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特别是近20年来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就我国旅游创汇而言,1978年我国居世界第41位,到1998年居世界第7位。旅游以及相关的产业,可以说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飞跃发展,并将逐步成为世界旅游强国和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世界旅游组织在新世纪展望报告中曾预测,在未来的几年间,全球的旅游业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并对中国旅游业寄予很大的希望。据业内人士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国第四大客源国。这种预测来自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对旅游事业的投入,因为中国的旅游资源极为丰富,自然及文化遗产丰厚,具有东方文化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一些文化旅游项目层出不穷。另外,旅游资源包括旅游文化商品、旅游纪念品等相关的产业,这些产业仍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有较大的发掘潜力,但同时也应看到,目前的旅游产业与丰富资源的开发未形成同步发展的局面,亟待开发。如果政府部门、旅游部门、工艺产业部门都能把它们作为一种旅游产业来对待,有针对性、预测性、地域性和创造性地加以开发,可以想象,它不仅可以改变我们目前的旅游环境,充实游览内容,增强文化氛围,同时又能增加创汇收入,更能吸引旅游者对旅游景点深刻全面的认识。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多为自然风光,缺乏人文的内容,在开发旅游项目时,让旅游者在欣赏自然风光的同时,又能体验到少数民族的文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应体现民族文化特有的因素,让旅游者能亲身感受到他们对自然和文化的认识,并能参与一些民俗活动,参与有代表性的手工艺制作和艺术审美的活动,从而增强少数民族旅游资源的人文含量和文化品位。如果旅游资源与旅游资产能同步开发,在未来20年间,我们国家再争取获得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话,有可能取决于少数民族地区自然风景和富有典型性的民族文化资产。如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文化资产,促使自然生态保护与文化生态保护同步发展,旅游产业开发与地方经济同步发展,旅游资源的优势与旅游文化资产同步发展,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这是我们保护传统民间文化、民间艺术的措施之一,也是对人类文明的一种保护与弘扬,对中国文化的传播与弘扬。 据有关资料显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委员会公布的我国23个自然与文化遗产中,文化遗产占14个,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只占3个。除西藏的布达拉宫和云南的丽江古城两处少数民族地区外,大部分文化和自然遗产都集中在汉族地区和内地。我国有56个民族,目前保持少数民族特色较为典型的分布在云、贵、川、桂、藏等地区,像贵州的苗寨、广西的漓江等自然景观风光秀丽,与汉族的民俗文化区别较大,也较为典型,可挖掘的资源潜力较大, 是自然与文化生态良好的利用地和保护区。这些文化资源和遗产,除了那些历代文人留下的碑石铭文和工匠留下的经典文化,还应包括少数民族独立生存的文化遗存。像在自然状态下仍比较原始的少数民族的村寨、建筑、服饰以及相关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民俗文化,都应是当代人珍惜的遗产。若有计划地合理开发,将保留民族本土文化的延续性,以带动旅游经济的发展。同时在已获成功的旅游名胜和准备开发的旅游区内开发与此有关的手工文化和民间艺术,可以补充我国一直相对落后的旅游礼品和旅游纪念品之不足,使旅游产业更富有文化内涵,并营造21世纪有特色的文化产业。 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几代民俗学专家、社会学家和学者以及国外的某些专家学者对中国汉族及少数民族的历史、风俗、语言、文字、社会变迁等曾作过不少的探讨,但是对现存于民族民间的传统手工文化和民艺的研究却未引起足够重视。特别在利用民族文化优势开发旅游资源等方面更明显不足。一方面,传统手工文化及其生存环境,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正在遭受着同自然环境一样的破坏,手工文化资料的遗存逐渐减少,资料征集不仅显得落后而且越来越难,许多优秀的传统手工艺品类正在逐渐消失。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改变,生存于民间的手工艺品诸如编结、纺织、陶瓷、雕刻等,以及生活用器、生产工具、交通运输工具等遭受着自然的破坏和人为的丢弃,如果能把这些文化资产由实用转 化为旅游纪念品,或许有较大的市场和开发领域。这也是为了保护祖先为我们留下的手工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