费能力方面的时代性差异——穷人在耐用消费品方面的消费能力止步于他们所拥有的那些商品所归属的年代,如多数家庭拥有的还是十多年前生产的黑白电视或小“彩电”、单缸或双缸洗衣机、单门电冰箱等,他们对这类消费品的消费需求基本停留在功能层面,对其在不停的更新换代中所展示的文化方面的价值失去追逐的能力;而富人在这方面则显示出了持续性的、不断更新换代、追逐现代化和追逐时尚的消费能力,他们与低收入人口在生活质量上的差别远不是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能够反映的。从耐用消费品的拥有质量上看,贫富阶层显然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消费时代,这从第二类耐用消费品(钢琴、健身器材、家用电脑、汽车等用于娱乐的耐用消费品)的拥有状况上可以更清晰的看出:手机、电脑等九十年代后普及起来、对富人不可须臾缺少的电子产品,在被访的穷人家庭中只有极小的拥有量。在富人,甚至全社会消费知识经济、网络时代的同时,穷人的生活方式还停留在此前的时代,他们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能力基本被隔断在九十年代,没有能力分享自近10余年来蓬勃兴起的科技和经济发展成果。

  与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状况相同的是,在闲暇越来越多地需要经济支持的年代中,富人和穷人对休闲娱乐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方式也呈现出“有”与“无”、“时尚”“丰富多彩”与“贫乏”的根本性差别。在富人在以消费高尔夫球和出国旅游等昂贵的休闲方式为身份标志时,许多穷人表示因买不起公园门票,买不起报纸而消费不起自己的“休闲”。在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的消费需求越来越丰富和多样的今天,穷人在消费方式上被时代所割断所抛离的社会现象真切地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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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

  功能主义理论认为,影响人们经济地位实现的因素主要有两种,一类是先赋性因素,即与个人出身背景相关的各种因素,如父亲的职业和教育水平,个人的种族、出身等;另一类是获致性因素,即后天靠个人的努力和经历所获得的一些个人特征,如教育水平、工作努力程度、个性特征等。功能主义理论认为,与传统社会不同,在工业社会中,先赋因素在决定个人经济地位中的作用越来越小,而标志着个人奋斗程度的获致因素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功能主义的理论在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已成为解释社会不平等现象的主流意识形态,在中国也被许多人用来解释社会的贫富分化现象。富人因为勤奋,因为能力强、智商高而富有,富得有理;而穷人则是因为懒惰、因为素质低而穷,穷得活该,这种责备穷人的论点在被调查的富人甚至一些学者中颇有市场。

  调查表明,功能主义理论对中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现状确实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反映在:第一,被调查富人中的大部分是在近20年余年的改革开放中,通过市场机制获取和积聚个人财富,并实现个人经济地位的上升性流动的。也就是说,贫富分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选择的结果。第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和素质,如进取、创新、敢于冒险、不安于现状、善于把握机会等等所谓获致因素,对穷人或富人现有经济地位的获得确实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第三,功能主义理论特别强调的教育和技能等个人禀赋在中国已成为影响收入分配和人们经济地位的突出因素。第四,作为对获致因素的积极鼓励,功能主义理论认为,不同的职业和地位应得到不同的回报,调查显示,富人的收入来源有多样化且收益率高的特点,而穷人则相反。

  但是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并不能完全用功能主义理论加以解释并合理化。例如,功能主义不能解释为何一些权力的拥有者有着超过其收入地位的巨额财富;也不能解释为什么穷人越来越多地集中在下岗失业群体中,以及自九十年代以来城市贫困人口在数量和结构方面发生的变化;还不能解释部门、单位和所有制间的“收入级差”;不能解释同质同量的劳动力之间的不平等收入…。显然,所有这些都不是主要囿于个人层面的功能主义理论所能解释的。虽然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确立了一套市场经济的社会分层机制,社会结构正日趋合理和平等开放,但是,种种因二元体制或结构转型而形成的不合理、不平等的制度和结构因素仍然对人们的社会经济地位有重要影响。所以,在讨论社会分化和社会不平等问题时,有必要将宏观的结构和制度性因素纳入到关于贫富分化的分析和研究框架之中。

  调查显示,以下结构性、制度性的因素和缺陷对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现状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1社会经济转型。自九十年代开始的城市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固然有其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等积极意义;但不能否认的是,改革的另一个直接后果就是造成了大量企业的破产、停产和半停产,以及成千上万的企业职工失去就业岗位,生活发生困难或沦为贫困人口。九十年代以来城市贫困人口的增量即主要出自这部分人口。调查表明,影响穷人目前收入状况的因素,最主要的还不是功能主义通常强调的个人层面方面的因素,如个人特征或个人能力、教育等方面的欠缺——虽然我们并不否认这方面因素对他们的职业和收入地位的重要影响。对城市低收入群体而言,国有企业的减员增效、关停并转,还有就业机会相对缺失等等外在于个人的结构性因素是影响人们的收入地位群体性下降的主要原因。有研究表明,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家庭陷入贫困的概率要比一般家庭高出7-8倍。(李实,2002)在此次调查的被调查者中,认为自己比10年前收入下降的,大多是因下岗失业而新近致贫的“新穷人”群体。他们从以前的“准中产阶级”下降为“社会下层”,成为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益受损较为严重群体。

  2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中国是个地区发展十分不平衡的国家。本次调查的最高收入家庭出自广州市,最低收入家庭出自兰州。据统计数字,人均收入最高的广州市,2001年月人均收入为1247元,人均收入最低的兰州市,同年月人均收入是430元,两者相差近3倍。从1988年到1995年间,北京、广东、江苏的人均收入增长率分别是81.9%,78.9%和64.7%,而甘肃仅为3.9%.(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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