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章程的写作范例
中国广告学会章程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五日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广告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从事广告工作的艺术人员、科研人员、业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及广告专营企业、兼营单位、大专院校有关广告专业科系等组成的群众团体。
第二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展社会主义广告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1、积极开展广告学术交流活动,探讨社会主义广告的性质、方向和任务,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2、举办广告设计作品展览,普及广告知识,传播、推广先进的设计思想和优秀的艺术技术。
3、召开学术年会,评选优秀论文和作品,向有关部门推荐、发表,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4、积极开展国际广告学术交流,加强同港澳地区和国外广告界的友好联系。
5、编辑出版广告学术书刊并交换有关资料。
6、举办为广告学术书刊并交换有关资料。
第四条 各省、市、自治区的广告学会,应申请参加本会,作为全国广告学会的组成部分。
各省、市、自治区所辖市的广告学会,作为各级省、市、自治区广告学会的组成部分,并可申请参加本会,作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积极从事广告事业,赞成本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由单位或本人提出申请,个人会员必须经两个会员介绍,经本会批准,加入学会。
(一)团体会员
1、经政府批准、领有营业执照的广告专业单位和兼营广告业务的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单位的广告业务部门。
2、企事业中的经济宣传、广告部门。
3、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中有关广告理论、广告艺术的科、系、所、室。
(二)个人会员
1、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具有一定水平的艺术、技术人员。
2、从事广告业务多年,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经营