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又遇到了相反的情况。1997年以来,我国经济陷入物价持续下跌境地。为了弱化物价下跌的不利影响,我们需要增加货币发行。同样,我们也痛切感觉到,此时,我们的市场上并没有那么多无风险的国债可供中央银行去“购买”,以便将货币供应扩大。总之,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债市场的规模太小、品种过于单一,已经严重束缚了货币政策的操作。我们注意到,中央银行为了弥补这个缺陷,不得不采取很多替代性的手段。如允准发行金融债券,甚至用自己的融资债来进行操作,等等。上述种种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当金融系统从投资和保持市场流动性的角度提出了对国债的稳定需求时,当国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可以被经济社会当作一种无风险资产来持有和交易时,对于应否在经济中保持一个适度的国债规模不予清偿问题,对于国债的规模可否脱离开财政赤字筹资而有单独的政策考虑等问题,均须重新认真研究。
既然肯定了国债在现代经济中不可或缺,为了更完整、更科学起见,我们必须回过头来,分析国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表明,国债的规模(无论是用哪一个指标来衡量)与国民经济运行的相关程度是不高的。就是说,在现实中,由于国债占GDP的比重很高而导致经济出现问题的国家有之;但是,由于国债占GDP比重很高导致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且质量很高的国家也有之。相反,国债占GDP比重很低而导致经济发展良好的国家固然有之;但国债占GDP很低,而经济状况不好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很典型的是东南亚危机的例子。在危机发生之前,用各种标准来衡量,亚洲各国的财政状况都算是较好的,有的国家甚至被IMF夸奖为“财政十分健全”。但是,金融危机还是在那里发生了。这意味着,衡量国债规模的若干指标,诸如负债率、偿债率、债务率等等,虽然都有很强的经济分析意义,但用来指导具体的实践,其操作性尚待提高。
说到这里,如何管理国债规模,使之适应金融部门的需要的问题,自然需要提出。这里的根本问题在于:财政部门的国债规模是与财政赤字相联系的,而金融部门对国债的需求则是相对稳定且不断增长的。显然,要解决这个矛盾,我们必须割开国债发行与财政赤字的僵硬关联。
在这方面,看一看若干发达国家的经验,有助于寻找解决的思路。我们注意到,发债在大多数国家是弥补财政赤字的一个手段,这是一个基本的因素。但是,在很多国家,在弥补财政赤字之外,也常常还有其他一些理由也需要发债。
在各国的实践中,除了弥补财政赤字,至少还有两个原因需要政府发债:(1)为筹集社会保障资金而发债。例如美国,在相当长时间以来,其发债的收入中就有很大的一块是为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2)政府的一些兼有财政性、公共性,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商业性和金融性的事务,也就是那些介于纯商业活动和纯公共活动之间的活动,不适合直接用财政手段来筹资,常常也是政府发行债务筹资的领域。美国的历史数据表明,在绝大多数的年份中,政府国债发行的净额,都是超过了当年的赤字额和当年还本付息额之总和的,而且超过的规模很大。显然,这个超出的部分,都是为弥补财政赤字之外的目的发行的。
上述经验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我认为,除了弥补财政赤字以外,诸如筹集解决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资金、为国有商业银行筹集资本金、为社会保障体系筹集资金等等,都可以成为我国发行债券的合理且合法的理由和基础。如果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国债规模对货币政策和金融体系运行的约束问题,当能获得有效解决。自然,这样一来,我们的国债管理体系和国债管理政策就应当重新调整,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就应当建立一种更为密切的协调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