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量。显这n个忽略不计的量的总和是不能忽略不计的。对
农业、手工业、建筑业而言,由于其生产率的提高速度小于社会平均水平,于是它们得到的价值大于其拿出去分了的价值,于是其商品的价格反而上涨。
如果经典价值论不回避现实,再杜撰一个“正比平方” 定律,反而对了,因为“正比平方” 与“反比(递减)” 正好中和,于是便能得出宏观上的物价不变、报酬递增,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便衔接上了。
微观上的分配规律众多,如按劳分配、效用分配、稀缺分配、供求分配、权力分配、救济分配、名誉分配等等,它们都在一定范畴内起作用,共同使商品的分配价值偏离平均值。如名誉分配规律在演艺圈特别起作用,明星们的高收入主要由该规律决定。所有微观分配规律的根基都可以追溯到自私本性上,它们共同促使竞争的形成,从而迫使人们努力劳动,不得懒惰。
所有分配规律总是依一定的分配标准来发挥作用。任何商品(要素)都是凭自己拥有的分配标准去领取自己的那一份价值的。商品(要素)的价格与其拥有的分配标准成正比。如果两种商品平均分配价值一样,则更供不应求的那个商品的价格更高。主流经济学中所讲的稀缺、效用、供求等确实决定价格,但是它们是以分配标准的身份来决定价格的,而非以价值的身份来决定价格。或者说,主流经济学所揭示的是微观分配规律,而非价值创造规律。
劳动价值论主要解决分配以前的问题,确定社会中的总价值量;主流经济学主要是解决分配以后的问题,确定各商品(要素)分得的价值。但是这两种理论都不想与对方合作,而是抱着“谁创造归谁所得”这个上帝的定义渡过了河界,侵占了对方的地盘,从而混战一百多年。这里举个例子来说明两种价值理论间的分工协作,如萨缪尔森、霍金都是独一无二的稀缺品,其价格(工资)肯定比一般教授高(如高5倍),这是物以稀为贵的必然规定。但是如果二人是中国公民,虽然二位教授的工资仍比一般教授高5倍,但是其工资的量值却要比在美国低10倍。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两国的人均价值总量不一样。价值总量不一样得用劳动价值论来说明。显然,忽视任何一方我们都无法圆满解释这一现象。可见通过分配理论的衔接,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便统一起来了。
将劳动价值论与主流经济学衔接起来后,经济系统的运作模式便是样的:第一步,各部门创造的价值都交公,由社会平均分配,于是各部门得到平均分配价值。自然社会中的价值总量由劳动价值论确定。第二步,各部门得到价值后又分给各企业。由于企业是独立的个体,其行为更由自私控制,于是部门的总价值得依主流经济学讲的一些微观分配规律在各企业间分配,自然是有的企业发财,有的企业倒闭。第三步,企业得到价值后又在其内部平均分配,企业效益好大家都好,企业效益差大家都差。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内部的各个人及部门等又是相对独立的个体,于是在平均分配的时候也会按微观分配规律进行不平均分配,从而大家工资的增加(或减少)率不一样。第四步,人们挣钱回家后又在家庭内平均分配,大家都能花更多的钱。同样由于家庭的各成员又是独立的个体,又将依一定规律在各成员间进行不平均分配,于是各成员花钱的增加(或减少)率不一样。
最后,针对我国目前的混乱说一点。在平均化规律中有三个平均化:工资平均化、利润平均化、税金平均化,这三个平均化是并驾其驱的,不得偏颇。但是所有经典理论中只有利润平均化,对另两个平均比是忽视的,这种忽视直接决定我国当今的经济系统过渡失衡。西方国家因为主流经济学的不足而付出了极惨的代价,希望林毅夫、吴敬琏等领导的学术界能尽快清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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