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文献注意到了城市化和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蔡继明,1998;Yang,1999;Chen,2002),但都并没有相应的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节我们讨论中国的城市化过程,说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对统计上的城乡收入差距有着力量相反的两方面作用。第三节进一步讨论在中国的经济改革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若干政策因素。第四节是我们的实证研究结果。最后是本文的结论及政策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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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及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一般来说,一国的城市化水平是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的,但是,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却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2002年,中国第二、三产业所占有的GDP 比重已经分别达到了51.1%和33.5%,而同时期第二、三产业的
就业比重仅为21.4%和28.6%,城镇人口比重仅为39.09%[①].从横向的比较来看,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不仅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落后于尼日利亚等落后国家。从纵向的发展来看,尽管中国各地区的城市化水平在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快速的提高,但在大多数省份,城市化水平仍然很低。
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是与中国政府长期以来所实行的“城乡二元”的经济政策有关的。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中国形成了社会经济的“城乡二元结构”,这一制度的实施是与中国的赶超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相配合的。在赶超型战略下,经济资源向城市重化工业集中,而农产品的价格则被人为地压低了,同时,工业部门又由于使用了资本倾向的技术,因此限制了劳动力需求的增长。于是,以户籍制度为基本制度的
管理体制就限制了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和迁移,为重化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分割局面仍然得以维持。特别是在就业方面,一些大中城市为了保证城市居民就业,直接动用行政手段限制农民进入城市较好的行业和工种。同时,一些经济手段也被用来加大城乡间劳动力流动的成本,雇用外来劳动力的企业被要求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农民工在城市里还受到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
服务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歧视性待遇。这种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大大地限制了中国城乡间和地区间的劳动力流动(蔡昉等,2001)。由于现行的户籍制度限制,农村来的打工者不能拥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权利,这就大大地增加了外出打工的收入的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城市住房费用非常高,这就阻止了农村外出打工者的家属整体迁移。此外,农村的外出打工者一方面不为城里人所认同,另一方面因无法携家属同往而无法得到亲人的安慰和尽照顾家庭的义务,因此他们在城市里面临极高的心理调整成本。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外出打工者多数都希望将来回到家乡,也解释了为什么本地非农产业就业机会大家都想争,而受过较好教育的人们更倾向于留在本地非农产业就业,而不是外出(赵耀辉,1997;1999a ;1999b )。所以,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进程完全是由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所造成的。那么,在这样一个由政策因素造成的城乡二元分割的发展中经济里,城市化的进程对城乡收入差距有什么影响?
首先,城市化对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而言可能有积极作用。在这个二元经济中,只要存在着城乡期望收入的差距,就会引起劳动力的流动(Todaro,1969),而劳动力的流动则会通过要素报酬的均等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一方面,城市劳动供给的增加将加大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竞争,降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将减少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数量,提高农村的劳动生产率和农民的收入水平。
但是,由于存在着一些特殊性,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可能对统计上的城乡收入差距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从改革以来,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而每一种渠道都意味着农村居民中较为富裕的居民有更大的可能性转为城镇居民。(1)通过户籍的买卖[②]“农转非”,在经济上比较富裕的农村居民更加有实力通过经济的手段获得城镇居民身份。(2)城市化过程中,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显然,越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城市化进程越快。同时,在征地过程中,土地转为非
农业用地,尽管一部分农村居民同时被转为城镇居民,但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并没有获得更多的土地,因此,农业生产中的剩余劳动力也并没有减少,留在农村的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也不能获得提高。(3)农村居民的孩子通过上大学,然后在城镇就业获得城镇居民身份,一般来说,相对富裕的农村地区和相对富裕的农村家庭有更好的条件供孩子读书。(4)通过在城镇地区的就业或与城镇居民的婚姻然后就业获得城镇居民身份,并不是每个在城镇地区就业的人都能够获得城镇居民的身份的,如果就业者的收入和社会地位较高,那么他获得城镇居民身份的可能性也就提高了。
中国的城乡收入统计是以户籍为基础的,如果城市化进程中较富裕的农民首先转变成了城市居民,那么,城市化进程就可能在不改变所有居民的收入的情况下扩大统计上的城乡收入差距(阮杨、陆铭、陈钊,2002)。假定中国的农村居民人数为n ,城镇居民为m ,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分别为x 和y ,我们假定在城镇化进程中有一位农村居民转为了城镇居民,其收入为z.在该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之前,城乡人均收入之比为y/x ,而该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城乡人均收入之比(r )为:

比(y/x ),城镇人口的比重越小,城乡人均收入比越小,越大。假设城镇人口比重为40%,城乡人均收入比为2.5,可以算出=0.625,也就是说,只要在边际上转为城镇居民的人收入达到当时城镇人均收入的62.5%,那么,这个城市化过程就会加大统计的城乡收入差距。
另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在城市化进程中,作为一个临界值是不断降低的,因为城镇人口的比重在不断上升,而城乡人均收入比也在不断上升,也就是说,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2)式将越来越容易满足。如果(2)式得到满足,那么,城市化进程带来的结果就是统计上的城乡人均收入比不断上升。
综合上述,中国的城市化过程对于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可能同时存在两种方向相反的作用,其净效应就只能通过计量方法来进行估计了。在本文中,我们还构造了地区间的人口机械增长指标来反映人口在地区间户籍变换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由于存在户籍制度,人口的地区间户籍变换是受政府管制的,可以想象,机械增长人口大量都是流入城市的,由于较富的居民更加可能实现地区间户籍变换,因此,一个地方机械增长人口越多,可能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越大。这个变量可以作为一个辅助变量帮助我们了解城市化进程对城乡差距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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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城乡收入差距
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1980年代中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开为标志,农村改革告一段落,此后农村基本上没有实质上的经济改革出现。在本文的数据所考察的1987-2001这一段时期,中国的经济改革主要是在城镇地区进行的,这些经济政策也不免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影响。我们试图从经济开放、就业的所有制结构调整、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财政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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