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作为改革的先锋而突然成为中国最有活力的阶层,并与国企职工在改革中的被动局面形成了鲜明对比。
三
这一切显示我们需要一种新的农民观,而不仅仅是在褒扬农民或贬低农民、“改造农民”快些还是慢些上兜圈子。当我们谈论“农民问题”时首先要明白:我们讲的是什么“农民”、什么“问题”?
传统社会是个农民社会,而现代化意味着对传统的改造。然而何谓“传统”,何谓“现代化”,人们的理解可能截然相反。按过去的意识形态定义,传统农民是“自给自足的小生产者”,而“现代化”意味着工厂式的“社会化大生产”。于是以一大二公来消灭“小生产”便可视为“现代化”过程,而闹“单干”便是“反现代化”的“传统复辟”了。但按当今影响很大的诺贝尔奖得主J.希克斯的定义,现代经济就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传统经济则是“习俗-指令经济”,其中存在着“典型官僚政治中”“由上层指导的专门化”分工。据此,则以“指令经济”的公社取代自由的农民农场就是一种“反现代化”过程,而不是什么现代化“太急太快”或者“代价”太大的问题了。
在国际农民学中曾出现延续几十年的农民定义讨论。传统农民(peasants)与现代农业者(farmers)的区别是讨论的中心。E.R.沃尔夫的意见具有代表性:“农民的主要追求在于维护生计,并在一个社会关系的狭隘等级系列中维持其社会身份。因此农民不像那些专门为满足市场而生产、并在广泛的社会网络中置身于竞争之中的耕作者。”农民必须“固守传统的安排”,“相反,农业者(farmers)则充分地进入市场,使自己的土地与
劳动从属于开放的竞争,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极大化,并倾向于在更小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可获更大利润的生产。”
在总结农民定义讨论的基础上,新版《不列颠百科全书》是这样定义传统农民(peasantry)的:它指出“诸如自给自足或小规模生产等特征”都不是这一定义的根本,传统农民的本质特征在于它“要受外部权势的支配”,这种“使其整合于更大社会的方式”才是传统农民与“其他农业生产者”的根本区别:“在农民社会,生产品及劳务不是由生产者直接交换,而是被提供给一些中心来重新分配。剩余的东西要转移到统治者和其他非农业者手里。这种分配权力往往集中于一个城市中心,尽管并非如此。”[NextPage]
显然,这里有两种完全相反的“传统-现代化”划分:按一种看法,用斯大林式的集体农庄消灭“小生产”就是完成了“农民的改造”(快慢与代价另当别论);而按另一种看法,这种强化“外部权势的支配”和设立“城市权力中心”来分配农村产品与劳务的做法所“改造”掉了的正是现代农业者,而它所强化的不正是传统“农民社会”吗?相反,改革后家庭农场经济的兴起按第一种看法就是“乡土中国的重建”,而按第二种看法,这种不再受“外部权势的支配”的经济不正意味着“传统农民的终结”吗?
马克思早就讲过:“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而现代化则意味着“个人向完成的个人之发展”。如今人们已经公认,现代化无论姓社姓资,都意味着发达的市场经济与完善的民主政治,而这两者的共同基础就是个人不再“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而取得独立人格、自由个性与公民权利,从而成为“完成的个人”。
无论中、西,传统农业社会都以个人依附于身份性共同体为特征,而现代公民社会则要消灭这种依附性并代之以“人的独立性”。区别在于西方中世纪是小共同体本位的社会,人的个性受到采邑、村社、教区、行会等“整体”的压抑,因此许多西方国家在公民权利弱小时,曾经历过一个“公民与王权的联盟”、借助大共同体的力量打破小共同体的束缚之过程,在公民权利成长起来后才摆脱王权而建立公民国家。而中国具有大共同体本位的传统,人的个性直接受到专制国家与皇权的压抑。历史上那么多的“农民战争”都是人们受不了专制朝廷的压迫而“官逼民反”的,这与西方农民和领主冲突时往往向国王请愿以求公道,形成了鲜明对比。
因此如果说西方近代化之初曾出现过“公民与王权的联盟”这一阶段,那么中国则相反,她可能会有一个“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以首先冲破大共同体束缚的阶段。清末立宪派的“家族自治”,我国改革时期许多乡镇企业的“庄主经济”色彩,也许就具有这种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由于特殊的“文化”中国人就离不开家长制。正如西方的公民最终要与王权决裂一样,中国人在改革与现代化进程中最终也要摆脱家长制,消除“庄主”现象的。只是中国人必须用公民权(而不是用复归的王权)来取消家长权,正如西欧人用公民权(而不是用复归的领主权)来取消王权一样。
温铁军先生曾写过一篇好文章叫《
粮食有问题,但不是粮食问题》,其实同样可以说,土地有问题但不是土地问题,民工潮有问题但不是民工问题,……中国历史上农业社会的大共同体本位传统加上改革前大共同体一元化体制对人的个性与公民权利的压抑使现代化受阻,在这个意义上的确可以说“中国问题实质上是农民问题”,但“农民问题”的实质并非种田人的问题。“农民”作为一个职业概念是与工人、渔民、教师等并列的种田人,但“农民社会”与“市民(公民)社会”的相对并不是职业的相对,而是身份性共同体与个人本位的相对。而这个意义上的“市民”,在改革前的中国作为一个阶层并不存在,因此可以说我们全都是“农民”,尽管我们并不都种田。不仅如此,由于旧体制下的城里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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