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社会学论文 推荐度:
日期:2006-2-24 17:15:00

乡土社会民间纠纷解决与秩序格局——一个法社会学的视野

字体大小:
乡土社会民间纠纷解决与秩序格局——一个法社会学的视野
    「内容提要」由一个发生在乡土社会的故事入手,从不同人物角色的角度展开,发掘故事中所可能蕴涵的法社会学意义,力图凸显转型期乡土社会传统秩序格局的演变及其重建的可能。

    「关键词」乡土社会/传统/现代/秩序格局

  本文中,笔者从一个发生在乡土社会的具体故事入手,从不同的角度展开叙述,以此展示此故事中所可能蕴涵的法社会学方面的知识,并力图粗略地勾勒出转型期乡土社会的秩序格局。

  一、故事的缘起

  这类故事在笔者生长的乡村其实一直都不曾间断地陆陆续续地上演着,只是由于没被纳入考察的视野范围,因此这些故事也就没有机会凸显其蕴涵着的深层次的法社会学意义。“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历史的车轮依然滚滚向前,这里所截取的,不过是漫长历史画卷中的一小个片断。

  故事发生的时间是2000年,地点在笔者的家乡-——滇东北的一个小山村。因为笔者刚好处于实习期间,并且也正在为毕业论文收集材料[1],故而对此故事予以了特别的关注。故事的情节很简单,涉及的人物也不复杂。我们村的一户刘姓人家开了一个小店,卖些烟酒糖茶之类的生活必需品,主要是供给本村的农民,偶尔也能为路过的走亲访友的人提供方便。因为地处偏僻,“山高皇帝远”,不易为工商税务政府部门的人察觉,因此也没办什么相关执照。也由于其为村民提供了方便,使他们免于到二十里之外的镇上去购这些生活的必需品,所以虽然价格高了点,也是“周瑜打黄盖”,一方愿买,一方原卖,彼此相安无事。这种局面于2000年的某一天被打破。住在邻村的刘某的表弟张某从外地回家路过刘某的小店时,拿了一张100元的人民币购买一包香烟。当时刘某因是其表弟购物,因此就没有仔细查看钱的真假,随手就放进了包里,张某则拿了香烟和找补的钱回家。半个月后,刘某突然拿了一张100元的人民币来找张某,说张某当初买香烟时付的100元钱是假币,要张某换一张给他。张某一口咬定自己当初给的钱是真的,于是相互之间发生了争执。这表兄弟俩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决定找一个中间人来评理,主持公道。经过挑选,最后决定由双方都同意的人——刘某的大伯也就是张某的大舅来做这个中间人。这个中间人到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分别给了刘某和张某一个耳光,说他们表兄弟之间竟然为这点小事而争执,真是让这个家族大失颜面。随后又让他们别再追究那张100元假币的具体来路,而是双方各承担一半,让李某拿出50元给刘某后平息这场纠纷。不料刘某和张某都对这个处理结果不服,于是纠纷继续进行。恰在这时,在省城上大学的张某的弟弟放假回家。其大舅因为处理这件事而把两个亲戚都给得罪了,遭遇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境地,来找这个读书人征询意见,很委屈地问他的处理方式对不对。张某的弟弟彻底地否定了其大舅的处理方式及其结果,坚决认为这100元假币即使是当初他哥哥给的那张,现在也跟其哥无丝毫纠葛,其中的损失应由其表哥自行承担。刘某不同意这种看法,于是提出让村民委员会的调解员来处理。张某认为调解员是刘某的小舅子,肯定会偏袒刘某,于是不同意。张某本想提议到乡法庭去解决,但是不知道这样做好不好,于是跟刘某商量。刘某认为张某这样做是在“出他的丑”,是想把他“没办证的事捅到政府”去,因此也不愿意去。刘某的大伯,当初的中间人听到后,也反对张某的提议,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上法庭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张某的弟弟则极力主张那100元假币与其哥无关,至于要不要到法院解决,那是该由刘某自己决定的事。纠纷发生之后,村民们的普遍反应也是不愿意纠纷双方把这件事拿到法庭去解决,他们担心刘某无证经营的事被政府知道了会关闭了刘某的小店,让他们失去了这份便宜。

  故事至此告一段落。至于以后发展的结果如何,非在本文关注的视野范围之内。梳理一下故事中的各种角色,主要有以下几种:当事人刘某和张某,中间人,张某之弟,这是故事中的显性角色。故事中还有几类隐性角色:村民,调解员,法庭法官。笔者自己差点也成为了张某之弟所处的角色,至于为何没成为,一是因为父母反对我介入此事,再者我自己也想置身事外,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观察可能会看得更清楚。摆出了这几类角色之后,笔者将分别从不同角度入手,以展示此故事中所蕴涵的法社会学意义。
[NextPage]

二、中间人:没落的乡土社会权威

  这里的中间人的地位,跟苏力教授在《为什么“送法上门”》中所述的村干部的角色既有交叉的地方,又有不同的方面。[2]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们都是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较有资历的人,因此对乡土社会的人情世故都非常捻熟。对乡土社会纠纷的解决,他们都可谓是见多识广,已经积累了处理相关纠纷的大量经验-——换句话说,他们都拥有处理这类纠纷的大量地方性知识。因此,从这个意义出发,他们都是“地方性知识的载体”。[3]

  也有不同的地方。在村民看来,村长虽然不是“国家人员”,但是到底常常有机会与“国家人员”(乡一级行政人员——笔者注)接触,因此也沾染(当中性用,非取其贬义)上了某些国家权力的习性,即其权威的形成完全可能会含有国家权力的强制的影子。而中间人则纯粹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阅历的丰富才让其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乡土社会中的权威[4],而不存在国家权力在其中的或隐或显的强制授予[5].在调查中笔者发现,这起纠纷的当事人之所以当初没有选择村长做他们的中间人,有以下三个原因:1,村长不是他们这一个大家族的人,他们不愿意把本家族内的纠纷交由“外人”来处理;2,他们认为村长的当选是因为其家族的人多,得的票数才多,因此对村长的权威性缺乏足够的信服;3,如果选择村长做中间人,免不了要出“讲理费”,至少也得象征性地买一瓶酒之类的给他。而选择刘某的大伯(张某的大舅)做中间人,则是出于以下考虑:1,“家丑不可外扬”,若能把纠纷在自己家族内部解决,最好不过;2,相对于中间人,纠纷双方一方是侄儿,一方是外甥,不大存在偏袒的可能;3,因为是亲戚,“讲理费”就可以免了。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在刘某的大伯(张某的大舅)最后被确定为中间人的过程中至少隐含了乡土社会处理纠纷时的以下价值取向:1,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考虑,力争把纠纷放在自己家族内解决,不到万不得已不与国家权力发生瓜葛;2,出于公平公正的考虑,力图选择一个双方都信服的人来解决;3,出于成本的考虑,双方都想尽量把解决纠纷的花费降到最小。

  对纠纷的处理结果则是这个中间人所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在调查过程中这位老人对我说,“早知道会落到这个下场,当初用八抬大轿抬我我也不会去(解决纠纷)”。交谈中可以看出老人很伤心,也很困惑,不知自己什么地方做错了,会落到“猪八戒照镜子的”下场。因为在他看来,即使换了另外一个人来,也肯定会像他这样处理。整个过程中老人不停叨念“世道真是变了”。老人是我很尊重的一位前辈,然而我却无法用只言片语去解除他的困惑——虽然我很清楚,作为前一个时代的乡土权威,在社会转型时期,他的处理纠纷的方式在面对迈向现代化的语境时不可避免要碰壁。

  转型期的乡土社会,正处于两种生活方式,两种思维方式的交替时期。他们既继承了

[1] [2] [3] 下一页




推荐文章

我得网服务大全:适时新闻 | 秘书资讯 | 专题文档 | 实用查询 | 新华字典,词典 | 成语词典 | 全唐诗 | 歇后语大全
关于我们 | 版权与隐私 | 爱心救助 | 加入会员 | 网站地图 | !报告错误 | 联系方式
公文易爱心文秘网,我得网 © 200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