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宰《漫塘集》卷三十有他为
吾兄弟之不肖,丧吾先君且一周星。所以能不失其身、不坠其家者,惟吾母是仰……
在传今的记叙宋代苏州士人家族中妇女事迹的史料中,我们可以注意到,在支度难于周转之际,夫人们往往靠典卖自己首饰,以应家族急需。例如,陈氏为苏州大姓,仁宗时,太子中允陈之武的女儿,嫁给了曾经在苏州主持学事的太常博士王逢;据说她将“博士禄赐尽之宗族朋友,不足则出衣服簪珥助之而不言”。〔11〕北宋末,钱观复父亲钱衍去世后,营葬困难,观复妻徐温“斥所御簪珥等,鬻之以佐其费”。〔12〕南宋时,魏炎的母亲胡慧觉,因为丈夫“不治生事,留选调三十年,居闲之日什八,间得俸亦不满万钱”,用度拮据,自己“日出簪服质贸”,以维持家用。〔13〕单莘的妻子叶妙慧,嫁到境况不佳的单家后,也“密以嫁时簪珥 鬻以为助;又攻苦茹淡,专力区处”,独立支撑着家业。〔14〕……在当时,家族中的主妇们受到活动范围的限制,经营家业的手段显然十分有限,她们在可能的条件下,默默地尽着自己的努力。
相比之下,维持生计更为艰难的,是一些外来的家族。
宋代苏州是人文荟萃之地,吸引了大量外来士人,素有“衣冠虽盛皆侨寄”之说。〔15〕这些所谓“侨籍”的士人家族,经济状况大不相同:在此仕宦多年、谢事卜居者,优游富贵;而素无本地之发展基础、特别是遭变乱流徙此地者,则步履维艰。
女性在士人家族中所起的作用,是与家族的社会境遇联系在一起的。由于主妇所处的特殊地位,当家族命运艰危之际,撑持门户、团聚家族成员的责任往往落在她们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