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3》,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
[②]如上海曾经实行的“蓝印户口”制度和其他一些地区实行的户口“准入”制度。
[③]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
[④]之所以用非农业人口的比重是因为我们无法找到1987-2001年间各地区的城镇人口比重数据。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中国的城镇人口统计是建立在城镇户籍制度基础之上的,由于城镇居民中有一部分并没有城镇户籍,所以,以城镇人口作为城市化的比重就会低估城市化的水平。
[⑤]统计显示,在控制了其他外生变量以后,滞后的出生率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不显著,而对城市化指标有负的影响。在表1的方程4、5、8的相应检验中,出生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的显著性P 值分别是0.647、0.696、0.353,而出生率对城市化的显著性P值分别为0.000、0.000、0.000.
[⑥]其中,mpopr 的原始数据有负值,fdi 有0值,因此在取对数前,分别将数据加了5和1.agri和agriloan原始数据有小于1的值,在取对数前将数据乘了10.
[⑦]考虑到金融指标可能不是由政府政策控制的,我们在方程3和5中没有放与金融有关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